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 治理研究

圖片來源:由Maze AI工俱生成

1890年,巴黎議會

概述

隨著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多年來的普及和增強實用性,對可擴展和動態DAO治理系統的要求也越來越多。 DAO的利益相關者繼續嘗試各種系統設計、投票機制和DAO工具,因為他們試圖建立和維持一個去中心化的組織。

DAO治理系統的選擇將對一個組織的潛力產生實質性的、可能是不可逆轉的影響,因此DAO成員必須勤奮地選擇和維護一個有效的系統。這個概述不會試圖規定或定義一個不存在的DAO治理的”完美形式”,而是提供DAO可用的治理系統和工具的現狀的鳥瞰圖。

什麼是治理?

在DAO的背景下探討治理問題時,了解治理的起源是有幫助的。治理一詞和政府一樣,最初源於希臘動詞kubernaein[kubernáo],意思是引導。然而,在目前更廣泛的意義上使用這個詞,包括大量的公共和私人機構的活動,直到20世紀90年代才被廣泛接受,當時它被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重新定義,此後不久被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組織頻繁使用。

治理是指由國家、公司、非營利組織、夥伴關係和非公司協會等組織進行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決策活動和過程。這些類型的組織都有建立決策權的共同需要,具體而言:需要做出什麼決定,誰負責做出決定,誰將對決定的影響負責,以及如何將決定傳達給相關的利益攸關方。加拿大銀行前高級副行長Carolyn Wilkins在她最近關於分權金融治理的演講中很好地抓住了這個底線:“ 治理很重要,因為它建立了參與規則和管理規則,從而產生組織的有效性和效率。”

我們相信,區塊鍊為促進無信任協議和改變個人和組織的合作模式提供了一個創新的機會。基於區塊鏈的治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通過利用自動化的智能合約、不可變的公共賬簿和去中心化的治理工具來實現的;它與通常依賴中心化法律機構和投票機制的傳統治理形式有很大不同。

Michael Zargham(區塊鏈科學家)、Kelsie Nabben(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 區塊鏈創新中心研究員), 將”去中心化自治組織”與管理論的先例相一致。應該指出的是,管理論和治理的詞源都可以追溯到希臘語中的”引導”一詞。在網絡治理的背景下,這兩個術語的重疊變得更加突出,例如在DAO的情況下。

權力下放和治理

DAO使不同的參與者能夠以傳統形式的組織所不可能達到的規模參與決策。雖然傳統的組織結構(如公司、合作社和非營利組織)提供了股東提案和董事會選舉等機制,允許利益相關者為決策做出貢獻,但由於其結構和缺乏有效的工具,它們通常遠遠不能實現公平的治理參與。相比之下,區塊鏈技術是DAO的根本,它促進了公平的去中心化治理,同時也通過鏈上投票等過程確保了關鍵決策的透明度和可審計性(另見:Uniswap的治理論壇和快照共識論壇)。

DAO追求的去中心化類型在其治理中起著關鍵作用。 a16z的Miles Jennings在他的文章《Web3去中心化的原則和模式》中恰當地描述了三種類型的去中心化–即(1)技術去中心化,(2)經濟去中心化和(3)法律去中心化–在決定一個合適的治理系統時必須全部考慮。例如,DAO必須考慮的問題包括:底層智能合約的治理是如何去中心化的,代幣持有者是直接在鏈上還是鏈下投票,以及決策的執行在多大程度上是自主完成還是合法委託給被批准方。

雖然DAO治理的迭代實驗幫助生態系統迅速改善,但我們仍然處於早期階段,在DAO治理達到其潛力之前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將在下文中探討DAO治理現有形式及其相關挑戰。

DAO治理的基本概念

DAO的創始成員或核心團隊成員通常通過構建一套初步的治理準則來邁出發展治理系統的第一步,社區可以在此基礎上繼續發展並修改。例如,當Maker基金會將MKR代幣的控制權移交給Maker治理社區時,基金會發起並領導了關於”技術、人力和程序要素”的重要討論,以使社區能夠維持Maker DAO。這包括起草最初的Maker改進計劃(MIP)和提供投票授權機制。另外,一個DAO可以在沒有明確治理”初始狀態”情況下開始。然而,這通常效率較低,因為社區通常更難通過對話和共識來決定這種規則,而沒有最初的指導方針可供借鑒。

