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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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在2022年舉辦的第五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和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元宇宙”的發展與應用都是人們關注的熱點。從提出、探索到逐步走向應用,元宇宙與人們的生活越來越近,一步步將虛擬與現實更加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並將會在未來更加深刻地影響每一個人。如何認識元宇宙?元宇宙會給人類社會帶來哪些機遇和挑戰?應該對元宇宙採取怎樣的治理方式?本版特約請四位青年學者,圍繞上述話題進行討論。
與談人:
趙精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賀超城 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講師
張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
李珍 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主持人:
本報記者 底亞星 冀文亞
元宇宙代表了未來互聯網發展的一種新形態
主持人:當前,元宇宙既是社交網絡上的一個“熱詞”,也是技術領域的一個“熱點”。我們應該如何把握和理解元宇宙的概念、特性與實質?
趙精武:現階段,學術界與產業界尚未對元宇宙的概念形成共識,原因在於元宇宙技術本身尚處於初期探索階段,其演進方向、應用場景、技術特徵等要素尚在發展。當前對元宇宙概念的界定大多側重於對元宇宙組成要素或技術特徵的探討。
總體來看,有關元宇宙概念的界定模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物質世界數字化,即在互聯網實現人類視覺、聽覺數字化的基礎上,元宇宙實現了觸覺、味覺等各種感官體驗的高度仿真;二是“平行世界”,即元宇宙描述了人類能夠在虛擬空間進行與現實世界相同的活動;三是元宇宙是整合多種新技術而產生的新型虛實相融的互聯網應用和社會形態,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在經濟系統、社交系統和身份系統層面相互交叉融合。
可以確定的是,元宇宙代表了未來互聯網發展的一種新形態。一方面,元宇宙是一種全新的網絡平台,集合了社交、公共服務、智能製造、醫療健康、教育等多種功能,實現了企業平台與公共平台的互聯互通;另一方面,元宇宙也是一種信息技術的“統合體”,是以區塊鏈、人工智能、VR/AR技術、數字孿生等技術為底層架構的綜合技術形態。
張梁:我們可以通過對漢字“元”的解讀,窺探元宇宙的特質。
一方面,“元”有本質、根本的意思。元宇宙在某種程度上使得人類的感知擺脫了對客觀物質世界的依賴,突破了虛實的界限。在元宇宙中,人們身體的主體地位被削弱,使得我們對於感知的認識更為抽象化、本質化。
另一方面,“元”有向度、維度的含義。多維數據是元宇宙的關鍵要件。互聯網的誕生開啟了現實世界數字化的進程,用戶的數據通過各種智能設備記錄下來,再通過大數據技術形成用戶在數字世界中的“立體畫像”,但這些“立體畫像”仍然是一維的,因為它們的來源是用戶本身;而元宇宙中,人與物、人與環境的數據相結合,形成多維數據,這使得元宇宙能夠反過來為現實生活中的諸多問題提供更有效的解決方案。
李珍:關於元宇宙的概念界定,必須澄清元宇宙與現實世界之間的關係。從詞源上講,元宇宙(Metaverse)的詞根“meta”在古希臘語中有兩個基本涵義:“之後”和“超越”。元宇宙既是現實世界“之後”的Cosmos,又是“超越”現實之上的Cosmos,現實世界與元宇宙之間是歷史與未來、現實與願景的關係。從這個角度來看,類似於元宇宙的構想在人類思想史上並不罕見,如柏拉圖的《理想國》、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培根的《新大西島》。然而,元宇宙與以往構想的不同之處在於,它是一種“虛擬現實”。所謂虛擬現實,不是指虛無縹緲的現實,而是指現實是被某種稱為“虛擬”的手段構造出來的,即現實在表面上看是“虛擬”的,但實質上卻是真實存在的。
賀超城:元宇宙的概念其來有自。美國數學家弗諾·文奇在1981年出版的“賽博朋克流派”開山之作《真名實姓》中構建了一個通過腦機接口進入沉浸式感官體驗的虛擬世界;美國作家威廉·吉布森在1984年出版的《神經漫遊者》中提出了“賽博空間”概念;1991年,賽博空間又催生出“鏡像世界”的技術理念:現實世界的每個場景都可以用技術手段映射到人工編制的計算機程序中,且用戶可以通過終端設備與其交互。自2021年美國遊戲公司Roblox攜元宇宙概念上市之後,元宇宙受到了廣泛關注與解讀。我理解,元宇宙是基於數字技術而構建的一種用戶以數字化身份在信息世界、物理世界、人類世界交叉融通下參與交互的社會形態,是人類對未來數字文明高階形態的想像與建構。
元宇宙帶來多層次、多領域的機遇與挑戰
主持人:科學技術對經濟社會發展有著巨大的、深刻的、全面的影響,但任何技術的發展總是呈現機遇與挑戰並存的基本特徵。元宇宙會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哪些機遇和挑戰?
