「V 神」說ENS 域名定價太低創辦人回應強調「三大問題」


作者| Nick Johnson

編譯| PANews

本週稍早,以太坊聯合創始人Vitalik Buterin 發文表示,以太坊域名服務ENS 域名定價過低,引發了產權強度和公平性之間的權衡問題,而且ENS 二級市場的高度投機性也無法確保市場的有效性,並討論ENS 域名是否該引入基於需求的經常性費用,以及從域名領域長遠發展來看是否需要構建更具可持續性的機制。對此,ENS 創始人兼核心開發人員Nick Johnson 發文回應,PANews 編譯如下:

Vitalik Buterin 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觀點,比如他覺得ENS 應該從較為簡單的「Harberger Tax」模型(哈伯格稅收模型)轉變為更加細緻且考慮去中心化域名系統基本需求的模型,新模型可以滿足域名解析的穩定性需求。

後續我會給出更為詳細的解釋,但現在想強調幾點,以及Vitalik Buterin 沒有考慮到的設計限制,我覺得任何希望更改ENS 域名收費方式的提議都應該考慮一下三個問題:

一、域名類型問題

實際上,此前已經有很多將ENS 域名歸類的提案,但我認為按照不同用途將域名進行分類可能更好一些,所以我將ENS 域名分成以下幾類:

1、人名。這些域名通常可被用於識別出一個人的名字,比如nick.eth 或vitalik.eth。通常,一個給定的域名應該有很多人可以使用,當然,世界上叫Nick 的人應該比較Vitalik 的人要多。

2、品牌名稱。這是一種出於特定目的(比如商業目的)而創造的域名,通常代表了某個品牌的名稱或某個產品的名稱,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沒有任何意義,比如google.eth、facebook.eth 或microsoft.eth,還有像twitter.eth 或chevron.eth 這樣的域名。

3、通用術語。這種域名看起來似乎沒有明顯的所有者,比如像bookings.eth 或wallet.eth 或god.eth 這樣的域名,你很難確定一個「合法標準」來說明某個所有者應該比另一個所有者「更值得擁有」。

那些說按照市場定價域名的建議,通常側重於通用術語,我認為這在很大程度上和Vitalik Buterin 的建議有些相似。舉個例子,我們應該確保wallet.eth 這樣的域名最終落到能夠充分利用它的人手中,而不是讓第一個擁有該域名的人無限期地持有,否則這個域名就無法發揮其真正的價值。坦率地說,在這個問題上,我與Vitalik Buterin 有共同的擔憂,即這種結構會扼殺一個域名系統——大量有價值的域名無法被真正使用,最終迫使人們轉向其他更有效率的域名平台。

但是,適用於通用術語的定價方法並不適用於其他類型的域名。比如有一個基於人名的域名bob.eth,你覺得這個域名應該歸屬於最有錢的Bob,還是最先購入該域名的那個Bob?對於品牌而言,可能也會遇到類似的問題,許多品牌商投入了大量資金圍繞自己發明的名字建立品牌,結果最後還需要花費更高的成本去維護域名,如果他們沒有第一時間入手相關域名,可能所有努力都將付之東流,這也是為什麼gridplus.eth 不得不支付高額費用來購買域名所有權的原因,否則可能有人會利用這個域名來欺騙他們的用戶。

二、外部性問題

Vitalik Buterin 沒有考慮到的另一個問題是域名系統中存在的外部性問題。舉個例子,假設Bob錢包購買了bobwallet.eth 這個域名並向其用戶免費發放子域名,就會產生所謂的外部性問題。對Ledger 這樣整合了Bob錢包錢包的公司來說,擁有bobwallet.eth 這個域名的價值,取決於錢包公司本身聲譽,如果錢包聲譽很好,那麼失去這個域名也會帶來一定損失,但他們無法從這個域名本身上賺錢,所以他們可能不會為了持續保有該域名來支付高額費用。此外,失去域名的大部分成本和風險其實都會由用戶承擔,倘若惡意行為者購買了bobwallet.eth 這個域名然後將其發送給Bob錢包用戶,那麼這些用戶就會遭受資金損失,這些成本最終均被用戶承擔,而非開發人員。

擁有bobwallet.eth 對Ledger 的價值取決於他們的聲譽和失去它會造成的傷害,但他們沒有從中賺錢,因此他們可能無法為此支付高額租金。此外,失去名稱的大部分成本都由用戶承擔;從Bob錢包下購買域的惡意行為者最終可能會將發送給任何Bob錢包用戶的資金誤導*,這是由用戶而不是開發人員承擔的成本。 (*除非他們足夠聰明,可以使用ENS 即將推出的域名封裝器Name Wrapper 並利用其中功能來去信任發行子域名。)

簡而言之,我將這個問題總結為兩點:

1、因所有權變更而遭受損失和受到傷害的人,可能與因域名而獲利的人完全不是同一批人。

2、對於第三方而言,域名的價值並不一定與其當前所有者所獲得的利潤相對應。

三、Harberger稅收登記問題

(PANews 注:哈伯格稅(Harberger tax)是一項旨在平衡私人所有權和公有所有權,以提高社會整體福利的經濟政策,雖然稍微降低了投資回報效率,卻起到了抑制壟斷的效果,富者愈富的馬太效應也有可能得到矯正,其要點有二,一是資產所有者須定期「自行評估」(self-assess)和公佈他們對資產的標價,並按此標價繳稅;二是一旦報價滿足標價,所有者必須無條件出售該資產。)

最後這個問題,其實是對我考慮了很長時間的一個想法的簡短說明,尤其是當Vitalik Buterin 提出他的看法之後,我認為在此說明一下似乎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ENS 發布1 個字符和2 個字符的.eth 域名,但要求這些域名遵循一套完全不同的規則該怎麼辦?我提出如下解決方案:

1、對那些購買1 個字符和2 個字符.eth 域名的買家使用哈伯格稅計劃,這些域名的所有者需要支付「稅金」你可以將其看做是租金,其數額與域名價值成正比(比如等量1%),這筆租金將交給DAO,任何人都可以隨時將其買斷。

2、但是,域名的配置使得所有子域名都必須使用域名封裝器進行封裝並重新配置域名所有權,將其設定為:父域不能重新分配域名所有權。

如果採取上述做法,那麼購買1 個字符和2 個字符.eth 域名的買家將會扮演「登記管理員」的角色,他們也許會「出租」在域名上發布子域名的權利,但任何購買子域名的人都能確保這些域名屬於自己,無論父域名被易手多少次,只要在到期日前,這些子域名都不會受到影響。

(以上內容獲合作夥伴PANews 授權節錄及轉載,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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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BLOCKCAST。版權歸作者PANews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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