選擇DAO治理系統的人的另一個關鍵決定是如何最有效地記錄和執行DAO成員做出的決定。大體上,DAO治理可以在鏈上或鏈下實施。鏈上治理指的是由利益相關者(通常是治理代幣的持有者)通過簽署直接記錄在區塊鏈上的承諾投票的交易來決定提議的變化的機制,智能合約可以被設計為根據鏈上投票的結果自動執行提案。這消除了對受信任的第三方或依賴核心團隊來頒布投票結果的需要,從而產生了一種透明和安全的治理方法。另一方面,鏈外治理是指一種更非正式的決策過程,利益相關者的投票不作為區塊鏈交易提交。相反,決策是通過通信工具和社區論壇(如Discord)或專門的治理工具(如Snapshot)進行的。

基於區塊鏈的治理原素

在進一步開展工作之前,了解在比特幣和以太坊網絡中如何做出和商定變化可能是有益的。雖然比特幣和以太坊是否屬於”DAO “的定義還有待商榷,但它們都包含了去中心化治理的元素,這構成了DAO治理的基石。

比特幣治理

比特幣的硬性供應上限為2100萬個比特幣,其雕刻的源代碼是其價值主張的核心。然而,比特幣並非一成不變。比特幣改進建議(BIP)是”提出新功能,收集社區對某一問題的意見,以及記錄比特幣的設計決定”的主要機制。根據其開源和無許可的精神,只要提案者有專業的技能和知識提交相關新功能改進的方案,都可以被允許,沒有任何限制。

一個BIP作者應該首先在比特幣社區內通過適當的討論論壇非正式地審查他們的想法,以衡量其興趣,從而啟動一個BIP。如果BIP作者從社區收到強烈的積極信號,他們可以按照規定的準則起草BIP並提交給比特幣開發郵件列表。接下來是另一輪的討論,一旦BIP草案完成,BIP編輯將把提案合併到BIP GitHub代碼庫中。

然後,該提案將開放給進一步的反饋,如果BIP在郵件列表中收到一個粗略的共識,它將被視為”最終”或”有效”。如果BIP導致底層協議代碼的改變,這樣的修改通常需要礦工的超級多數投票(通常是95%),他們必須在他們的哈希區塊中添加一個參考,以表明他們接受或拒絕他們的實施。

一旦這種整合發生,下一步就是節點安裝更新的軟件。如果有足夠多的節點決定安裝升級,比特幣軟件將反映這一變化,BIP將被激活。如果一個BIP引入的新版本軟件與以前的版本不兼容,而一些節點沒有升級他們的軟件,不兼容的升級將導致硬分叉(例如,比特幣現金BCH)。

以太坊治理

以太坊也有一個明確的過程來提出對核心協議的修改。以太坊治理髮生在鏈外,並在這個過程中涉及各種各樣的利益相關者,包括ETH持有人、與以太坊區塊鏈上的應用程序互動的用戶、應用程序/工具開發人員、節點操作員、以太坊改進提案(EIP)的作者、礦工/驗證者和協議開發人員。

與BIP類似,EIP構成了以太坊治理過程的一個重要部分。對以太坊協議提出修改建議的正式流程始於對核心EIP的提議。以太坊社區內的任何人都可以創建一個EIP來指定以太坊潛在的新功能或流程。隨後,EIP作者會收集社區的反饋和意見,同時在適當的論壇上向協議開發者介紹EIP(例如,AllCoreDevs呼叫)。然後,該提案可能被考慮用於未來的升級或被拒絕。有時,提案可能會被送回,並要求進行技術修改,或保持在一個空白狀態。

對於能夠通過初步篩選的提案,在所有修改被採納後,EIP會再次提交給協議開發者,並被安排進行網絡升級,前提是EIP已經被批准、測試和實施。每個EIP都必須經過徹底的討論、修改和測試,然後核心開發人員才能將其作為升級的一部分。這些升級往往將多個EIP捆綁在一起,因為所有以太坊節點必須協調升級其軟件。在網絡升級被激活後,EIP就在以太坊網絡上上線。

如果哪怕是一小部分節點決定不升級,網絡中就會出現分叉。如果新版本的軟件與之前的軟件不兼容,就會導致硬分叉(例如,Ethereum Classic/ETC的誕生)。

不斷發展的DAO治理

如前所述,比特幣和以太坊都包含了去中心化治理的各種元素–雖然承認是相當非正式的,而且大多是在鏈外。今天,成熟的DAO尋求擁有明確的治理系統,明確規定了產生和記錄社區決定的規則和程序。