張梁:從經濟社會發展歷程來看,交互方式、交互效率的革命是推動新業態出現的重要力量。在信息革命以前,接觸式交互是最常見的交互方式;信息革命後,非接觸式交互的效率大大提升,例如,互聯網購物的出現和爆炸式發展,就得益於非接觸式交互方式的成熟和其效率的提升。在元宇宙中,人們能夠實現全身心沉浸式交互,用戶以數字身份進行交互的同時,能夠體驗與真實世界相似的感受。這種交互方式、交互效率的變革可能會給目前技術條件下仍舊依賴接觸式交互的產業帶來巨大影響。同時,這種變革也蘊藏潛在風險與挑戰。例如,逼近真實的交互體驗,使得具有技術本質的元宇宙變得不再是人類個體與社群互動的工具,而有可能成為個體的延伸,變成越來越具有生命特徵的“幻肢”,一個愈發獨立的實體,這將給法律如何定義“人”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李珍:從社會關係來看,元宇宙社會可能存在兩種不同的發展前景。元宇宙先驅托尼·帕里西提出了元宇宙的基本建立規則:元宇宙是無人可以控制的、開放自由的,並且適合所有人的最為廣泛的社會空間。這種規則,可能會賦予所有人“自由與平等”的社會關係,這無疑是一種前景樂觀的未來網絡社會“烏托邦”——人們可以在虛擬世界中摒棄現實世界的很多“包袱”,開始新的社會生活。但由於虛擬世界的數字化本質,所有的社會行為都會有數據記錄,這些留痕數據可能會被人盜取,而達到對社會成員的操控和利用,這反而催生了一種新型的社會不平等,導致悲觀前景。
從個體層面來看,元宇宙能夠帶來不同於以往數字技術的超強沉浸感體驗,人們足不出戶便能在虛擬世界中體驗社交、購物、工作、學習、旅遊等大多數生活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帶來身心愉悅。但久而久之,它極易造成人們對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之間界限的混淆。這裡涉及三個哲學問題。一是知識問題:我們能否知道究竟是在虛擬世界還是現實世界?就像莊周夢蝶,如果夢境足夠真實,莊子怎麼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夢呢?二是實在問題:虛擬世界是真實的還是虛幻的?三是價值問題:你能在虛擬世界中過得好嗎?如此,人們會陷入對世界和自身的認知疑難,認知疑難可能引發心理疾病風險、人格解體風險和成癮性風險;若進一步發展,認知疑難還會對個體的道德判斷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趙精武:從數字經濟發展來看,儘管我們尚無法準確預見元宇宙未來的技術形態和技術架構,但可以確定的是,元宇宙概念的提出意味著數字經濟正朝向更高效率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方向發展。例如,在具體應用層面,元宇宙在未來或許能夠改變傳統業態模式,延長既有的產業鏈經濟價值,提升用戶服務體驗;在智能製造領域,元宇宙能夠改變“生產—物流—銷售—用戶售後”的供應鏈形態,實現更高水平的定制化服務;在社會信用系統層面,元宇宙技術能夠構建起一整套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社會信用體系,藉由區塊鍊等底層技術優勢,實現社會信用數據的可追溯和不可篡改,各地各部門信用數據也將相互聯通,組成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大數據;等等。當然,任何技術的發展總是呈現兩面性特徵,元宇宙技術也不例外。在數字經濟領域,元宇宙可能帶來的挑戰至少表現為:新一輪的數據安全和隱私洩露問題;現有的信息基礎設施或將無法支撐全球或全國規模的元宇宙空間運作;某些互聯網巨頭為謀取競爭優勢而各自打造相對封閉的技術生態,進而導致技術發展滯緩;等等。
