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監管再次收緊,新投票通過的託管規則對加密貨幣機構意味著什麼?


撰文:念青,ChainCatcher

圖片來源:由Maze AI 生成

當地時間2 月15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以4 比1 投票通過了一項關於「投資顧問託管的擬議規則」的提案(Proposed Rules Regarding Investment Adviser Custody),將擴大對沖基金和養老基金等投資顧問必須使用合格託管人持有的資產類型,旨在提高投資顧問不當使用、濫用用戶資產的門檻。

《華爾街日報》評測,這一提案可能會使更多資產管理公司更難將客戶的資金投資於加密貨幣。那麼該提案到底對加密貨幣託管機構產生哪些潛在的影響?

具體而言,該提案涵蓋顧問可能託管的所有資產類別,例如私人發行的證券、房地產和衍生品,當然也包括所有加密貨幣資產,其關鍵要點如下——

首先,該提案要求顧問妥善隔離其投資者的資產,並從合格的託管人那裡獲得合理的保證。根據現行規則,即2009 年的規則,顧問和合格保管人必須將投資者的資金和證券分開,而今天的提案將把這些保護擴大到所有資產。此外,顧問將需要使用提供破產隔離的合格託管人; 其次,該提案首次要求顧問和合格的託管人相互簽訂書面協議,以幫助保證託管人的保護。書面協議將包括除其他要求外,合格的託管人接受公共會計師的年度評估,提供賬戶報表,並根據要求提供記錄。該提案將提高對作為合格託管人或合格託管人的分託管人的外國金融機構的要求。這些對外國金融機構的新要求將明確包括,除其他外,規定隔離和破產隔離。這些增強的要求將有助於確保顧問履行其對投資者的義務——無論他們使用的合格託管人或分託管人位於何處。該提案將明確託管規則的保障措施適用於全權委託交易——當顧問尋求代表投資者買賣資產時。這表明,交易投資者資產的顧問無法規避託管規則及其提供的保障措施。

美SEC 主席Gary Gensler 特別強調,當前沿用的規則(即2009 年的規則)涵蓋了大量的加密貨幣資產。但儘管一些加密貨幣交易和借貸平台聲稱託管了投資者的加密貨幣,也並不意味著他們是合格的託管人,部分平台並沒有適當隔離投資者的加密貨幣,而是混合了客戶資產。加密貨幣公司的託管做法可能無法清除在破產時確保客戶資產安全所需的法律障礙,通過這一擴大的託管規則,與顧問合作的投資者將獲得他們所有資產(包括加密貨幣資產)應得的保護。

雖然該提案最終在SEC 投票通過,但被稱為「加密貨幣媽媽」的SEC 專員Hester M. Peirce 投下了唯一的反對票,她在演講中提到了自己的擔憂——

讓託管人簽訂書面協議並提供所需的合理保證對顧問來說可能很困難,對客戶來說成本也很高。小型顧問可能很難遵守這些要求。此外,針對「要求合格的託管人獲得內部控制報告」這一點,很少有託管人能提交滿足新規則規則的報告,合格的託管人很難獲得這些報告。提議的全權委託交易託管方法,無論是基於貨款對付(「DVP」)還是非DVP 結算,都可能會帶來重大挑戰。

此外,該提案將把託管要求的範圍擴大到加密貨幣資產,可能會縮小合格加密貨幣託管人的隊伍。堅持資產中立的託管方法,很有可能會使加密貨幣資產投資者更容易受到盜竊或欺詐,而不是更少。最後Hester 提到,自己並不認同規則將大多數加密貨幣資產認定為證券,她認為這樣籠統的聲明是似乎是希望將對加密貨幣實施「完全管轄權」戰略。

如果不釐清這些概念而將該提案立即生效,很有可能會導致投資顧問立即放棄向客戶提供有關加密的建議。她還提到,雖然意圖是好的,但對投資者來說,一些強制性成本可能會超過收益。因為託管人和投資者本身會根據雙方協商好的風險和責任分配設定好費用,一旦將「規則」納入到這種私人商業關係,要求託管人按照SEC 的高標準來保護投資者,可能會間接提高投資者的成本。

在《華爾街日報》的採訪中,幾位託管公司高管預測,擬議的規則最終將對成為授權保管人的含義增加新的要求,一些現有的供應商可能會選擇不繼續經營。此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提議可能會鼓勵投資公司將其加密貨幣資產委託給主流銀行,即使銀行監管機構正在審查加密貨幣活動。

據悉,在本次SEC 委員投票通過這一提案之後,SEC 還會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然後在幾個月後最終確定之前進行另一次投票。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8BTC。版權歸作者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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