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艾瑞諮詢《2022年互聯網創作者經濟白皮書》,創作者經濟是指“互聯網內容創作者在創作工具、內容分發平台及一系列其他創作者相關服務的幫助下產生經濟收益。”
其中互聯網創作者的說法,實際誕生於web2時代。
web1時代的網站由靜態頁面組成,絕大多數用戶只是內容的消費者。而到了web2時代,網站的交互性及可用性增加了,加上移動端的優化升級,用戶可以通過媒介相互交互和協作,從而成為虛擬社區中用戶生成內容的創建者。抖音、微博、知乎、豆瓣……大眾參與內容生產的例子隨處可見。
不過,互聯網內容創作與生產並不等同於創作者經濟。儘管“創作者經濟”這一概念生髮於網絡內容創建大眾化的web2時代,但它的真正實現將在web3。
Web3技術——包括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機器學習、人工智能、區塊鏈、智能合約等——將解決web2時代創作者遇到的問題,徹底改變創建內容、聲明所有權和獲得報酬的方式,推動創作者經濟的到來。
Web3解決所有權問題
Web2時代的互聯網內容創作者主要依賴於提供服務和平台的科技巨頭,這些集中型的企業掌握作品的審查/審核權。
這個時候,如果平台認為創作者的內容不符合他們的政策,他們就可以禁止上傳或者進行刪除,因此創作者實際上是缺乏創作自由的,相信很多人也都遇見過自己上傳的視頻、文章或者點評被意外下架的情況。
除此之外,平檯面對大量的內容生產也無法很好地解決盜版、非法拷貝的問題。比如在抖音上,一個紅人的爆火就會引起一大批人的爭相模仿,其作品以及個人信息也經常遭到盜用。
在這種情況下,“被抄襲者”、“被盜用者”往往難以維權成功,創作者的權益收到了極大的侵害。
Web3的區塊鏈技術和智能合約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區塊鏈的一個基本特性是,一旦某物上鍊,就不能被更改或偽造。所以通過使用基於區塊鏈技術的NFT,內容開始為創作者所有。
NFT作為所有權證明驗證著內容的真實性,有效規避創作內容被假冒或盜用的風險。 Web3時代是去中心化的時代,創作者可以自主發布、出售作品,而不再需要依賴中心化平台。
這樣一來,平台和科技巨頭審查/審核的權力就被消解了,下架和刪除創作者作品的現像不復存在,從而進一步保護了創作者的所有權。
此外,在Web3,用戶可以有選擇性地出示個人身份信息,在證明身份的同時保護隱私。
根據百度百科,“智能合約是一種旨在以信息化方式傳播、驗證或執行合同的計算機協議。智能合約允許在沒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可信交易,這些交易可追踪且不可逆轉。”
如果說區塊鏈技術為創作者確權,智能合約則是記錄作品交易中的所有權轉移,保證過程的透明和安全。區塊鍊和智能合約一起解決了web2時代創作內容所有權不明確的問題。
Web3增加創作收入
創作者經濟是互聯網快速發展所生髮出的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它以規模龐大的互聯網創作者群體為基石,需要切實地為創作者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
Web2時代,因為依賴提供平台服務的中心化公司,創作者收益的很大一部分都要作為服務費支付給第三方,最終創作者到手的收入相比於第三方攫取的利益可謂少之又少。
這裡舉些例子可能會更加直觀:在Spotify上每首歌被付費賬號播放一次只產生0.004美元的版權費;只有0.33%的YouTube創作者獲得全職收入;亞馬遜上排名只有前1%的作者能在一個月內賺取1,000美元;在嗶哩嗶哩開通創作激勵後每一萬播放量的收益在17元左右。
Web2時代的創作者更多的是利用廣告賺取收入,而非創作內容本身。
但在Web3,所有人都能真正地擁有通過付出獲得對應報酬和關注度的機會。正如上文所言,創作者在Web3可以自主發布、出售作品。
因此,作品的收益就不再需要分成給第三方機構,創作者可以更直接地從內容創作本身獲得更多收入。與此同時,Web3的虛擬現實、增強現實、人工智能、機器學習等技術也能拓展內容創作的方式。
傳統媒體時期,內容更多指代的是文字作品;新媒體、媒體融合時期,內容涵蓋視頻、文字、音頻等多方面;再到Web3,所謂的內容創作將與技術結合得更為緊密,衍生出除文字、視頻、音頻外更多的形態,如NFT藝術、數字人等。
內容形式和創作方式變多,意味著創作者收入渠道的增加,這也從另一方面提供了提高創作收入的機會。
Web3完善創作者經濟的發展生態
在Web3,區塊鏈技術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將權力交到內容創作者手中。除了前面說的所有權和收入問題,內容創作者還可以自行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並有權自己制定作品相關的系列條款。
比如說,創作者可以利用區塊鏈技術規定作品的售價範圍、粉絲的福利,創作者直接管理相關平台和網站等。
另外,Web3還可以解決以往內容創作中存在的溯源難的問題。在互聯網的世界,許多內容創作是基於前人作品實現的,比如“鬼畜視頻”、影視解說。
就創作者經濟而言,這些前作的創作者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但在目前的條件下,經過一輪又一輪創作,許多作品是很難追溯其改編歷史。而使用NFT,來源信息將被記錄在區塊鏈上,不可篡改且公開可見。
同時,通過智能合約還可以直接給予改編對像以相應的報酬。這樣一來,在更廣泛地肯定內容價值的情況下,創作者的創作積極性將得到很大程度的調動。
再來,在Web3,粉絲和內容消費者可以直接參與到創作者經濟中。網站和平台的去中心化拉近了創作者與粉絲的距離,粉絲有機會更深入了解作品創作歷程及內涵。
粉絲通過購買作品NFT獲得一定的內容所有權,當NFT升值或創作者大火時,他們就能從中獲得巨大的回報。這將激勵粉絲投資創作者,甚至是讚助初出茅廬的新手。
至此,完整的創作者經濟生態系統形成了,各級內容生產者和消費者都能參與其中並有機會獲利。
小結
涵蓋區塊鏈、智能合約、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機器學習、人工智能等技術的Web3,能夠幫助互聯網創作者實現所有權確權、增加創作收入,並推動形成完整的創作者經濟生態系統。
結合比爾·蓋茨所說的——要想讓互聯網蓬勃發展,必須讓內容提供者從自己的作品中獲得合理的報酬,Web3無疑將對保護創作者權益、繁榮互聯網作出巨大貢獻。
當然,目前的Web3還存在許多不足,如相關技術不夠成熟、參與用戶過少、NFT被過度炒作等。為了Web3能夠更好更快發展,這些問題必須得到重視和及時解決。
綜合世界各國相繼在Web3領域發力的情況,我們有理由相信Web3時代將在不久的未來到來,而更好的創作者經濟生態也將在那時真正實現。
作者:Dali@iNFT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