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Web 3.0與數字貨幣:源起、關聯與未來

(編註:作者為香港財經智庫香港國際金融學會HKIIF資深會員,《香港國際金融學會評論》創刊主編;香港數字資產研究院創辦人暨創始院長。本文節選自作者主編的《重新定義金融:加密貨幣與數字資產》(第2版),標題有改動)

在解釋本文標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元宇宙和Web 3.0是什麼,再逐步討論加密貨幣如何與元宇宙以及Web 3.0相互作用,並如此緊密地交織在一起。

一、元宇宙概念由來

元宇宙,英文為Metaverse。該詞起源於美國作家Neal Stephenson在1992年的一部科幻小說《雪崩》(The Snow Crash),裡面寫未來的人類通過電腦編程創造了一個三維虛擬世界元宇宙(Metaverse),現實世界的人可以通過可穿戴設備,投射進入虛擬三維世界元宇宙,以編程軟件生成的虛擬分身“阿凡達”(Avatar)形象,參與元宇宙裡的各種活動,並與在元宇宙裡的其他用戶(阿凡達)交往。

這部小說提到的可穿戴設備、投射形象及元宇宙等,隨後在美國電影《異次元駭客》(The Thirteenth Floor)、《黑客帝國》、《頭號玩家》(Ready Player One)、《失控玩家》(Free Guy,香港譯《爆機自由仁》)等得到更充分的體現。

在現實生活中,隨著網絡與科技的發展,尤其是各種芯片科技的發展,特別是各種VR ( Virtual Reality,虛擬現實)、AR ( Augmented Reality增強實境)、SR ( Substitutional Reality 替代實境)及MR ( Mixed Reality 混合實境)的技術與設備的湧現,與元宇宙相關的關聯行業越來越受到重視,反過來也越來越促進了虛擬現實技術在各個產業的應用和發展。

騰訊的馬化騰早在2020年的年度特刊《三觀》中提及,移動互聯網十年發展,即將迎來下一波升級,即“全真互聯網”。 2020年2月,騰訊參與了“元宇宙第一股”、沙盒遊戲平台Roblox 的G輪融資,並獨家代理Roblox中國區產品發行。

2021年3月,Roblox上市當天,股價暴漲54.4%,市值一舉突破400億美元;“元宇宙”經濟開始引發投資者關注。兩個月後,谷歌I/O大會公佈名為Starline的3D視頻通話技術。

到2021年10月28日,美國最大的在線交流媒體平台臉書(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宣布,Facebook 的母公司將更名為“Meta”,即元宇宙。他表示,公司將主要專注於提供名為Metaverse 的虛擬現實社交空間,人們將使用多功能虛擬現實護目鏡訪問該空間。隨著這一全球知名的社交媒體的轉型,進一步在全球引發了對元宇宙概念的討論。

2021年11月,微軟在Ignite上發布了針對虛擬現實辦公環境的解決方案Mesh for Teams。該功能結合了Microsoft Mesh 的混合現實功能,允許不同位置的人們通過生產力工具Teams加入協作,例如可以會議、發信息、處理文件等,並且可以共享全息體驗。

隨後,在2022年伊始的CES大會上,微軟公司和高通宣布合作開發一種新的、定制的驍龍AR芯片,該芯片將在微軟的生態系統中為未來的AR眼鏡提供動力。

可以看到,元宇宙與它所相關聯的產業正借助這個名詞,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發展。

二、Web 3.0的誕生:並非為元宇宙概念而設

儘管今天很多人在討論元宇宙的同時,也會順便提及Web 3.0。但這是兩組起源完全不同的概念。

Web 3.0(也稱為Web 3.0)是下一代的互聯網構想,確切地說,它還沒有成為現實,至少從提出該概念的人看來是如此。 “Web 3.0”一詞是由以太坊聯合創始人Gavin Wood 在2014 年創造出來的,當時提出這個概念,是重在構建去中心化網絡。

用Wood 自己的解釋來說,Web 3.0 應該是真正去中心化的,是目前全世界正在流行的Web 2.0的互聯網的一個更民主的版本——它不應該像當下的網絡那樣,容易被亞馬遜、微軟、谷歌等少數科技巨頭所主導。

