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虛擬貨幣的迅速發展,全球各地區相繼出台了不同的監管政策,郭律師團隊為大家收集了相關新聞簡訊,整理了“全球對虛擬貨幣的政策”系列文章,帶大家了解全球各地區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今天,郭律師團隊帶大家了解韓國的虛擬貨幣政策,請各位看官看下文~
政策開放程度綜合評估:【保守轉開放型】
一、韓國擬成立數字資產委員會
2022年6月1日,由於近期Terra崩盤引起市場動盪,韓國擬成立數字資產委員會,以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它很可能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專門的加密貨幣監管機構,並可能獨立負責控制該國的加密貨幣行業。韓國媒體援引國民力量黨的消息來源說,該機構“有望成為政策制定和加密資產行業監管的控制中心”。
二、韓國將執行虛擬貨幣徵稅
2022年3月18日信息,韓侯任總統尹錫悅的總統過渡聯合會已經考量將執行虛擬貨幣徵稅的時間段再延遲一年,直到2024年初。這是由於執政黨和在野黨廣泛認為,在執行虛擬貨幣稅以前,務必先創建銷售市場標準。韓國國會計劃從2022年1月逐漸,對每一年超出250萬韓元的虛擬貨幣出讓收益徵繳22%的稅款。可是執政黨和野黨在總統大選以前的上年11月末表明“徵稅管理體係都還沒產生”,達到了將虛擬貨幣稅款的徵繳延遲1年(到2023年)的協議書。本次總統過渡聯合會考慮到對於此事再度推遲1年。
三、韓國金融監管部門開始對虛擬貨幣進行立法
2021年11月25日消息,據韓國每日經濟新聞報導,韓國金融監管部門已經開始對虛擬貨幣進行立法,這是監管機構首次將加密貨幣立法正式化。未來,任何通過操縱市場價格或使用未公開信息從加密貨幣交易中獲取不當利潤的人,預計將面臨至少一年的監禁和至少三倍的罰款。此外,加密貨幣發行方必須向用戶披露白皮書、法律意見和業務報告,任何違規行為將導致刑事處罰。業內預測,如果這次《加密貨幣權利法案》頒布,虛擬貨幣將像銀行、保險等其他金融行業一樣被納入正式的監管系統。
四、韓國政府將對虛擬資產所得進行徵稅
2021年2月22日,據韓國企劃財政部介紹,韓國政府將從明年開始對1年內超過250萬韓元的虛擬貨幣等虛擬資產所得按照20%的稅率徵稅,基本扣除金額為250萬韓元。例如,明年以比特幣賺取1千萬韓元收益的投資者,將在收益中減去250萬韓元,其餘750萬韓元以20%的稅率徵稅,其需繳納150萬韓元稅金。
五、《特金法》
2020年3月5日,韓國國會表決通過了《特金法》,讓原本處於灰色地帶的加密貨幣有了更為系統的法律依據。首先,《特金法》定義了利用外匯交易等金融交易進行洗錢行為和恐怖主義融資行為所需的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申報所需的事項,其目在於預防犯罪行為,進而為建立健全透明的金融交易秩序作出貢獻。第二,《特金法》第二條定義了虛擬資產公司範圍和虛擬貨幣,”虛擬資產”則被定義為具有經濟價值的,可電子交易或轉移的電子憑證。第三,客戶限制。
六、韓國通過金融服務委員會(FSC)發布監管措施公告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FSC發布了ICO禁令及一系列加密貨幣監管政策,主要內容包括:(一)關於ICO的監管2017年9月29日,FSC發佈公告將禁止一切形式的ICO。根據Koreatimes2018年3月中旬的報導,韓國正在著手製定與ICO相關的新政策,考慮放寬對ICO的禁令,計劃在一定條件下允許ICO項目的進行,但尚未發布官方消息。 (二)關於虛擬貨幣的定性,參照納斯達克交易所網站新聞的報導,FSC認為加密貨幣(虛擬貨幣)是一種電子保值品(electronic representations of value),而非金融產品(如證券)。 (三)關於虛擬貨幣的交易雖然韓國目前採取禁止ICO的措施,但未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活動,而是加強了監管措施,FSC要求銀行配合監管來防範加密貨幣交易的非法活動。
七、韓國發布禁令
2018年3月,韓國發布禁令,公職人員不得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但韓國財長表示不會禁止普通公民虛擬貨幣交易。 2018年3月,多國共同提出以7月份為最後期限進行加密貨幣監管,呼籲制定“國際標準制定機構(SSBs)”。隨後,韓國政府趁勢扭轉對區塊鍊和虛擬貨幣的態度。韓國國民議會在5月正式提出解除ICO禁令的提案,並於6月正式解禁ICO,但ICO仍要面臨較為嚴苛的監管,代幣發行受到極大限制。
