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ton 解釋了為什麼“SEC 可能已經從勝利的大白鯊手中搶走了失敗”


律師認為,SEC 未能進行具體的Howey 分析,過於關注代幣而不是圍繞銷售的情況。

正如之前報導的那樣,律師John E. Deaton 曾斷言,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其針對Ripple 的案件中可能聲稱的唯一勝利是區塊鏈支付公司在2013 年至2017 年期間將XRP 作為證券出售。

在漫長的 推特線程 昨天,代表超過75,000 名XRP 持有者的律師作為該案的法庭之友,更深入地了解了他的主張背後的推理。

在帖子中,迪頓解釋說,市場監管機構未能通過指定代表證券發行的交易來應用特定的Howey 分析。相反,他說市場監管機構試圖使用他所描述的等同於but-for 測試來聲稱所有XRP 銷售都代表證券。根據Deaton 的說法,SEC 的理論是,由於Ripple 努力幫助創建XRP 的二級市場,因此無論銷售情況如何,所有XRP 都構成證券。律師的依據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其簡易判決動議中提出的主張。

SEC 寫道:“被告沒有質疑他們提供和出售XRP 以換取’金錢’,這足以證明Howey 測試的’金錢投資’方面。” “被告關於XRP 的陳述和努力……將Howey 測試的其他方面確立為法律問題。”

就上下文而言,but-for 測試通常用於侵權和刑事案件,通過證明結果是由一方的行為產生的結果來證明有罪,否則如果一方採取不同的行動則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此外,Deaton 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過分關注代幣XRP,以迴避適當的Howey 分析。律師表示,市場監管機構辯稱,XRP 既代表投資合約,也代表普通企業。律師指出這不是Howey 的應用方式,因為銷售情況通常決定了要約是否代表投資合約。

回想一下,迪頓經常強調投資合約的標的資產本身不能代表證券。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律師的一份報告,他在LBRY 案中說服了法官,迫使SEC 將其記錄在案。

因此,該律師認為,如果SEC 在銷售情況的指導下進行了適當的Howey 分析,SEC 可能會有一個直接且可勝訴的案件,這將縮小到特定交易的範圍,而不是像它目前聲稱的所有XRP 銷售。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可能已經從勝利的下巴中奪走了失敗,”迪頓在帖子中寫道,並透露他向法官安娜麗莎托雷斯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Ripple 案中的主張可能是最廣泛和影響最深遠的監管機構已採取任何執法行動。

由於雙方都提交了案件所需的所有摘要並等待法院裁決,因此對可能結果的猜測佔據了談話的主導地位。迪頓表示可能會進行陪審團審判。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HECRYPTOBASIC。版權歸作者Okoya David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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