“Web 3.0 確實是網絡的另一種願景,我們使用的服務不再由單一的服務提供商或公司所把持(hosted)的,(這些服務)而是會成為某種純粹的算法(提供的)事物(sort of purely algorithmic things)。在某種意義上,每個人都可以有所貢獻。”Wood在一次接受美國CNBC節目採訪的時候闡述他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時說,“所以就像點對點(P2P)提供服務一樣……這個想法是所有的參與者都會貢獻一小部分最終的服務。”

在Wood的概念中,Web 3.0應該是一個去中心化的網絡,在這個網絡裡,沒有任何一個人會比其他人更有優勢……Web 3 是基於一種“無需信任”模型的思想——它和我們現在必須相信(其實是依賴)大公司能夠提供他們承諾的服務不同。

舉例來說,網民們今天在互聯網上發布的信息、視頻、圖像等數據,最終的權益實際上控制在互聯網科技平台公司手頭——不論是引流算法、真實的點擊率、實際的廣告贊助費收益……作為底層內容提供方,網民並不具備與這些平台公司討價還價的能力。打個比方,假設微信公眾號平台利用某篇閱讀數超過10萬的公眾號爆款文章賺到了10000元的廣告費,並分配給公眾號的運營方5000元,實際上這個公眾號的推送方是無從知道這筆實際費用是多少的,它也沒有和微信公眾平台進行討價還價的能力。

在Web 3.0時代,形勢將會徹底扭轉。人們發佈在Web 3.0網絡上的作品,在網絡算法的運算之下,只有發佈人自己同意的人可看得到,而且這些作品如果產生收益,將會直接分配給發布方。當然,作品發布方也可以通過中介機構發布自己的作品,在區塊鏈智能合約技術支持下,任何向中介機構支付的款項,都會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分配一部分權益給最初的作品發布方。在Web 3.0時代,可以通過區塊鏈確認真正的作品版權方和權益分享方。

從Wood的角度來說,Web 3.0是一個點對點解決需求的區塊鍊網絡。網絡用戶只要相信底層算法能為自己提供某種產品或服務給用戶,就可以向這個網絡發出訴求,而網絡上自然會有人響應這種產品或服務,這個網絡上不會有任何強大的機構或是組織能阻止這種事發生——這不像現在,例如美國用戶要上亞馬遜、 eBay 或Facebook 尋求服務時,實際上是由這三大公司決定提供什麼樣的服務(比如是否提供服務,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價格等),即大公司擁有絕對的權力。

所以,簡單來說,Web 3.0是未來網絡的基礎架構,而元宇宙則有可能是建立在這一基礎架構上的虛擬現實網絡的各種場景應用之一。

三、數字貨幣與Web 3.0的關係

最後我們再來看,數字貨幣和Web 3.0及元宇宙之間,又是什麼關係?數字貨幣對於Web 3.0和元宇宙的作用有可能並不一樣。

  • Web 3.0與數字貨幣天然吻合

Web 3.0是區塊鏈、去中心化為基礎的網絡,而數字貨幣也是建立在區塊鏈技術基礎之上的去中心化支付系統,因此兩者之間關係是一種基礎網絡與網絡應用的關係。

在當下,當人們談及未來Web 3.0的設想時,都會認為數字貨幣的主要作用會是方便用戶在這個區塊鏈的網絡上進行交互,方便暢通無阻地進行溝通和協作。

就目前來看,如果說Web 3.0注定是以區塊鏈、去中心化為主的第三代網絡的話,那麼在這個網絡上使用加密貨幣作為通行證(令牌)將是自然而然的事件。

  • Web 3.0最終將不再需要數字貨幣

不過有一個問題是,到了Web 3.0時代,我們是否還需要這麼多不同的數字貨幣呢?還是會逐步縮減為一些全網通行的數字貨幣?甚至人們不再需要數字就能在Web 3.0網絡上互動呢?

