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主席:讓加密貨幣公司在法律範圍內開展工作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SEC)Gary Gensler表示,自古以來,金融世界就建立在信任和法治之上。此外,從銀行到證券交易所,金融已經趨向於集中化和相互關聯。加密市場也不例外。首先,中介機構和代幣應自行適當地合規。加密貨幣中介機構的業務結構應符合我們監管證券交易所、經紀自營商和票據交換所的法律;他們可以製定防止欺詐和操縱的規則手冊。加密貨幣安全發行人應提交註冊聲明並進行必要的披露。這些是證券市場上其他人幾十年來一直遵循的規則。我認為證券法缺乏明確性這一論點沒有說服力。一些加密貨幣公司可能會表示法律不明確,而不是承認他們的平台沒有足夠的投資者保護。從本質上講,這些公司是在說相信我們。更重要的是,當公司破產時(最近很多公司都破產了),他們會求助於破產法庭來解決他們的爛攤子。考慮到中本聰最初的設想—本質上,代碼就是法律,這有點諷刺。作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我在加密市場方面有一個目標:確保投資者和市場獲得他們在任何其他證券市場中所能獲得的所有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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