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消息,中國證券業協會今日發布實施《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試行)》,主要內容包括:一、試行期間,主要評價主板、創業板、科創板首發、再融資保薦業務,後續再逐步擴展到其他投行業務。二、評價指標分為執業質量、內部控制、業務管理三個方面,各有側重:執業質量評價主要反映首發、再融資項目的申報質量情況,包括項目撤否情況、處罰處分及負面行為記錄等。三、監管部門和協會定期根據證券公司投行業務項目執行情況分別進行三個維度的綜合評價,通過系統集成評價結果並按評分排序形成A、B、C三個等級。四、協會建設投行業務執業質量評價系統,通過運用大數據、區塊鍊等技術系統集成監管評價、自律評價相關維度的評價信息,保障評價工作的系統性、協同性;通過投行工作底稿電子化系統和證聯鏈,實現執業過程留痕、工作底稿可回溯和不可篡改,提高自律評價申報的節約化、便捷性和可驗證性。 2022年執業質量的試評價相關評價結果也將於近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