DAO在決策過程的不同部分同時採用鏈上和鏈下治理。通常情況下,DAO傾向於將鏈上治理用於關鍵或高風險的提議,如參數調整、智能合約升級、與其他協議的整合以及財務管理。然而,許多DAO使用鏈外治理來處理不太重要的決定,或衡量社區對某項提議的興趣,因為它通常更有時間效率和成本效益,因為它不需要支付交易費用。

雖然在經濟上是有效的,也是常見的做法,但鏈外治理最終會阻礙區塊鏈的好處。鏈外治理的一個不可避免的現實是,它需要一個受信任的第三方來準確記錄和/或執行社區的決定,這些決定是在沒有鏈上投票的情況下發生的。這些系統的一個嚴重缺陷是,代幣持有者使用Snapshot(DAO的治理工具)等工具發出他們對提案的意見和偏好,但決定最終通過多簽名錢包(需要多個簽名才能在區塊鏈上執行交易)由一個小委員會或一群人執行,他們在某種程度上利用自己的判斷對DAO進行修改。

雖然開發更多的鏈上工具和功能在DAO治理中至關重要,但目前正在利用各種混合方法來幫助減少交易費用支出,鼓勵社區參與,同時仍然利用區塊鏈帶來的透明度和問責制。許多DAO使用快照投票來衡量社區的情緒,同時保持一個主要的鏈上投票系統來批准提案。此外,一些DAO正在嘗試使用去中心化的文件存儲系統,如IPFS,以存儲所產生的投票並減少投票篡改的風險。例如,Decentraland DAO(MANA)通過Snapshot將提交的投票和最終結果存儲在IPFS中,從而允許任何人查看、審計和復制內容標識。

投票系統

DAO的主要價值主張之一是,它提供了一種替代公司等組織中的集中式治理結構的方法,這種結構將決策權集中在內部人身上,通常是董事會成員、創始人或機構股東。 DAO是否能成功地分散其治理結構,往往是其投票系統的功能,以及原始開發團隊是否願意通過這一工具放棄權力。鑑於先例有限,以及需要平衡DAO的去中心化精神與其他重要但似乎相互衝突的目標(如效率和可擴展性),開發一個有效和公平的投票系統具有挑戰性。多年來,DAO已經嘗試了各種投票方法,試圖調和這些衝突的目標,我們在下面描述一些最流行的DAO投票方法。

1. 基於法定人數的代幣投票

基於法定人數的代幣投票是最早被DAO採用的系統之一,主要是因為它易於理解和簡單執行。通過提案的唯一先決條件是有最低門檻(或法定人數)的代幣持有人參與投票。一旦達到這個法定人數,提案就會根據代幣持有人投票過程中的記錄結果被接受或拒絕。

雖然這種投票方法的簡單性很吸引人,它可以創造一個富人的治理系統,與DAO社區形成衝突,與去中心化精神背道而馳。大型代幣持有者,包括風險投資公司或創始團隊成員,可以不成比例地影響決策,反映了DAO試圖解決的治理問題。

基於法定人數的代幣投票的另一個問題是,設置法定人數門檻是一個棘手的難題,因為即使是最著名的DAO也面臨著選民參與度低的挑戰。相對較高的法定人數門檻導致大多數提案因為選民的冷漠而失敗。同時,低的法定人數門檻有可能通過低質量的提案、操縱、惡意行為者的治理攻擊或少數鯨魚的不成比例的影響。這個問題沒有正確的答案,每個DAO在設定法定人數門檻之前,必須權衡各種考慮,如社區參與、代幣分配和安全風險。

2. 排名選擇投票

也被稱為傳統政治投票中的”得票最多者當選”制度,每個選民都可以從他們的不同選擇中進行選擇。如果其中一個選擇獲得了一半以上的選票,該選擇就獲勝。如果沒有,最不受歡迎的選擇就會被淘汰,然後進行新一輪投票。這個過程會持續多輪,直到一個選擇獲得超過一半的票數。 Nouns DAO是一個創建和管理NFT的平台,它使用該機制來決定DAO庫房的資金分配,並為該組織選擇新成員。當舉行投票時,成員將他們對不同選項的偏好按順序排列。獲得最多第一選票的選項被選為獲勝者。如果沒有一個方案獲得多數的第一選票,則得票最少的方案被淘汰,其支持者的第二選票被分配給其餘方案。這個過程一直持續到一個方案獲得多數票為止。

雖然這個過程將社區的共識引向支持度最高的決定,但目前它是一個繁瑣而復雜的過程。在一個社區參與投票一直是一個困難的挑戰的生態系統中,這種投票方法並沒有獲得太多的採用。

