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三人盜電161 萬元運行數百台礦機挖比特幣,二審判決獲3 至13 年不等刑期

據藍鯨財經報導,裁判文書網於2022 年12 月30 日發布鞍鋼集團員工陳垚慶、吳殿峰、崔岩盜竊的二審刑事判決書。該盜電團伙自2021 年初以來在遼寧省鞍山市租下一個平房進行比特幣挖礦,並利用竊電裝置盜取某公司廠房內的電,涉案金額總價達161 萬元。最終,三人分別獲3-13 年不等刑期。

巴比特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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