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C 在FTX 起訴書中說,以太坊畢竟是一種商品


多年來,一直非常不清楚美國加密的哪項立法適用以及適用哪項標準。這促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在兩年前起訴Ripple (XRP)。 SEC 認為XRP 是一種證券,或者證券,你需要為此獲得許可證。

以太坊(ETH)似乎不受此約束,因為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此前將其標記為商品。然而,市場開始懷疑情況是否仍然如此,但CFTC 現在又給以太幣貼上了標籤。

根據CFTC 的說法,根據他們今天提交的文件,ETH 是一種商品。這真的應該讓任何安全指定停止。 pic.twitter.com/PkHWredNK4

– Hal Press (@NorthRockLP) 2022 年12 月13 日

哪個監管機構是對的?

SEC 和CFTC 都渴望監管加密貨幣市場。因此,這兩個監管機構本週起訴了FTX 和Alameda 創始人Sam Bankman-Fried。

但關於某些加密貨幣是一種數字商品還是證券的討論遠未結束。事實上,本月早些時候,CFTC 主任Rostin Behnam 表示,比特幣(BTC) 是加密貨幣市場上唯一的商品。

這是一個相當不錯的聲明,因為去年夏天同一家機構辯稱許多代幣根本不是證券。除了比特幣,以太幣和瑞波幣也屬於這一範疇。所以CFTC 似乎非常不穩定。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任Gary Gensler 甚至建議和解。不久之後,CFTC 認為競爭正在推動歐洲MiCA 立法超越美國。所以從大局來看,美國正在失敗。

以太坊畢竟是一種商品

現在它變得更加複雜。比特幣是唯一“數字商品”的說法似乎不再適用。在針對FTX、Alameda 和SBF 的案件中,CFTC 隨意聲明“某些數字資產,包括比特幣(BTC)、以太幣(ETH) 和泰達幣(USDT)”是商品。

加密貨幣對沖基金North Rock Digital 的創始人Hal Press 發現,起訴書中提到了這一點。引人注目的是,除了比特幣和以太幣之外,還提到了來自Tether 的USDT 穩定幣。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YPTO-INSIDERS。版權歸作者Simon Bosch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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