八、《限制加密貨幣交易的金融監管措施》
2018年1月23日,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限制加密貨幣交易的金融監管措施》,FSC宣布只允許通過實名銀行賬戶進行加密貨幣交易,並引入了防範指引與加密貨幣有關的反洗錢(以下簡稱“加密貨幣相關反洗錢準則”),作為政府範圍內遏制加密貨幣投機的一部分,防止加密貨幣被非法活動利用。從2018年1月30日開始,銀行將改用真實姓名政策,只允許加密貨幣通過與加密貨幣交易所掛鉤的實名銀行賬戶進行交易。在新規下,想要進行加密貨幣交易的用戶必須擁有實名銀行賬戶與同一家銀行進行加密貨幣交易。那些沒有實名交易賬戶的將只允許從現有的賬戶中撤回資金。為建立新的存款,他們需要開設新的銀行實名賬戶。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和外國人將不被允許開設與加密貨幣交易相關的新銀行賬戶去存款以進行加密貨幣交易。實名政策在2018年1月30日生效後,已有的與加密貨幣交易相關的匿名銀行賬戶將不能被使用。
九、《加密貨幣檢查和投資者警告》
2018年1月8日,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加密貨幣檢查和投資者警告》,韓國金融情報組(KoFIU)和金融監督服務(FSS)聯合對六家為加密貨幣交易所提供服務的銀行進行檢查。理由據稱是監管部門認為,此類資產可能會導致犯罪事件激增。包括反洗錢措施和真實姓名驗證系統。具體內容如下:檢查人員將調查銀行是否在加密貨幣交易中遵守他們的反洗錢(AML)義務;以及他們是否有適當的措施進行核實他們的客戶在加密貨幣交易方面的身份。加密貨幣很有可能被用作洗錢的手段,因為它們的存在匿名性質和非面對面交易。虛擬賬戶讓加密貨幣交易更難以識別賬戶持有人的真實姓名,加密貨幣交易更容易受到犯罪的影響和洗錢。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必須承擔更大的責任作為守門員來防止使用加密貨幣的非法活動。
十、韓國政府宣布對虛擬貨幣交易所徵稅
2018年1月,韓國政府宣布對虛擬貨幣交易所徵稅,稅率達到24. 2%.韓國所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都需要繳納22%的企業稅和2. 2%的地方所得稅。
十一、FSC發佈公告稱將禁止一切形式的ICO
2017年9月29日,FSC發佈公告稱將禁止一切形式的ICO。該決定是在該日上午舉行的“虛擬貨幣機構聯席會議”中做出的,參加此次會議的除了FSC外,還有韓國財政部、央行和國家稅務局。 FSC指出,“ICO融資在全球範圍內風靡,我們的分析顯示ICO活動在韓國境內也在不斷增加。而此類融資活動加劇了出現金融欺詐的風險,所以我們要禁止任何形式的ICO,不管是使用哪種技術,還是巧立哪種名目。”此舉意在保護韓國投資者的利益。參照納斯達克交易所網站新聞的報導,FSC認為比特幣和以太網等虛擬貨幣是電子保值品,而非金融產品(如證券),因此韓國政府選擇通過銀行間接管理虛擬貨幣。
十二、韓國政府將比特幣匯款方式合法化
2017年7月,韓國政府將比特幣匯款方式合法化,允許金融科技公司為用戶處理價值高達2萬美元等值韓元的比特幣。因此,地方交易所平台與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掛鉤,後者要求至少保留43. 6萬美元的資本金,並執行用戶識別(KYC)和反洗錢(AML)提供數據處理設施以獲得監管機構的批准。
十三、虛擬貨幣監管制度化
2016年10月,韓國最高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公佈金融科技發展的兩步計劃,其中提到逐步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監管制度化。
結語:
經過對上述內容的梳理,韓國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屬於“保守型”。
郭志浩律師,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兼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中國法學會成員、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會理事、“區塊鏈應用操作員職稱考試”考評人命題人教材編撰人、深圳區塊鏈立法研究課題組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