3. 二次方投票

雖然大多數傳統的投票方法揭示了選民的選擇,但它們未能將選民在該選擇中的偏好程度考慮在內。四次方投票法試圖解決這一難題,如果個人希望對某一特定提案表示強烈支持,他們可以逐步支付額外的投票。由於每張附加票的成本都高於先前的投票,其理由是選民只有在對提案有強烈信念時才會投這些附加票。

二次方投票的支持者將其作為解決簡單多數和相對多數投票風險的一種方法。然而,對於普通的代幣持有者來說,二次投票可能很複雜,這可能會導致複雜和富有的代幣持有者的影響力增加。此外,富裕的代幣持有者的額外投票的實際成本可能相對低於少數代幣持有者的成本。這又有可能扭曲投票過程,使之有利於富人的治理。此外,二次方投票面臨著來自Sybil攻擊的安全風險,就是一個用戶可以創建多個匿名身份來操縱投票結果。

儘管DAO社區正在進行積極的研究和實驗,以測試如何安全地實施二次方投票,但迄今為止,我們看到二次方投票在DAO中的實際應用有限。例如,Gitcoin(加密非盈利捐贈平台)已經使用二次方投票為開源的加密公共產品提供了大量撥款,並且根據最近的提議,將使用二次方投票來表決管理委員會成員。二次方投票也可以在Snapshot上使用,你可以把它與任何其他投票策略結合起來。

4. 信念投票

另一種試圖收集有關投票結果的額外數據的方法是信念投票。在這種方法下,選民可以在預定的任何時間限制前,改變他們的投票決定,但代幣持有者投票的影響會隨著它保持不變的時間而增加。這是一種有效的方式,可以證明代幣持有者對他們的決定的信念,並過濾掉任何可能影響他們最初投票的外部因素。然而,這自然是一個緩慢的投票過程,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來形成共識,這對於時間敏感的決定可能不太理想。這種投票方法也處於初級階段,但已經在DAO社區中進行了積極的實驗,包括Aragon、Commons Stack和1Hive。

5. 委託投票

這是指代幣持有者將他們的投票權委託給他們選擇的代表,他們認為該代表可能有能力代表他們做出決定。這是從世界各地許多政治制度中採用的代議制民主原則中得到的靈感。委託投票已經成為對抗選民冷漠和社區參與度低的最受歡迎的方式之一,Aragon DAO和Maker DAO等主要DAO將其作為治理過程的組成部分。

授權可以幫助提高選民參與度和決策過程的效率。如果代表受到適當的激勵,他們也更有可能做出明智的決定,相比之下,代幣持有人的直接參與可能沒有時間、資源或知識來做出明智的選擇。然而,這確實會導致權力集中於代表,其程度取決於委託機制的更多細節。大多數使用委託治理的DAO允許成員在任何時候撤回或轉讓他們的委託權,這通過不斷地讓委託人負責來減輕權力集中的風險。其他防止不良結果的建議包括為代表設置任期限制,對代表進行充分的補償,以及限制鯨魚(大戶)囤積委託投票權。

6. 信譽加權投票

正如我們前面解釋的那樣,基於代幣的投票權與代幣的所有權呈線性排列。這有時可能會放大大型代幣持有人的聲音,他們可能有狹隘的短期利益,並抑制DAO社區其他成員的深思熟慮和積極參與。聲譽加權投票已成為一種潛在的解決方案,其中每張投票的權力與代幣持有人的”聲譽”有關。

代幣持有人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獲得聲譽,包括會員歷史和過去對DAO的貢獻。這減輕了新成員或惡意行為者超越DAO的風險,意圖損害其未來的前景。任何新成員必須首先在DAO中建立自己的聲譽,以便在決策過程中獲得足夠的影響力。一些項目已經開始嘗試聲譽加權投票,Soulbound Tokens (SBT)的引入也將建立可驗證的數字聲譽作為一個重要用例。

這種投票形式的關鍵潛在問題之一是,無法保證隨著時間的推移贏得聲譽的代幣持有人的意圖和動機可能不會改變。因此,有必要採取防範措施,防止有名望的代幣持有者耍流氓(例如,在行為不當的情況下削減信譽積分)。也許還應該有一個動態的信譽積分系統,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少,需要重新獲得。這可以鼓勵成員的長期參與,並實現流動的投票權力結構。

