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SEC 專員表示,最高法院從未在Howey 案中將Orange 列為證券,Deaton Reacts


XRP 持有人的律師Deaton 回應前SEC 專員分析Howey 測試。

多年來,SEC 一直使用美國最高法院的Howey 案來確定加密貨幣項目是否有資格作為投資合約,以使其能夠被歸類為證券。

豪伊案

該案涉及一家名為Howey 的公司向佛羅里達州的買家出售橘子林。投資者購買了這片小樹林後,他們將其租回給豪伊,豪伊的工人一直在培育它,直到橙子被收穫並出售。

公司和投資者分享利潤。然而,豪伊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未能在該機構登記投資。因此,導致最高法院的判決產生了投資合約的法律定義。

在1946 年的Howey 案中,最高法院使用四個標準來確定投資合約是否存在。標準包括金錢投資,期望利潤的共同企業,以及從他人的努力中得出的目標。

SEC 使用這些標準將包括Ripple (XRP) 在內的多種加密貨幣產品標記為安全性。

Grundfest 為Howey 測試提供了更多亮點

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專員約瑟夫·格倫德菲斯特對最高法院對Howey 案的判決進行了更多說明。

根據Grundfest 的說法,最高法院從未裁定橙色是安全性,並補充說,它是Howey 業務的完整盤點被描述為安全性。 Grundfest 注意到橙樹林出售和法院認為是擔保的管理合約的結合。

“最高法院同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觀點,即出售橙樹林與管理合約相結合是安全的。 最高法院在任何時候都沒有,這真的很重要,橙色是安全的。 點評就是安全。” Grundfest 說。

迪頓律師回應

Grundfest 的Howey 測試分析在Ripple 社區引發了許多反應。約翰迪頓律師, 加密貨幣Law 的創始人說

“Grundfest 是否侵入了我的服務器並閱讀了我的法庭之友簡報草稿的一部分?”

與此同時,一位美國頂級法律專家聲稱,SEC 在針對Ripple 的案件中偏離了Howey 測試的原始含義。

瑞波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訴訟

Ripple 正面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其2013 年首次代幣發行(ICO) 提起的訴訟。

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如Howey 案所述,出售XRP 符合最高法院對投資合約的定義。

基於此,SEC 表示,Ripple 應因違反美國證券法而受到懲罰。另一方面,Ripple 堅持認為XRP 不是證券,並補充說它沒有違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的美國規則。

該訴訟持續了一年多,XRP 持有者通過加密貨幣價值的大幅下跌支付了最終價格。律師Deaton 是Ripple 與SEC 訴訟中的法庭之友,他做出了重大努力,以確保金融監管機構對給XRP 持有者造成巨大損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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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HECRYPTOBASIC。版權歸作者Lele Jima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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