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律師Mark Pfeiffer表示,FTX的倒閉可能尚未結束其傳染性蔓延,因為回撥機制(clawback)條款可能會迫使企業和投資者追回FTX在倒閉前幾個月支付的數十億美元。回撥機制是指因特殊情況或事件需要返還的已支付款項,例如資不抵債的公司需要收回在申請破產之前90天內支付的資金。如果債權人是內部人,90天的期限延長至一年。因此,債權人可以要求追回FTX向外部方進行的轉賬,包括當幣安退出其對FTX的A系列投資時,FTX向幣安支付的21億美元。此前消息,幣安首席執行官趙長鵬(CZ)最近在接受CNBC採訪時駁斥了有關返還資金的擔憂,稱無需擔憂幣安的資金狀況,其法律團隊完全有能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