賀超城:通過上述討論,不難發現,元宇宙在給人類社會帶來諸多利好與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不少挑戰,這中心化體現為市場性風險、社會性風險、個體性風險和技術性風險。關於市場性風險,元宇宙在一定程度上為巨額資本進行資本操縱和巨頭公司進行行業壟斷提供了隱蔽空間;元宇宙中虛擬貨幣與現實世界的經濟體系之間的聯動,可能導致元宇宙中虛擬世界的經濟波動溢出到現實世界。關於社會性風險,元宇宙中,自然人和虛擬數字人構成的群體可能由於群體無意識引起群體非理性;法律的滯後性可能使得元宇宙面臨倫理衝擊和挑戰。關於個體性風險,元宇宙因其人機交互、沉浸體驗而具備天然的“成癮性”,過度沉迷虛擬世界可能會加劇社交恐懼;元宇宙中產生和存儲大量數據,隱私洩露風險增大;元宇宙中的豐富數字內容,可能造成知識產權風險。關於技術性風險,元宇宙中規模龐大、高複雜度、及時迅捷的渲染、仿真和交互帶來的高性能算力要求是技術性風險的隱患。
趙精武:這裡還必須指出,上述機遇和挑戰,大多還處於假想階段。囿於元宇宙技術自身的不成熟,客觀上我們還很難精准定位和描述元宇宙技術能夠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因此,我們需要冷靜看待元宇宙概念的提出和發展,既對元宇宙技術未來成熟的可能性抱有期待,也不應過分誇大元宇宙潛在的技術優勢,而應當在對機遇與挑戰的統籌考慮中,未雨綢繆探索平衡安全與發展的有效治理策略。
從制度、技術、價值等維度探索元宇宙治理之道
主持人:從歷史發展進程看,人類生活的數字化、網絡化是大勢所趨,元宇宙的出現正是回應了這樣的發展趨勢。面對這一發展趨勢,如何更好地對元宇宙進行治理?
張梁:目前,芯片、網絡通信、虛擬現實等諸多細分領域的底層技術還不能完全支撐現階段對元宇宙未來全景的構想,元宇宙的發展還處在初期,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對於元宇宙的治理,應整體保持包容、審慎的態度,對於已經出現的具體風險則應當適時處置。
一方面,對於現階段來說,促進發展是主題,對元宇宙的治理應主要是規範和引導。在政策上,需要給予相關領域前沿企業、機構較為充分的發展空間,激發元宇宙相關領域創新驅動力,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引導技術、資本、人力等要素合理有序進入。
另一方面,對於因元宇宙熱潮產生的亂象,需要及時介入治理。例如,元宇宙的出現為NFT(非同質代幣)、虛擬貨幣等新型數字財產提供了更廣泛的投資交易空間,但也為新形式的洗錢、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通道,並出現了一些資本亂象。現階段,元宇宙中“炒房”“炒幣”現象層出不窮,資本市場中圍繞元宇宙熱炒概念,資金沒有進入實體經濟助力相關科技創新產業的發展,反而使得元宇宙相關技術、服務愈發資本化。對此需要保持警惕。在發揮資本促進元宇宙產業發展積極作用的同時,應防止其無序擴張,限制其消極作用,讓元宇宙產業發展能夠給人民生活帶來真正實惠。但從本質上來說,前面談到的這些因元宇宙熱潮產生的問題屬於“新瓶舊酒”,它們並不是元宇宙自身特質帶來的新風險,而是商品市場、資本市場固有風險在元宇宙上的具體展現,現有製度能夠較好應對。
