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Web3 音樂平台滲透度還有限,但在分發階段也還有很大的可塑性
作者:Maverick
近期,9 座格萊美獎得主、音樂天后蕾哈娜(Rihanna)的曲目《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通過Web3 音樂初創公司AnotherBlock 鑄造並發行了音樂NFT。這個音樂NFT 限量300個,售價210 美元,在開售後幾分鐘內便售罄。在“美國春晚”超級碗當天,蕾哈娜也在中場秀中進行了該曲目的表演。截至2 月17 日,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 Rihanna NFT 地板價達0.39 ETH(約650 美金),對比初始價格在一周內漲超210%,交易量近160 ETH。
蕾哈娜發行音樂NFT 是一次NFT 與音樂相結合的很好嘗試。在傳統音樂行業中,誰能從流媒體中獲得報酬,取決於誰擁有音樂版權。對於大多數的音樂來說,音樂版權並不在創作者手上,相當大的一部分權利是由唱片公司和專業投資基金所擁有。大的唱片公司擁有更豐富的行業資源與人脈,在強大的資本化運作下,旗下創作者的歌曲銷量是獨立音樂人所望塵莫及的。儘管銷量強大,沒有版權,這也意味著絕大多數的版稅收入是流入創作者以外的口袋中。
據Manatt, Phelps & Phillips, LLP (2018 年)數據,在主要的美國音樂流媒體版稅分成中,Spotify 將58.5% 分配給版權所有者,6.12% 分配給機械複製版稅,6% 分配給表演權費用,29.38% 為流媒體平台自己所有;Apple Music 將58% 分配給版權所有者,6.75% 分配給機械複製版稅,6.75% 分配給表演權費用,28.5% 為流媒體平台自己所有。其中,表演權費用由表演權利組織負責收取,在收取的表演權費用中,將扣取16%-18% 作為盈利方式;機械複製版稅即流媒體平台向出品方購買歌曲的錄音、發行權利所需要支付的費用,機械版權需要通過專門的管理機構哈里福克斯代理公司獲得,其將在版稅中抽取11.5% 的佣金。音樂版稅收入主要與音樂在流媒體平台中的點擊次數成正比,但不難發現,在Web2 流媒體上,版稅收入已經被各種費用切割的七零八碎,且分配方式極其複雜。最終數據表明,唱片公司旗下藝人(創作者)大約能獲得版稅收入的16%-18%;但如果是擁有版權的獨立音樂人,版稅收入約為40%。
當然拋開收益談收益率是不恰當的,依托唱片公司的資源和資本,能為創作者的職業生涯提供方方面面,但這也讓創作者陷入了一個不平等的地位。將音樂與區塊鏈相結合,用Web3 和NFT 的力量有可能改變這種不平等的權利架構,以及能讓版權所有者/創作者獲得更公開透明及時的版稅收入。不過,需要強調的是,這並不能解決獲得多少版稅收入的問題。 AnotherBlock 為創作者提供了通過NFT 分享版稅的解決方案,讓他們擁有可以直接出售作品的權利,沒有中間商。在Spotify 和Apple Music 這樣的DSP 流媒體所產生的版稅收入,將通過AnotherBlock 在區塊鏈上從法幣轉化成加密貨幣,存入智能合約中為創作者所有。另外在AnotherBlock 上發布的音樂歌曲的版權是由NFT 持有者和權利人(創作者)基於現實世界合同所擔保的,受現實世界的法律所保護,該合同將會存儲在IPFS 上。當NFT 每次在二級市場流轉中,創作者都能收取自定義的版稅收入(蕾哈娜音樂NFT 為5%)。因此,對於擁有版權的創作者來說,其收入主要來自於音樂NFT 鑄造費用、音樂NFT 二級市場交易版稅收入,以及音樂在流媒體等平台上傳播所被支付的版稅(由鏈上直接分配)。
除了讓創作者受益,此次發行的蕾哈娜的音樂NFT 也是將音樂部分版權售賣,讓持有者也能享受部分版稅,共享版權帶來的收入。 AnotherBlock 允許音樂NFT 持有者獲得部分流媒體收益,可以獲得蕾哈娜該歌曲流媒體版稅的0.0033%,並將根據流媒體收入每六個月給予持有者一次支付,持有者將在2 月16 日收到第一筆收入。根據AnotherBlock 預估,蕾哈娜歌曲NFT 版稅能給予持有者收益約每年13.65 美元的收入。儘管金額有限,但在某種意義上也是與粉絲互動的一種新方式。
但受限於音樂NFT 的傳播不如PFP 的視覺效應來的更直觀和有滲透力,音樂NFT 賽道一直處於不溫不火的階段。一方面,正如前面所說的,現在擁有廣泛知名度的歌手基本都是屬於某唱片公司旗下,其音樂版權本身不在手上,那麼發行音樂NFT 的權利首先就不在創作者手上,音樂NFT 平台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這一點。即便是蕾哈娜本身,也只是用自己在2015 年發行的舊曲目在新圈子發行作品,這更可能是背後公司的一種策略,以作為吸引嬰兒潮年輕一代關注的噱頭。另一方面,獨立音樂人的培養和發展週期很長,且存在一些運氣成分,而音樂NFT 平臺本身缺乏造星實力,沒有流量的歌手即便有好的版稅收入模式也仍然是無濟於事。
總的來說,NFT 與音樂的結合,是將復雜的傳統音樂中的分發產業鏈轉化為“創作者在音樂NFT 平台上發行音樂NFT 並出售給用戶”的簡化路徑,而部分版權的讓渡則屬於附加加分項。但音樂產業鏈不止分發一環,還包括造星、綜藝、粉絲經濟等多個環節。目前Web3 音樂平台滲透度還有限,但在分發階段也還有很大的可塑性,比如重視音樂NFT 專輯封面的設計,讓其在觀感上更符合現在PFP 的審美;推出全民歌手選拔計劃或者原創歌曲賽事,讓用戶成為創作者,讓用戶選擇創作者,並給予相關創作者激勵等。
參考文章:
- https://www.manatt.com/insights/news/2018/how-streams-become-dollars-for-musicians-on-spotif
- https://wenku.baidu.com/view/72ee9a1346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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