對於上述問題,目前各界還沒有統一的意見。

從Web 3.0原教旨主義者、該名詞的創造者Wood的本意來看,他希望在Web 3.0時代,人們不再需要加密貨幣就可以在網絡上獲得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

他解釋說:“我認為這將是一個巨大的飛躍,這是打開主流大門的關鍵因素之一,因為大多數人有可能並不想必須去買大量不同的數字貨幣之後,再來使用Web 3.0的服務。”

他的擔憂不無道理。儘管當下數字貨幣發展非常迅速,但是對於普通大眾來說,它仍然是有技術難度的。目前的數字貨幣更適合科技愛好者,或至少是懂得一些電腦操作知識背景的人,只有這些人才能掌握數字貨幣的使用技巧,完成各種支付、交易、儲存等流程。

不過,至少當下,加密貨幣仍會在加密網絡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畢竟,如果要在以太坊區塊鏈上運行服務,仍然需要基於以太坊的數字代幣。其他區塊鍊網絡的應用通常也會與各自的加密貨幣掛鉤。

但是Wood的擔憂不無道理。自比特幣面市以來,全球已經出現了數千種的虛擬貨幣;顯然如果未來的Web 3.0需要嚴重依賴加密貨幣才能運作,將失信於普羅大眾。

“最終的Web 3.0將實現無需使用代幣即可交付服務。”Wood說。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作為以太坊的共同創辦人之一,Wood並沒有在Web 3.0裡將加密貨幣撥得太高,顯示他的思想超越了數字貨幣的構想。

四、元宇宙:與數字貨幣互補發展

最後來看元宇宙與數字貨幣的關係。

元宇宙自誕生之日起,便和加密貨幣、NFT不斷交織在一起。

元宇宙的一些虛擬現實體驗往往與區塊鏈遊戲相關聯,元宇宙世界裡的虛擬資產,不論是虛擬地塊、數字圖像、遊戲元素,往往都會以NFT的形式得以展示,而隨著元宇宙與區塊鏈遊戲、NFT的融合越來越深,數字貨幣自然而然也成為元宇宙世界裡的重要經濟生態一環。加密貨幣在元宇宙裡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從本質上來說,NFT也可以視作加密貨幣的一種——因為如果把加密貨幣分為兩類的話,比特幣、以太坊等可以無限切割為無差別小份額的數字貨幣,通常就是“同質化代幣”;而那些可被切割的數字化藝術藏品、元宇宙世界裡的虛擬地塊,或是現實中那些被切割了產權並且以NFT形式確認產權的房地產項目(也可以是藝術品等),由於它們每一個被切割的小“塊”都是獨一無二的,因此這些小塊被稱為“非同質化代幣”,英文便是Non-Fungible Token,簡稱NFT。

儘管元宇宙是一種“三維沉浸式虛擬世界”,它和加密貨幣嚴格來說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事物。不過隨著二者的發展,它們越來越相互依賴彼此。一方面,元宇宙需要依賴加密貨幣作為潤滑劑,擴大既有的生態鏈;另一方面,加密貨幣在元宇宙這裡能找到更多的應用場景和生態發展空間,從而更方便提升它的實際價值。

從元宇宙的發展來看,現在有很多3D沉浸式世界存在,在每個虛擬世界中,玩家們都可以進行實時互動。這些3D虛擬世界要想擁有完全成熟的數字經濟,就需要真正地成為一個更大的元宇宙的一部分,成為一個宇宙裡的某種經濟生態。但實現不同虛擬世界的“跨界”融合,極可能需要採用區塊鏈技術,並且要有能跨界進行經濟互換的虛擬資產交換工具,加密貨幣毫無疑問將是天然的首選工具之一。在區塊鏈技術普及之後,所有用戶在元宇宙裡的資產都可以是上鍊的,也可以進行鏈上互換。特別是元宇宙裡的那些遊戲道具、虛擬房地產、以及其他各種數字資產等,往往就是以NFT的形式存在並運作的。在這種情況下,未來元宇宙中以區塊鍊為基礎的加密貨幣將有可能成為原生態的支付手段,這將大大促進加密貨幣的需求和普及應用。

作者:舒時為金融學博士,另類投資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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