趙精武:從來都不存在絕對安全的信息技術,對新興技術配置相應的治理措施是必要的。而如何配置治理措施,首先應當審視這些新興技術對現有法律制度和治理體系提出何種新的挑戰。在主體層面,自然人在元宇宙中有自己對應的“虛擬人”身份,需要遵守不同於現實世界的製度規則;同時,產業界所描述的“虛擬人”的真實性,在目前看來主要還是感官層面的真實性,“現實人”與“虛擬人”在法律主體資格層面上的差異還不明顯。在風險層面,從產業界所設想的元宇宙應用場景來看,元宇宙安全風險治理需求中心化於數據安全、服務提供者的法定義務、虛擬財產交易制度、個人信息保護製度等領域,其安全風險表現形式可能與主流技術導致的風險事件有所差異;同時,元宇宙安全風險的損害結果和侵害的民事權益,與主流技術導致的風險事件基本相同,元宇宙中用戶行為所導致的法律責任仍可追溯至特定法律主體,“主體—客體—內容”的法律關係結構尚未發生實質變更。但也應認識到,伴隨元宇宙技術的發展與迭代,當技術能夠真正抹除虛擬人與現實人的身份關聯時,就必然會對現有法律制度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戰。因此,元宇宙的治理應當遵循過程風險預防的基本思路,即根據技術在不同發展階段的特徵及其相應社會風險,優先在法律解釋層面補足有關元宇宙治理規則的不足;當現有治理體係無法回應特定發展階段的元宇宙技術風險時,就有必要專門在立法層面創設全新的規則予以調整。
賀超城:從技術角度來看,當前的技術治理是“防禦型向善”,即想辦法防止技術做壞事;未來則需要“創造型向善”,即在科技研發階段,就朝著人性之善、社會之善的方向尋找發展“需求”。元宇宙作為嶄新且前沿的方向,科技向善有必要也有條件成為其運行的最大公約數:一方面,更充分地連接到社會的每一個人;另一方面,提供更具人文關懷的產品服務。
主持人:對於元宇宙的治理,除了製度建構、技術規制之外,如何從價值和倫理的維度開展?
李珍:首先,樹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道德原則。元宇宙技術的基本特徵是去中心化的連接方式,但不能把去中心化看成是對個體中心化的確證。因此,在對元宇宙的治理中,要把“共同善”作為最基本的道德原則,即發展一種把社會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上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道德原則。
其次,回歸現實的第一本位,破解價值認知疑難。元宇宙高強度的沉浸式體驗深刻影響個體認知的能力,使人們在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的交替體驗中面臨認知疑難。只有讓個體回歸現實,與真實的人、自然和社會互動,將虛擬世界視為現實世界的延伸,才能真正解決虛擬現實沉浸性帶來的風險。
最後,促進文化交易所與文明互鑑,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元宇宙中信息廣泛傳播,不同國家、地區、人群間的信息鴻溝不斷縮小,文化背景的差異逐漸顯現。不同文化對隱私、自由、公正等價值分配權重存在差異,這種差異會造成信任障礙。這就要求每一個參與對話的個體和組織都要對其他文化保持開放態度,不同文化背景的研究者之間以交易所合作的形式,確保新技術的開發具有全域性意義,保證相關利益涉及方都參與治理,尋求價值權重協調路徑,構建出基於全人類共同價值的對話模式。
主持人:通過各位專家的討論,我們對元宇宙的本質特徵、未來發展以及治理策略有了更多了解。推進元宇宙有序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不應缺席。保持元宇宙發展正確的價值導向,形成科技與人文的良性互動,使其實實在在造福於人類,這是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在元宇宙發展中的使命擔當。
專家點評