7. 一致共識

社區成員提出建議的能力通常沒有實質性的限制。然而,這在決策效率和DAO的可伸縮性之間產生了矛盾。一致共識投票方法充當篩選機制,以確保DAO社區優先考慮重要的治理決策,例如與DAO的安全性或彈性相關的決策。這是通過為DAO上的治理建議創建一個預測市場來實現的。預測者可以在他們認為會成功的提案上押上代幣,如果預測準確,預測者將獲得代幣作為獎勵。否則,他們就會失去那些代幣。據稱,這種投票機制可以通過放大重要的治理決策,要求通過質押資金提案來防止惡意提案,從而導致更有效的決策。然而,這個治理過程可能是昂貴和復雜的,特別是由於預測市場的獨立代幣機制。

主要挑戰

上面列出的每一種投票系統都有其獨特的挑戰。去中心化治理在其嬰儿期,不僅要面對發展和培育安全、合法合規的治理機制的挑戰,還要與更常見的治理形式競爭,比如中心化的公司模式,公司已經進化了數百年。我們在下面分析了去中心化治理的一些主要挑戰,但有關DAO治理挑戰的更多信息和有用的心智模型,請參閱Kelsie Nabben和Michael zachham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民族志》(DAO):去神秘化算法系統中的“ DAO漏洞” 部分。

1.效率

雖然對決策採取分散的和有代表性的方法,而不是把自由裁量權交給集中的管理委員會,這種想法可能會導致更有代表性的決策,但它也存在某些實際的缺點。大多數DAO將需要支持簡單和快速決策的治理模式,至少在某些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複雜或精心設計的治理模式似乎更像是一個錯誤,而不是一個功能,特別是當建議是模糊的並且可以解釋的時候。

2. 選民的冷漠

使用區塊鏈技術進行投票可能會降低組織內部的協調成本,但鑑於組織成員通常被期望更積極地參與治理,它可能會增加組織成員的成本。建設性地參與DAO投票過程需要大量和持續的關注。此外,在大量代幣持有人之間協調決策的複雜性也可能導致”治理癱瘓”,隨後導致更多的選民冷漠。雖然選民的冷漠和成本是問題,但隨著DAO治理過程的成熟,它們將繼續改善。

3. 投票權的集中

在我們上面討論的最流行的投票方法中,一個共同的主題是投票權在大型代幣持有者中產生不成比例的影響的風險,這可能包括風險投資公司和創始人。例如,MakerDAO最近批准了對治理的重大改變,儘管業界提出了有意義的批評,即只有15%的流通MKR代幣被動員起來進行投票,其中提案人/MakerDAO聯合創始人Rune委託的票數佔了近四分之三。此外,最近對十個主要DAO的治理代幣的分析發現,不到1%的所有持有人擁有90%的投票權。

這樣的投票模式可能導致決策與更廣泛的DAO社區的利益不一致,甚至壓制少數代幣持有人的聲音。如前所述,為解決這些問題,正在進行有希望的實驗(例如,二次方投票、聲譽加權投票等);然而,許多DAO尚未制定適當的護欄,以解決圍繞激勵錯位和保護少數代幣持有人權利的問題。

4. 法律挑戰

公司是”有限責任”組織,通常為股東的個人資產提供保護,使其免於承擔公司的債務。如果沒有類似的保護措施,某些類型的非法人團體,如DAO,可能會面臨被視為普通合伙的威脅。這可能使DAO成員和投資者的個人資產暴露在債權人和其他第三方的責任之下。 CFTC(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在最近對Ooki DAO的訴訟中採取了這一立場,它聲稱該DAO符合聯邦對”非法人團體”的定義,因為它是一個自願組成的團體,由雙方同意組成,目的是促進一個共同目標。 CFTC的立場是,一旦代幣持有人投票影響DAO治理的結果,該人就自願參加了為促進治理DAO協議的共同目標而形成的團體,因此是非法人協會的成員。

這種發現的意義是,參與治理過程的DAO個人成員可能被要求對DAO的債務或索賠承擔個人責任。雖然Ooki DAO的行動還在進行中,還沒有形成先例,但它已經對這個行業產生了寒蟬效應,一些主要的驗證者採取了立場,在法律明確之前,他們不會在治理提案中投票。

