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一次小組討論中,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 牌照事務處處長兼金融科技部門負責人Elizabeth Wong 談到了加密貨幣及其監管。
在強調香港和中國大陸監管環境存在差異的同時,Wong 表示,它呼籲香港製定監管加密的法案。香港政府最近一直在努力將因嚴格監管而離開香港的金融科技公司帶回來。
此外,她證實證監會正在考慮允許散戶投資者直接投資虛擬資產,違反現行規則,在未來僅允許專業投資者進行中心化交易所進行加密交易。現行製度已持續四年多,並將專業投資者視為流動資產至少為800 萬港元(100 萬美元)的投資者。但是,主管證實,委員會將仔細研究這一點,然後決定進行更改或繼續使用當前系統。
這位董事還提到,委員會在過去一年裡放寬了允許散戶投資者投資加密貨幣資產的規定。監管機構現在正在考慮審查規則是否應該允許散戶投資者投資於具有加密貨幣風險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今年晚些時候,委員會還將就允許散戶投資者投資加密貨幣並為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引入強制性許可條件徵求公眾建議。今年早些時候,香港立法還起草了一項法案,將加密貨幣交易所視為傳統金融。
2019 年,證監會引入了監管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框架。在此之下,提供加密貨幣交易等服務或打算提供至少一種證券型代幣交易的中心化交易所可以向委員會申請許可證。但是,許可證持有人必須僅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 2020 年12 月晚些時候,證監會向數字資產交易平台頒發了首張牌照。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ODAYQ。版權歸作者Samvidha Sharma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