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幣圈一天,人間一年”。加密行業確實用2022 這一年時間,陷入了經濟周期中的危機時期。 FTX 也用了10 天時間,將320 億美元估值的加密帝國帶向了破產的深淵。
這是加密行業歷史上最大的破產重整案件,包含了超過100 萬的債權人並覆蓋全球各大司法轄區,複雜程度甚至超過2008 年金融危機中的“雷曼兄弟”。本文將從FTX 事件的始末,以及FTX 進入美國《破產法》 Chapter 11 的破產重整程序,來分析中小債權人在跨境破產案件中的可能維權救濟路徑,探討FixDAO 這種Web3 的維權救濟路徑的可行性。
一、FTX 事件始末
成立於2019 年的FTX 是主要從事加密貨幣現貨與衍生品期貨交易的離岸交易所,總部位於巴哈馬,是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涉及數百家關聯公司,以及包括美國、歐盟、阿聯酋、日韓、東南亞等的全球數百萬客戶。 2022 年1 月,FTX 宣布完成4 億美元的C 輪融資,帶動估值來到了320 億美元,FTX 作為當時的明星項目,投資人包括了紅杉資本、淡馬錫、軟銀集團、老虎基金、Paradigm 以及紐約州共同退休基金、加拿大安大略省教師養老金計劃等著名投資機構。
事件的導火索是加密行業知名媒體Coindesk 於2022 年11 月2 日發布的報告,稱FTX CEO Sam Bankman-Fried 掌管的對沖基金Alameda Research 的大部分資產是關聯公司FTX 的代幣FTT,市場流動性差,存在嚴重的財務風險。 6 日,Binance CEO CZ 公開宣布要清算價值5.3 億美元的FTT,引發市場恐慌,導致FTX 平台上的用戶提款擠兌及FTT 拋售,形成FTX 的死亡螺旋。 8 日,FTX 尋求Binance 的求助。 10 日,CZ 在盡調之後宣布放棄對FTX 的收購,壓斷了拯救FTX 的最後一根稻草。 11 日,FTX 在美國申請Chapter 11 破產重整,同時,Sam Bankman-Fried 辭去CEO 職位。
根據FTX 發布的聲明,FTX 已經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 章破產重整(Chapter 11 Reorganization)向美國特拉華州破產法院提出破產保護的申請,涉及包括交易所FTX.com、Alameda Research、FTX US 等130 多個關聯公司(FTX Group),以便“從全球利益相關方的利益出發,有序地評估和變現資產”。
二、Chapter 11 的破產保護
2.1 Chapter 11 簡介
對一家企業來說,一旦陷入資不抵債、無力清償的狀況,其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選擇以何種途徑去解決債權債務的問題。美國《破產法》提供了兩種選擇,分別是第7 章的破產清算(Chapter 7 : Liquidation)和第11 章的破產重整(Chapter 11 : Reorganization)。兩者的核心區別在於:申請破產的企業是否仍然存在繼續經營的價值(Going-concern Value)。
Chapter 7 是受法律監管的有序破產清算程序,是人們常規意義上理解的“破產倒閉”。而Chapter 11 則是受法律監管的企業破產保護程序,破產法院會要求企業在其監督下繼續經營業務,通過制定重整方案重組債務,擺脫債務負擔,並在此後重新開展業務。
Chapter 11 的目的在於通過法律程序的保護,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的,重組債務人的財務結構,有序出售或棄置任何不需要的資產,促成更健康的資產負債表以實現盈利。在此期間,破產法院將“自動中止”任何債權人在破產法庭之外追索債權的嘗試,是企業通過法律程序來保護自己的最常見的途徑。如受疫情影響的租車巨頭Hertz、知名服裝品牌J.Crew、搖搖欲墜的南美航空Latam Airline,以及加密行業的Voyager、Celsius、BlockFi、Genesis 申請的都是Chapter 11 的破產重整,而非常規意義上理解的破產清算(破產倒閉)。
Chapter 11 案件可以由部分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債務人的註冊地、資產所在地或經營所在地的美國破產法院提出申請。在FTX 事件中,則是由FTX 向美國特拉華州破產法院申請Chapter 11 的破產保護。
2.2 Chapter 11 的破產保護