在試圖為DAO的法律結構提供一個更有針對性的框架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進展。儘管DAO可以自由地利用任何數量的現有法律實體,但由於缺乏監管的明確性和任何數量的現有義務的交叉,對DAO的運作結構如何適應現有實體形式產生了不確定性。佛蒙特州、懷俄明州和田納西州都通過了立法,旨在為區塊鏈項目如何利用有限責任公司(LLC)提供額外的清晰度。雖然這些努力表明在區塊鏈項目如何與現有公司形式相交的發展方面取得了進展,但迄今為止,現有的立法面臨著批評,因為最終對現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形式提供了限制。一些組織也嘗試嘗試有限合作協會的模式,這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和註冊公司的混合體。

在DAO中工作的法律創新者,在確定DAO如何有效組織並利用現有法律結構,為其成員提供合理保護方面也取得了進展。 DAO研究集體的研究主管David Kerr和a16z的Miles Jennings就這個問題寫了大量的文章,指出非法人非營利協會(UNA)和其他現有實體結構是DAO法律和稅收合規的潛在途徑。

考慮到未來幾年對DAO的監管審查只會增加,重要的是對其法律結構、DAO代幣的分類、稅收影響以及DAO成員的責任問題進行更積極的討論。如果DAO希望與傳統企業、機構投資者和其他受監管的商業實體合作,這些問題就更加重要了。在監管不明確的情況下,這些市場參與者將不願意投資或以其他方式與DAO進行交易,因為擔心潛在的責任。

5. 安全問題

與更大的行業趨勢一致,許多DAO在過去幾年中受到了黑客攻擊和資金盜竊的重大影響。例如,BadgerDAO遭受了1.5億美元的損失,當時攻擊者使用被破壞的cloudflare API密鑰從用戶的錢包中盜走了資金,也有DAO成員因砸盤波動而損失資金的情況。在這些事件發生後,成員要恢復他們的資金特別困難,因為惡意行為者往往隱藏在匿名身份後面,或者使用保護隱私的工具。除了網絡安全攻擊,DAO還容易受到”治理攻擊”,即目標與更大的DAO社區不一致的行為者或團體可能會利用治理程序的弱點,使用國庫的資金部署到個人的錢包。

隨著DAO國庫的價值量不斷增加,重要的是DAO成員能夠確信他們的國庫是安全的。這些問題可以通過信譽良好的組織的獨立智能合約審計和錯誤賞金計劃等方法來緩解。同樣重要的是,要教育Web3社區,讓他們了解在沒有盡職調查的情況下投資DAO的風險。

新出現的趨勢

1. DAO工具化

隨著DAO生態系統的成熟,社區已經開始開發各種工具解決方案,解決DAO的一些關鍵基礎設施和協調挑戰。這包括為DAO提供模塊化和開源軟件棧的解決方案,包括標準化的治理協議、投票平台、資金管理和多樣化工具、支付和補償分配工具、活動跟踪和去中心化身份工具,以及DAO法律包裝器。

2. SubDAO

如上所述,代幣持有者和大規模管理決策之間的協調是一個極其複雜的治理問題。減輕這種複雜性的一種可能解決方案是使用SubDAO(子DAO), SubDAO是DAO內執行特定功能的較小的自治工作組。 DAO使用SubDAO來提高決策的效率和問責制,同時讓所有的SubDAO與主要DAO保持一致性。許多dao正在試驗SubDAO,試圖簡化治理。

3. 貢獻權益分配

“ 貢獻權益” (誰貢獻越多,得到就越多)是指公司向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發放的權益/股權,以調整激勵機制。這種股權通常是在利益相關者為某一特定公司工作的期間獲得的,而且事實證明這是他們報酬的一個重要特徵,特別是對於早期公司。新興的DAO與傳統的早期公司有許多相似之處,從Web2的傳統貢獻股權分配中得到啟發,一些DAO正在嘗試向貢獻者提供代幣激勵,這可能是DAO吸引頂級人才的一種創造性方式,特別是在其早期發展階段。

4. 代幣持有者的積極性

授權代表投票的普及推動了鏈上治理中積極主義的興起。股東積極性是傳統企業的一個長期特徵,在某些情況下,它被認為改善了一個組織的治理,並為股東創造了更好的財務回報,加密貨幣市場的積極主義有可能產生類似的結果。

結論

考慮到DAO目標和結構的多樣性,不存在“一刀切”的治理方法。在評估DAO治理的潛力時,我們必須記住,DAO正在使用仍處於早期階段的革命性技術構建新的協調機制,並且隨著生態系統在今天的實驗上的迭代,DAO治理將變得更加有效。

文章作者:Vasu Nigam、Kyler Wandler、Federico Minicucci

文章編譯:Block unicorn

來源:DeFi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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