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交易所不應該能夠“自我認證”用於上市的硬幣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 的一位委員敦促國會停止允許加密貨幣交易所“自我認證”並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列出代幣。

在1 月18 日幣安大學關於FTX 的討論中,CFTC 委員克里斯蒂·戈德史密斯·羅梅羅(Christy Goldsmith Romero) 告知聽眾,需要修改當前程序以確保適當的監督。鑑於現有程序對CFTC 監控的限制,她鼓勵國會不要允許新獲得許可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對上市產品進行自我認證。她繼續說,設置障礙以防止監管套利至關重要,其中一部分是禁止使用自我認證程序。

“我敦促國會在目前限制CFTC 監督的程序下,避免允許新監管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對上市產品進行自我認證。”

目前,除非CFTC 在24 小時內阻止上市,否則加密貨幣交易所可以在產品上市前“自我證明”產品的安全性。但是,她聲稱需要為該資產修改列出加密貨幣期貨等商品的程序。

Goldsmith Romero 表示,尋求發行代幣的加密貨幣公司可能能夠通過使用CFTC 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來避免SEC 註冊。此外,國會在2022 年收到了加強CFTC 在監督加密貨幣領域的作用的提案。

在她的演講中,這位專員敦促律師、合規專家、名人、風險投資公司和養老基金投資者對加密貨幣公司進行更好的盡職調查。

Goldsmith Romero 對FTX 發表評論說,FTX 在濫用和錯放客戶資金後於11 月申請破產,並表示這些機構應該在FTX 倒閉之前仔細質疑FTX 的運營環境。她繼續說,如果數字資產行業希望重新獲得公眾的信任,它“還有一些工作要做”。

FTX 的下跌不應歸因於數字資產市場或缺乏監管,一些加密貨幣行業的批評者繼續提出這一主張。

美國參議員約翰·布茲曼、科里·布克、黛比·斯塔貝諾和約翰·圖恩提出了《2022 年數字商品消費者保護法》。 Boozman 參議員聲稱,該立法將授予CFTC 對數字商品現貨市場的唯一管轄權,從而改善消費者保護、市場誠信和行業創新。

美國參議員辛西婭·魯米斯(Cynthia Lummis) 和克里斯汀·吉利布蘭德(Kristen Gillibrand) 於2022 年6 月提出了《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授予CFTC 對數字資產現貨市場的監管權力。符合商品定義的數字資產,例如佔數字資產市值一半以上的比特幣和以太幣,將在CFTC的管轄範圍內。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ODAYQ。版權歸作者Om Labde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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