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 將開啟新創意經濟顛覆我們對版權的認知

為了使事情不變,一切都須改變。 ——Giuseppe Tomasi di Lampedusa,The Leopard (1958)

版權已經過時,只是我們還不能承認這一點。它持續了近500 年,帶來了很多益處,但它已不再為我們需要。

為什麼?因為NFT 引入了一種新的補償作者的方式,且效率要高得多。版權使創作者的作品人為地稀缺,以間接補貼其創作、出版和發行。當出版和發行作品的成本很高時,這是一種合理的妥協。但現在它是免費的,版權只是消費的交易成本。誠然,版權仍然可以鼓勵創作者創造作品,但效率不高,效果也不好。我們可以做得更好,NFT 市場就是證明。

16 世紀初,印刷術傳入倫敦後不久,The Stationers’Company(書商工會)發明了版權。 1710 年,它說服英國王室制定了第一部版權法,即《安妮法規》,將版權所有權授予作者。當然,作者仍然吃虧,因為出版商只會購買他們想要出版的作品的版權。

美國批准《憲法》時,賦予了國會創造版權的權力,而國會立即行使這一權力,抄襲了《安妮法規》。雖然此後版權的範圍和期限逐漸擴大,但基本思想沒有改變。版權賦予作者某些製作和傳播其作品副本的專有權,以鼓勵這些作品的創作和傳播。

至少在理論上,版權應該通過鼓勵作者創作新作品和鼓勵出版商發行這些作品,使公眾– 所有那些渴望獲得內容的消費者– 受益。如果沒有版權,作者的作品將成為“公共物品”,任何人都可以隨意使用。這就是為什麼公有領域的舊作品的副本很便宜或免費的原因。

是的,版權使內容更加昂貴。但這沒關係,因為它也鼓勵作者和出版商創作和發行更多我們喜歡消費的作品。如果這些作品的價值超過了版權的成本,這就很划算。但是,當版權擴大,甚至生產和發行作品的成本降低時,這就像是一個騙局。

特別奇怪的是,版權自動保護你創造的幾乎所有東西,無論你是否想要它。畢竟,版權的全部意義在於給人們創造和傳播內容以經濟激勵。如果他們不想要或不需要這種激勵,那麼這只是一種無謂的損失。至少,我們應該質疑版權的效率,因為它所保護的99.99% 的作品根本就沒有經濟價值。畢竟,我很樂意免費寫這篇論文,但版權還是保護了它。然而事實情況並非如此,因為我把我創造的所有東西都放在了公共領域,並採用了“抄襲許可”。

對於這種問題,一定有更好的方法,而且確實存在,即我們熟知多年的所謂的藝術市場。

當我談論藝術市場時,我指的是作為投資的藝術市場,而不是消費品。很多人購買藝術品作為裝飾,這很好,但這不是藝術市場。當你購買藝術品時,你是在參與藝術市場,因為你有理由相信它在未來可能會更有價值。顯然,藝術品的升值是不能保證的。事實上,藝術品通常是一種糟糕的投資。在一級市場上出售的藝術品中,只有極小部分在二級市場上有任何價值。但有些作品確實如此,而且少數作品會變得非常有價值。

每個人都認為藝術市場是一個實物市場。但他們錯了。一個有趣的原因是,事實上,藝術市場是一個分類賬目市場。當你購買一件藝術品時,你實際上是在購買藝術家目錄上的一個條目,即歸屬於該藝術家的作品列表。當然,你通常會得到一個像徵著你對賬目條目所有權的實物token,通常是一塊臟兮兮的布或一塊塊狀的石頭。但是,如果沒有分類賬目,實物token 是沒有價值的。藝術品市場重視繪畫和雕塑,只是因為每個人都同意它們是由一個受歡迎的藝術家創作的,而不是因為它們有內在的價值。

NFT 市場的運作方式完全相同,它只是擺脫了實物token,使投資者能夠直接購買和出售分類賬條目。這是一個具有欺騙性的激進舉措。藝術品市場似乎很熟悉,因為我們了解實物市場。但NFT 市場使藝術變得不可思議,因為它消除了實物,並迫使我們認識到藝術市場從來不是一個實物市場,它一直是一個影響力的市場。當你購買一件藝術品或NFT 時,你真正購買的是對與藝術家相關的未來商業商譽的投資。

換句話說,藝術市場一直是一個證券市場,而NFT 市場只是這個證券市場的一個新版本。這就是它如此酷且前景光明的原因。當藝術收藏家購買一件藝術品時,他們實際上是在投資藝術家的職業生涯。他們在打賭,這個藝術家在未來會更受歡迎。 NFT 收藏家做的是完全相同的事情。但NFT 市場更透明,流動性更強,且更容易進入。

更重要的是,NFT 市場證明,作者不需要版權來賺錢。藝術市場只對極少數作者開放,他們是由藝術界的精英們選擇的。而NFT 市場是去中心化的,每個人都可以進入。當然,銷售NFT 很難成功。但銷售藝術品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無論好壞,我們生活在一個影響力經濟中。價值取決於名氣和影響力。很久以前,傳播思想是昂貴的,現在它是免費的。當技術變革使信息免費時,市場也需要改變。在一個被稀缺性困擾的世界,版權是一個偉大的政策工具。但在一個豐富的世界裡,它卻很糟糕。

NFT 首次為作者和其他創作者提供了進入資本市場的機會。他們可以出售其作品的副本,而不是出售其創意份額。我認為這將改變創意經濟。正如馬歇爾- 麥克盧漢所說,意義就是信息。而現在,我們可以將其貨幣化。

作者:Brian L. Frye,肯塔基大學法學教授

編譯:DeFi 之道

來源:DeFi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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