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香港證監會今天就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規定展開諮詢。根據將於2023 年6 月1 日生效的新發牌制度,所有在香港經營業務或向香港投資者積極進行推廣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將需獲證監會發牌。證監會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所建議的監管規定乃建基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現行製度中的監管規定,並與適用於持牌證券經紀商及自動化交易場所的有關規定相若。證監會亦藉此機會,建議對現行製度中的某些規定作出修改。在此次諮詢中,證監會特別就以下事項徵詢市場意見:是否准許持牌平台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如准許的話,除了所建議一系列妥善的投資者保障措施(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確保合適性和代幣納入的有關規定)外,還應實行哪些措施。 (來源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