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潤升,ChainCatcher
原文:《香港競爭全球虛擬資產中心,何以可能? 》
單在亞洲範圍內,就有東京、新加坡、首爾、曼谷、胡志明等城市相繼宣布要打造加密金融中心和虛擬資產中心。
面對Web3,FOMO一直是常態。尤其是在全球經濟下行的周期裡,這一點愈發明顯,無論是個人還是政府,概莫能外。眼見華人Web3創業者湧入隔壁新加坡,香港最近似乎也陷入FOMO。
10月17日,據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透露,香港將於10月31日至11月4日舉辦金融科技週,屆時特區政府將發布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內容涵蓋“願景和策略、監管制度、對於開放投資者接觸虛擬資產的取態,以及為把握虛擬資產帶來的技術優勢推出先導項目。”
陳茂波表示,“政策宣言將清晰表達政府立場,向全球業界展示我們推動香港發展成國際虛擬資產中心的願景,以及與全球資產業界一同探索金融創新的承擔和決心。”
相關消息甫一發布,便引起市場熱切關注,其中關於“國際虛擬資產中心”的論述尤為奪人眼球。在此之前,單在亞洲範圍內,就有東京、新加坡、首爾、曼谷、胡志明等城市相繼宣布要打造加密金融中心和虛擬資產中心。尤其是新加坡,儼然已經成為華人Web3創業者的朝聖之地。無數的創業者和投資機構在這裡雲集,活躍的資本、流動的人才,連帶著當地飛漲的房租,新加坡作為亞洲加密中心一時風頭無兩。
業內對香港即將公佈的政策宣言充滿期待,其背後的情愫不言自明:香港也曾是加密世界重要的資本中心。背靠著中國大陸這塊曾經的加密熱土,加上良好的法治環境、優惠的稅收政策和寬鬆的監管環境,香港曾經吸引無數幣圈早期項目在此融資發芽,並創造一個個造富神話。 Bitfinex 、 BitMEX 、 FTX 、Alameda、Crypto.co等幣圈知名機構均從這裡起步,走向世界。
不過,過往無盡榮光反襯的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尷尬現實:近年來,香港在與加密世界的高速軌道相脫節。一個明顯例證是,多家幣圈知名機構,紛紛宣布將總部搬離至他處。 FTX和Alameda搬至巴哈馬,BitMEX 核心部分搬至新加坡。華人Web3創業者的目光,現在已從大陸和香港,轉向新加坡甚至更遠的地方,新晉創業者甚至並不知曉香港這段短暫的輝煌。
新冠疫情導致的封控政策和出行限制是最直接的原因,由此導致的隔離和出行限制使得溝通成本大大提升,多數加密機構只能一走了之。據CoinDesk 報導,BitMEX首席執行官Alexander Hoeptner 對將核心部門轉移至新加坡解釋是,“我們非常愛香港,但因為新冠疫情,我們搬了出去”,許多外籍員工希望離家人更近。
除疫情之外,香港脫節於Web3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其依託的大陸市場面臨政府的嚴厲管制,並導致加密世界權力中心從東方西移。自此,香港也不再是項目方和交易所融資的資本中心。
當然,僅僅這些還不足以完全阻礙香港加密行業的發展,業界真正關心的核心問題在於監管。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德勤曾調查過中國大陸、香港等10個主要國家或地區的金融從業者,其據此撰寫的報告《2021年全球區塊鏈調查》顯示:監管是認可數字資產的主要障礙之一,在受訪的所有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中,將監管視為認可數字資產最大障礙的比例為63%。
另據Blockworks 報導,2021年9月FTX總部搬離香港遷至巴哈馬首都拿索時,FTX創始人SBF解釋,“巴哈馬及其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採取的積極態度”是FTX遷至該國的主要原因之一,其監管環境比香港更加友好。
簡言之,監管不確定性或許是阻礙香港及其他地區成為加密世界中心的最大因素。那麼,香港當前針對虛擬資產的監管政策是什麼?其經過調整和完善之後的新監管政策又會是什麼?香港能否赶超新加坡成為國際虛擬資產中心?