一旦向法院遞交Chapter 11 申請,則視為法院下達了“救濟令”(Order for Relief),法院會要求企業在其監督下繼續經營業務,並配合法院啟動破產重整程序。這時候的債務人被稱為“受控債務人”(Debtor In Possession, DIP)。 Chapter 11 對債務人的破產保護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債務自動中止(Automatic Stay)
啟動Chapter 11 破產重整程序後,法院將“自動中止”任何債權人在法庭之外向債務人追償債權的嘗試,禁止針對債務人提起任何法律訴訟,直至破產重整程序結束。
(二)重整方案製定(Plan of Reorganization)
債務人能夠繼續掌握和控制其商業運營,並在規定時間內由債務人自行製定重整方案,以在持續運營的同時,解決財務問題。
(三)“債務重組”(Debt Restructuring)
重整方案經法院確認後,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前的債務即被解除(Discharge),債務人必須按照重整方案分配相關財產。事實上,法院將重整方案中規定的債務人義務替代了破產申請前的債務人義務。
三、FTX 的Chapter11 的破產重整程序
美國破產重整程序遞交申請書(Petition)開始。一般情況下,Chapter11 的破產重整程序如下:(1)向法院遞交申請;(2)成立債權人委員會;(3)制訂破產重整方案;(4)方案通過與法院確認。
3.1 申請日(Petition Date)
Chapter 11 程序從這天開始,包括開始對於債務人的破產保護。在遞交申請之後,債務人會同時遞交首日動議“First Day Motions”,旨在保證能在法院的監督下繼續經營業務,使債務人存在繼續經營的價值(Going-concern Value)。 2022 年11 月11 日是FTX 的Petition Date。
雖然根據Chapter11,FTX 的管理層依然可以繼續存在,但是針對SBF 的一系列指控使其不再是合適的人選。在SBF 辭去CEO 職位之後,John J. Ray, III 被任命為FTX 的新任CEO,他是當時辦理美國歷史上最大破產案——安然公司破產案件的芝加哥律師。
3.2 債權人委員會(Creditor Committee)
在遞交Chapter11 申請之後,美國破產信託人(Trustee)通常會盡快(As Soon As Practicable)委任一個由3-7 名無擔保債權人組成的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目的是令債權人參與債務人企業的運作,協助制定重整方案。 2022 年12 月15 日,FTX 的債權人委員會成立,由9 位成員組成,代表所有近100 萬無擔保債權人的利益,其職責非常廣泛,包括:有權調查債務人的財務、運營狀況,與債務人及管理層的談判,參與製定重整方案並提議意見等。該委員會目前已經聘請了Paul Hastings律所為其法律顧問,投行Jefferies 及FTI Consulting 為其財務顧問。
3.3 重整方案的製定(Plan of Reorganization)
債務人自遞交申請之日起120 天內應提交重整方案,並在遞交申請之日起180 天內確認該重整方案,法院可以召開聽證會以決定是否延長或縮短該時限,但最長不超過18 個月。上述時間被稱為債務人的“專屬期間”,只能由債務人自行製定重整方案,以便給予足夠的時間穩定其運營計劃、探索所有可用選擇、並與債權人談判制定出符合目標和需求的重整方案。是對債務人破產保護的一種體現。
重整方案是Chapter 11 最為核心的一份實體性文件。債務人和債權人委員會通常會就重整方案展開多輪細緻的談判。重整方案應就債權進行分類,並規定每一類別債權的處理方式。通常而言,債權按照優先清償順序分為(1)有擔保債權> (2)享有優先權的無擔保債權(破產管理人費用+稅收債權+職工薪資債權) > (3)普通無擔保債權(大部分FTX 用戶) > (4)股權(如淡馬錫、紅杉的股權投資)。重整方案的核心條款通常包括以下內容:債務人企業的治理、債權的分類方式、償債資產的構成、償債資產的運營和分配、對債務的解除和放棄等。
3.4 重整方案的通過與確認(Approval and Confirmation)
債務人與債權人委員會就重整方案基本達成一致後,會向法院申請初步確認,在獲得法院初步確認後,會面向所有債權人公佈重整方案及披露聲明。披露聲明除重整方案的內容外,還會包括其他供債權人決策的信息,例如對債務人背景和資產更詳細的介紹、債務的來源和組成、該破產案的進程和重要節點、重整方案需要考慮的風險因素等。
債務人應自遞交申請之日起180 天內獲得法院的確認,也可以申請延期,最長不超過20 個月。在法院初步確認了上述重整方案以及披露聲明之後,債權人方可按照重整方案的每種債權分類進行分組表決,每個組別中只有債權受到減損的債權人可以參與。對持有該類債權三分之二以上金額,且獲得二分之一以上數量債權人讚成的,視為重整方案表決通過(Approval)。
