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監管機構不確定NFT 是否歸類為證券


隨著全球各國都在迅速推進對數字資產的監管,德國監管機構透露了其針對不可替代代幣(NFT) 的計劃。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表示,尚未準備好將NFT 歸類為證券。相反,該機構建議根據具體情況對NFT 進行分類。

NFT 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加密貨幣資產,但不能像比特幣或以太坊等其他加密貨幣資產一樣進行等價交易所或交易。

週三,BaFin 發表了一份解釋NFT 法律分類的期刊。目前,監管機構不確定NFT 是否具備被視為證券的品質。然而,監管機構並沒有完全忽視NFT 被歸類為證券的可能性。它表示,在未來,如果1,000 個NFT 包含相同的還款和利息要求,BaFin 可能會將NFT 視為證券。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另一項保留意見,如果NFT 包含開發權或所有權的文件,例如分配承諾,則可以將其視為投資。

雖然監管機構建議採用逐案處理的方法將NFT 歸類為“加密貨幣資產”,但它也承認,由於缺乏即時交易所性,NFT 代表“加密貨幣資產”的可能性甚至小於投資分類。此外,缺乏標準化使NFT 失去了“電子貨幣”的地位。

考慮到分類的困難,BaFin 並不期望NFT 符合《支付服務監管法》的許可要求。德國支付服務監管法(ZAG​​) 是監管支付服務的法律。 ZAG 負責協調BaFin 對支付服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監管。

監管機構特別提到,NFT 不必遵守ZAGg 的許可要求,但屬於金融工具類別的可替代品除外。此外,NFT 也不受BaFin 的反洗錢監管,但單獨被視為“加密貨幣資產”的NFT 則需要遵守AML 監管。

然而,這並不是監管機構第一次對NFT 監管表示不確定。 10 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海絲特皮爾斯表示,具有個人資料圖片和其他類似性質的創意NFT 收藏品已經產生了數十億美元的售後市場銷售額,但它們聲稱是為所有者提供社會效益和社會效用的藝術品而不是投資項目。根據Peirce 的說法,在確定這些收藏品的證券狀態時,必須考慮每個案例的“事實和情況”。

NFT 受到大眾讚賞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美學或粉絲代幣等。根據Metaverse 平台Meta Juice 的數據,其平台上近四分之三的NFT 收藏家購買NFT 是為了地位、獨特性和美學。只有13% 的調查參與者表示他們購買NFT 是為了在未來轉售。 Todayq News 報導了DappRadar 對2022 年區塊鍊和去中心化應用程序(DApp) 增長的研究,去年NFT 銷售額達到1.01 億,同比增長67.57%。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ODAYQ。版權歸作者Samvidha Sharma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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