武漢大學二級教授、信息管理學院副院長吳江:元宇宙的確是人類文明發展的一件大事,現在的火熱也是全方位的。四位青年學者給予了元宇宙充分的想像空間,並對元宇宙給人類帶來的挑戰、機遇以及如何治理進行了非常有價值的討論,引導我們從以下三個方面對元宇宙進行深入思考。首先,元宇宙是人類敘事方式。元宇宙將成為人類歷史上一種全新的敘事方式,敘事的邏輯將從真實世界躍遷到虛擬世界,將創造一個虛實融合的全新故事。元宇宙的敘事方式既能夠促進人類物質上的再一次發展,也能滿足人類在精神上的需求。其次,元宇宙是數實融合空間。 30多年前,錢學森院士在致汪成為的手稿中,就已提到與元宇宙緊密相關的虛擬現實,並將它翻譯為具有濃厚中國味的詞——“靈境”。他認為有了靈境,人的創造能力將會大大提高,從而形成大成智慧。元宇宙區別於傳統環境最顯著的特徵就是現實和虛擬時空的融合,成為一種數實融合空間,元宇宙不僅僅呈現數字世界,而且更強調數字和現實的融合,除了現實中的空間會融合到數字空間,數字空間中的時間將不再完全對應現實空間中的時間,將變得更加多樣和多維。
最後,元宇宙不是指單一的數字技術,它是集人類各種數字技術之大成者。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形成元宇宙的生產力閉環;依靠數據價值化使得數據作為數字文明創造的主要生產要素,驅動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通過治理數字化不斷去改造生產關係,推動生產力創造一個有效而健康的元宇宙環境。元宇宙逐漸成為數字社會的進階形態,成為推進人類文明邁向更高級文明的重要推動力。
未來已來,讓我們沿著青年學者們的思考,講好元宇宙故事,構建好元宇宙空間,一起通過元宇宙創造美好的數字文明。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林少偉:四位青年學者立足各自學科,從多個方面對元宇宙闡發了見解,特別是揭示了元宇宙這種新的社會形式的巨大潛力與潛在風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元宇宙將革新人類的生活方式,為人類帶來全新的生活體驗,但同時也必然引發一系列社會治理與法律規制問題。如何引導元宇宙與現實社會的協調並行,是當下需要探討並回應的重要問題。防范元宇宙可能帶來的風險,首先要看到其背後存在的三大治理難題:第一,元宇宙強調理性人的自主選擇,對規制具有某種天然性排斥。第二,以算法和數據為驅動的元宇宙平台可能會憑藉海量的用戶數據而成為龐大的數據中心,進而對具有統一趨向性的技術發展和規範治理造成一定衝擊。第三,元宇宙下的去中心化削弱了對中心化機構的信賴,以致傳統中心化治理難以融入元宇宙系統。為應對元宇宙對社會經濟帶來的挑戰,應在規制邏輯上有所轉變。第一,由被動消極型的治理向主動積極型的治理轉變。元宇宙的不斷更新,要求採取及時性和回應性的積極立法觀,以便對元宇宙作出動態適應和有效引導。第二,由一刀切式的規制模式向差別化規制模式轉變。可根據風險高低對數據信息進行類型化規制,如對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等高風險數據的處理予以嚴監管,涉及個人信息和公共事務等低風險數據給予寬監管。第三,由權力—技術的雙向式向權力—技術—倫理融合式轉變。面對數據壟斷行為、數字資產盜取、數據篡改等問題,可融合權力(強制性與社會性)、技術(行業標准或加密貨幣標準等)、倫理(人類倫理效仿等)三要素,驅使元宇宙通往正義之路。第四,由形式正義覆蓋模式向實質正義穿透模式轉變。通過自動化決策減少潛在的歧視意圖,矯正算法中隱藏的歧視與不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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