各組表決通過重整方案後,需要取得法院的正式確認(Confirmation)。當一項重整方案可以滿足大部分債權人的利益時,法院就會正式確認這項方案。法院通常會考慮Chapter 11 的真正目的只是解決大部分債務,而不是全部債務。一經法院正式確認,重整方案將決定債務人如何從Chapter 11 中退出,以及各項權利主張和利益在債務人財產中的分配。
3.5 重整方案的實施(Implement)
一般情況下,重整方案經法院正式確認後,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前的債務即被解除(Discharge),債務人必須按照重整方案分配相關財產,包括以現金或股權形式償還債權等。事實上,法院將重整方案中規定的債務人義務替代了破產申請前的債務人義務。如果重整方案未獲批准、確認,法院可以將案件轉入破產清算程序(Chapter 7),也可以允許債權人重新提交重整方案,或直接駁回案件。
四、FTX 中小債權人的救濟途徑
在任何破產重整案件中,獲取信息依然是關鍵要素之一。重整案件在初期流程非常快,債權人應該在得知債務人遞交Chapter 11 申請之日就開始提前準備,包括證據的收集和保存。同時盡量能夠爭取進入到債權人委員會,從而獲得第一手的資料,以便為自身及代表的債權人爭取最大的利益。
4.1 前提——證據的收集保存
面對任何法律程序,證據永遠是第一位的,有效的證據是主張合法債權並實現債權的關鍵,否則就不用考慮後續維權救濟的事情了。所以,第一步,就是證據的收集保存。
考慮到中小債權人基本上都是FTX 的用戶,並將自身的加密資產存放在FTX 的交易所賬戶裡,大多以電子證據的形式留存,那麼就需要中小債權人收集保存任何與FTX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與FTX 有關的賬戶信息、交易數據、轉賬流程、銀行流水、聊天記錄、FTX 發送的郵件信息等等。
考慮到FTX 存在眾多複雜的交易業務,如何處理這類複雜問題相信FTX 及法院會在後續給到我們答案。例如在FTX 賬戶尚未凍結時開立的,在凍結後尚未關閉的衍生品合約等這種“被中止”交易該如何處理?以及關於加密資產損失如何定價?該以何時作為定價的時間點?等這類複雜問題。但是首先需要做的是:收集所有的交易信息,並保存。
FTX 中小債權人可以到美國破產受託方Kroll Restructuring Administration LLC 公司的官網上查看相關信息。
4.2 爭取——進入債權人委員會
債權人委員會代表所有無擔保債權人的利益,有權獲得案件的重要信息及實時信息(如對於債務人的調查,以及對於重組方案的談判等事項對於債權人委員會以外的債權人是保密的),並且能夠直接參與重整方案的談判並監管整個破產重整程序,做出各種各樣的決定。這對債權金額較大的債權人比較有利。
4.3 必須——債權登記(Proof of Claim)
法院會確定一個債權登記的截止日期(Claims Bar Date),這是破產案件中最重要的時間點之一,債權人務必在債權登記截止日前申報債權,超出截止日期的債權登記可能會無效。債權登記表格需要填寫債權人信息、債權金額、是否是擔保債權以及債權性質等相關信息。在提交債權主張的同時也需要提交支持性的附件,就是上面說的債權相關證據的收集與保存。
FTX 中小債權人可以到美國破產受託方Kroll Restructuring Administration LLC 公司的官網上查看相關信息。
4.4 存在的困難
美國《破產法》作為現代破產法的典範之一,其複雜程度可想而知。其實不論是上述證據的收集保存,還是債權的登記,都足以難倒大部分FTX 的中小債權人,更不用說進入債權人委員會。再加上Chapter 11 案件通常需要經歷破產申請、重整方案製定、方案投票與批准,以及方案實施等幾個大的階段,各個階段都有非常細節的點需要去關注。在專業複雜程度而言,一般的中國律師都難以應付,更不用說FTX 的中小債權人了。
Wassielawyer 說過,除非擁有與FTX 重大合同或業務關係,或者債權金額大於7 位數,否則對於一般FTX 的中小債權人而言,沒有聘請律師的必要。美國破產律師1000-2000美金/小時的費用不是一般人能夠負擔的起的,況且FTX 的案件將持續好幾年。
對於FTX 的中小債權人來說,轉讓破產債權可能是一種出路,但是十分危險!先不談低至1-2 折的收購價格,在FTX 沒有公佈具體的債權登記流程及要求之前,任何收購來的債權都可能是無效的,這些債權不能保證都能滿足債權登記的要求。
此外,如下圖提到的DebtDAO 發行的Bond Token,即使其底層資產(FTX 債權)是有效的,但是這種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行為,必然違反所有主要司法轄區的《證券法》,必然屬於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後果非常嚴重。
