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禁止隱私硬幣,制定新規定


該國的虛擬資產和監管局(VARA) 發布了一套新的法規,適用於任何試圖在其管轄範圍內開展業務的加密貨幣相關公司。

在這些新法規中,有一項可能不會讓人感到意外:隱私。迪拜以其在加密貨幣相關活動方面的嚴格措施而聞名,這是為確保加密貨幣公司遵守該國法律而採取的又一步。監管機構已全面禁止以隱私為中心的加密貨幣項目和資產,例如Monero (XMR) 和Zcash (ZEC)。其他以隱私為重點的加密貨幣項目,如DASH、Horizen (ZEN)、Verge (XVG) 和Beam 也將受到影響。然而,監管機構沒有具體說明Tornado Cash 等第三方dApp 是否也將被納入禁令。

此舉是在許多隱私硬幣開始在加密貨幣行業獲得吸引力之後發生的,許多加密貨幣投資者轉向它們作為保護他們的資金免受政府監管的一種方式。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迪拜實施了一項政策,即加密貨幣公司必須能夠證明其係統中存在的加密貨幣資金和加密貨幣資產的來源。許可也必須僅從監管機構獲得,任何加密貨幣公司都沒有其他追索權,只能遵守其監管框架以獲得運營許可。

根據VARA 最近發布的聲明,增強匿名性的加密貨幣對該國的金融穩定構成威脅,因此必須禁止任何基於此概念運作的代幣或加密貨幣,以防止監管機構誤判。

“增強匿名性的加密貨幣可防止通過分佈式公共分類賬跟踪交易或所有權記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為此 [VASP] 沒有緩解技術或機制來允許可追溯性或所有權識別,”文件詳細說明。

根據VARA 的說法,被發現違反合規框架的加密貨幣公司和個人可能會被處以高達2000 萬迪拉姆的巨額罰款,大約相當於500 萬美元。與機構相關的項目可能會被罰款更多,最高可達5000 萬迪拉姆(1300 萬美元),因為任何行為都被視為違反VARA 的條款。不過這裡有一點鬆了一口氣:這些新規則將僅適用於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在迪拜經營的公司。那些位於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 經濟區的公司將不受這些規定的約束,因為它們屬於獨立監管機構的管轄範圍。儘管如此,VARA 堅持迪拜加密貨幣市場的每個人仍應遵守廣告和營銷其產品和服務的規定。不過,這一最新進展有點令人擔憂。迪拜以其對加密貨幣友好的商業環境而聞名,幣安首席執行官趙長鵬甚至考慮在該國設立交易所總部。在某種程度上,它也可能成為在採用方面具有隱私功能的加密貨幣項目的挫折。雖然從長遠來看這可能被證明是有益的,但對加密貨幣資產和代幣可以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設置限制可能與加密貨幣和去中心化的價值所代表的東西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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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YPTODAILY。版權歸作者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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