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加密貨幣等風險資產,新加坡銀行不再需要持有1:1 的抵押品,而是1.25:1。這意味著對於每1 美元的加密貨幣,金融機構需要持有1.25美元的常規現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高級部長Tharman Shanmugaratnam在最近的一份聲明中解釋說,在框架最終確定之前,MAS要求新加坡註冊銀行對風險較高的加密資產(如比特幣和以太幣)的敞口應用1250%的風險權重。根據MAS 對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銀行的最低總資本充足率要求10%,這意味著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銀行必須持有125 美元的資本,才能對比特幣等加密資產持有100 美元的風險敞口。此外,對於風險較低的加密資產,例如滿足一系列條件以確保其具有與傳統公司債券相同水平的金融風險的代幣化公司債券,審慎處理類似於適用於傳統非代幣化資產的審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