所以我們看到,中小債權人受限於資金體量以及法律專業知識欠缺,求助無門還要遭遇各種陷阱,維權之路漫漫。
五、FixDAO 如何FIX FTX
5.1 FixDAO 介紹
隨著FTX 破產重整程序的持續推進,除了美國破產法院在一絲一縷地釐清FTX 複雜資金往來之外,我們也看到一個由Mask Network 組織發起的FTX 亞洲受害者法律援助公益項目——FixDAO,旨在為FTX 的中小債權人提供一條Web3 的維權救濟途徑。
FixDAO 是一個非營利公益項目,其通過將追索債權統一集中在DAO 上形成合力,內部由DAO 成員共同推動治理並提供激勵,外部配合外聘的專業中介機構處理法律、財務等問題,用這一非常Web3 的方式幫助FTX 中小債權人捍衛自身權益。目前,FixDAO 聚集超了2 億美元的債權規模,涉及2000 多名亞洲債權人,涵蓋中小投資者和項目方,主要以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台灣、韓國和新加坡為主。
正如Mask Network 合規負責人、FixDAO 發起人之一的Katt 表示:“由於FTX 破產程序移交給了美國法院,我們擔心最後會以犧牲亞洲債權人的利益去保護美國債權人,這是我們發起FixDAO 的初衷。”正如第一次聽證會所提到的,亞洲群體代表了大量的FTX 全球用戶(亞洲客戶占到FTX 全球用戶的24%),但由於語言和司法轄區不同,能夠在FTX 事件中代表亞洲群體傳達訴求或在法律上提供支持的力量嚴重不足,並且我們也可以在FTX 的債權人委員會中看到,並沒有一方能夠代表中小債權人的利益。而FixDAO 則希望通過Web3 的力量,幫助亞洲中小債權人爭取到在債權人委員會中的一席之地,參與到監督破產程序的整個過程,並在FTX 的法律訴訟中發出亞洲群體強大而統一的聲音。
5.2 Web3 的維權救濟方式能夠解決Web2 的痛點
正如上述分析,對於大部分FTX 中小債權人,Web2 的維權救濟方式存在如下困難:(1)語言、專業上的困難;(2)無法支付高額的律師費用;(3)債權金額較小,訴求容易被忽視;(4)維權路上陷阱重重。此外,一般的中介機構也難以理解加密行業的特性。
而DAO作為Web3 世界的原生組織形態,天然地契合了FTX 中小債權人在組織上的需求。由Web3 資深人士發起的非營利公益DAO,通過協調在加密行業的專業法律、財務等中介機構,來為FTX 中小債權人傳達訴求、爭取最大利益。
這或許是FTX 中小債權人的最優救濟途徑。 Let’s Build!
——END——
本文僅供學習、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不構成任何法律、投資意見,not your lawyer,DYOR。
REFERENCE:
1.Kroll, FTX Trading Ltd. Case No. 22-11068
https://restructuring.ra.kroll.com/FTX/
2.Divisions in Sam Bankman-Fried’s Crypto Empire Blur on His Trading Titan Alameda’s Balance Sheet
https://www.coindesk.com/business/2022/11/02/divisions-in-sam-bankman-frieds-crypto-empire-blur-on-his-trading-titan-alamedas-balance-sheet/
3.FTX TRADING LTD., et al.,1 Debtors. Chapter 11 Case No.22-11068-JTD
https://pacer-documents.s3.amazonaws.com/33/188450/042020648197.pdf
4.Wassielawyer, FTX–Chapter 11 FAQs
https://suitedpenguin.com/
5.君合,美國破產程序對中國企業的挑戰和機遇之上篇:參與美國破產重整程序的重要性和要點
https://mp.weixin.qq.com/s/VED8pHofGNeS5fY-4zutfg
6.Bird&Bird,航空公司破產—美國破產保護製度(Chapter 11)簡述及與中國破產重整之比較
https://mp.weixin.qq.com/s/Yu6KBkasQlfTGlO1O6Aa3A
7.迪新財訊,FTX 亞洲債權人踏上維權路,追回資產預計需至少5 年
https://mp.weixin.qq.com/s/nMc124kzKxjpqLjHdJsA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