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平均每天都有一家平台關停數字藏品現“清退潮” 打折退款被嘲“吃相難看”

華夏時報製圖

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趙奕胡金華上海報導

曾火爆一時的數字藏品在近期迎來了第一個“冬天”。

《華夏時報》記者初步統計發現,剛剛過去的11月,已有超過30家數字藏品平台主動發布清退公告。

記者註意到,這些宣布清退的平台,僅有三家全額退款,其餘的退款比例通常在5%-50%之間不等。不少投資者對此表示不滿,吐槽其“吃相難看”。

速途元宇宙研究院首席探索官趙佳茹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數字藏品行業所發生的“清退潮”,實際上是行業發展經歷的陣痛期,凸顯了行業背後的矛盾。

“’永久保存、不可篡改’是不少數字藏品的宣傳口號。然而,平台的關停、藏品的權益變動等都會為持有者帶來權益的損失。因此,行業亟需立法規範並加強自律監督,建立更為健全的市場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趙佳茹如是說。

平台無權單方面“打折”清退

記者註意到,大多數平台在公告中表示,平台方一直處於虧損運營狀態,無法繼續運營,不得已決定進行清退,而其退款比例則多集中於5%-30%之間。以神馬藝術為例,其於公告中表示,由於目前市場環境複雜,政策不明朗,為了適應國家法律政策的變化,應相關部門的要求,公司決定關閉平台經營業務,將對目前按現有持倉藏品首發價的10%進行退款清算。

針對“打折”清退的行為,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平台與用戶間屬於網絡服務合同關係,一般而言平台沒有單方終止合同(清退)的權利,即便雙方在用戶協議中事先約定平台有清退權利,但退款問題關乎用戶核心利益,除非用戶同意,否則平台無權對退款打折。

“在用戶不存在違約的情況下,如果平台清退,用戶有權根據用戶協議的約定要求平台全額退還費用並支付違約金。”夏海龍如是說。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也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數藏平台被清退,消費者購買的數字藏品也會隨之消失,對於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平台全款退賠。數字藏品也是一種商品,消費者與平台之間存在著買賣合同關係,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平台清退以後因無法繼續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平台沒有資金退賠,進入破產程序後,參照《破產法》的規定,根據消費者的債權比例清償。在破產之前,消費者可以和平台協商退賠,或者向法院起訴。

付建強調,對於投資者來說,任何投資決定都不可抱有僥倖心裡,對於投資數字藏品來說也是一樣。由於目前還未出台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數字藏品投資的風險巨大,投資者應當理性購買,切勿盲目入場。投資者投資時應當對數字藏品進行甄別,同時還應當通過合規合法的平台進行交易。

“目前的數字藏品市場上,大多數的入局者是來自區塊鏈數字貨幣的早期玩家,在逃避和躲避我國法規監管下,’披上外衣’換層說法繼續乾著’老本行’。時下的市場上雖然眾多企業紛紛發聲佈局進軍數字藏品市場,但能夠明白’怎麼用、如何用’的寥寥無幾。此外,特別重要的一點是,當下數字藏品市場的法律法規體系還很空白,如果數字藏品行業領域不受監管,則有很大可能淪為資本洗錢、企業逃稅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這為投機者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是不容忽視的一大弊端。”中關村物聯網數字鄉村振興研修院執行院長袁帥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炒作、侵權、詐騙屢見不鮮

2022年,數字藏品在我國迎來了爆發期,公開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8月,國內數字藏品平台總量超過1000家,其中上市公司背景的超過25家,預計2026年中國數字藏品市場規模或超300億元。

火熱發展的背後,行業亂像也隨之而來。 “目前國內尚未開通二級市場,不允許數字藏品的交易,但仍有一些人甚至組織通過社群、閒魚進行交易,藏品被炒到幾十倍或幾百倍的情況屢見不鮮。”一位數字藏品投資者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對此,趙佳茹表示,個別數藏平台會通過拍賣或偽造交易等方式,炒作藏品的升值空間。這是因為還會根據數字藏品寄售或流通時的成交價,收取2%至10%不等的手續費,成為了平台兩大主要盈利來源之一。因此平台必然要通過增加流動性的方式,來增加手續費的抽成收入。

“然而這一’炒’的過程,就讓數字藏品有了金融化的風險。”趙佳茹如是說。今年四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務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NFT相關金融風險倡議》,強調了規範應用區塊鏈技術,發揮NFT在推動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方面的正面作用。堅決遏制NFT金融化證券化傾向,從嚴防範非法金融活動風險。

不僅如此,與數字藏品相關的詐騙活動也越發猖獗。 10月25日,河南商丘市公安局睢陽分局公佈了一起網絡平台涉嫌詐騙、公安機關已刑事立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網絡藏寶閣APP平台出售虛擬卡通圖片,以劃分不低於300萬獎池、定期回購、現金獎勵、實物獎勵等為噱頭,涉嫌詐騙資金265萬餘元。該案也成為數字藏品涉刑第一案。

此外,賽博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周雪靜還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在數字藏品的鑄造過程中,會出現未經授權隨意鑄造的現象,因此存在相應的版權和著作權風險。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提出,加強數字版權保護,推動數字版權發展和版權業態融合,鼓勵有條件的機構和單位建設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版權保護平台。

9月9日,國家版權局官方發布《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啟動“劍網2022”專項行動》中提到,強化NFT數字藏品、“劇本殺”等網絡新業態版權監管,嚴厲打擊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美術、音樂、動漫、遊戲、影視等作品鑄造NFT等侵權行為。

在周雪靜看來,數字藏品行業的發展必須以合法合規為基礎底線,當下行業相關的標準規範尚不完善。因此可以首先讓行業協會、地方協會發揮引導作用,制定相關的規範指引,幫助國內數字藏品行業逐漸樹立統一的規範。同時,平台方面應該加強對創作者的保護,避免出現版權、著作權侵權的情況出現。

據周雪靜了解,一些地方的文交所、數交所也在嘗試數字產品的發行,嘗試推動二級市場的發展,將數字藏品推廣到更廣泛的空間和群體當中去,未來,在合規的前提下,進行二級市場的探索也十分必要。

責任編輯:徐芸茜主編: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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