公開資料顯示,香港目前依然沒有專門針對虛擬資產行業的法律體系,而是在現有的金融服務牌照基礎上,為申請虛擬資產牌照的公司頒發虛擬資產框架內的對應牌照。 2020年12月,OSL 交易所宣布,獲得香港證監會頒發的首張虛擬資產牌照。這是香港發出的第一張加密貨幣牌照。
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間,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曾就修訂香港法例第615 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發牌制度進行公眾諮詢,並於2021年5月刊發《諮詢總結》。 2022年7月6日,《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修訂草案在香港立法會完成首讀,據政府人士透露,草案可望在2023年第1季度獲得通過。
《修訂草案》在諮詢總結的基礎上,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設立發牌及監管制度,並納入成文立法。具體而言,任何人在香港經營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業務,或向香港公眾積極推廣(根據修訂草案構成)虛擬資產服務,必須向香港證監會事先申請並獲得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牌照(“VASP牌照”),並遵循相關的反洗錢及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法例條文。
此外,無牌進行受規管的虛擬資產活動,可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七年;以及如屬持續的罪行,則可就該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10萬元。
目前,相關牌照無法對散戶提供服務,只能面向專業投資者或機構。質疑者指出,這會將小市民推向使用外國註冊平台。 《修訂草案》對此進行補充,在未獲牌照的情況下,香港境外機構或人士向香港公眾“積極推廣其他地方的虛擬資產交易”,也將被視為犯有同樣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據香港證監會牌照主管兼金融科技部門負責人Elizabeth Wong 透露,監管機構正在考慮允許散戶投資者直接投資加密資產。 Elizabeth Wong強調,“香港的加密監管環境與內地不同,可以推出自己的法案來監管加密貨幣。”
香港特區投資推廣署金融科技主管梁瀚璟在接受中國基金報採訪時指出,港府高度關注包括數字資產交易及相關技術在內的金融科技產業的發展,並已經在積極推進相關的準備工作。基於區塊鏈的虛擬資產的交易,確實存在洗黑錢風險,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反洗錢立法也必須與國際標準看齊,以期增強全球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
梁瀚璟拆解其中步驟時解釋道,第一步是要有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合規的交易平台,這一步已經完成,目前香港已經有多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完成了備案,如OSL 和HashKey 等。
第二步,要有產品,目前已有交易平台等機構合作設計試點證券型代幣產品。第三步是推廣證券型代幣產品。 “最重要的一步,則是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監管完善相關立法。”梁瀚璟說。
簡言之,基於對反洗錢等非法活動的風險防範需求和國際經驗參照,香港正在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設立發牌及監管制度,以區別於中國內地監管。自2020年底起,香港就對OSL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發牌監管制度,並支持證券型代幣發行業務。只有在獲得香港證監會的牌照後才能合法經營,目前只能面向專業機構與專業投資者。不過,香港正在考慮給散戶投資者一定的交易空間。
作為比較,新加坡認為加密貨幣合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將加密貨幣分為三類:實用型代幣(Utility Token)、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和支付型代幣(Payment Token)。其中,實用型代幣不受監管,證券型代幣、支付型代幣分別由兩部專門法規《數字代幣發售指南》和《支付服務法》進行管理。 《數字代幣發售指南》於2020年5月生效,《支付服務法》於2020年1月生效。此外,新加坡議會於2022年4月審議通過《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強化加密貨幣相關的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
頗具競爭意味的是,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也將於11月2日至4日舉行,根據香港金融科技週的議程,其所主辦的為期三天的全球金融領袖投資峰恰與新加坡活動發生衝突。今年9月底,新加坡曾成功舉辦亞洲規模最大的Web3線下活動“TOKEN 2049”,並吸引超過7000名參會者。
另一個值得擔憂的因素則是香港的金融市場信心。就在今日,港股恆生指數大跌6.3%,創下2008年以來最大跌幅,反映出資本市場對香港金融環境的消極情緒,也難免影響Web3等前沿行業對香港未來的看法。
當然,核心仍然在於具體的政策,當前美國等多數全球主要國家與城市的加密監管政策對Web3創業者都難言友好並且屢受批評,香港政府如果願意提出具有突破性、全球領先的監管政策,或許能為其Web3願景注入更多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