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西柚
2023 年全國兩會期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依然關注虛擬資產和元宇宙相關產業等,其中,有關虛擬資產和數字藏品的監管與立法等相關議題成為代表們集中關注的重點。
不過,相較於2022 年有關區塊鏈、元宇宙等數十條的提案數量及熱度,今年代表們的發聲較少。
根據公開信息,今天此類相關提案及發生約有7 條,其中3 條是關於虛擬資產的監管與立法,2 條是關於宇宙產業及技術的標準化,2 條是關於數字藏品的監管與實體場景融合。
數字人民幣、虛擬資產監管與法律
全國人大代表付喜國:在防范金融風險領域,要防範虛擬貨幣風險,明確製作和發售數字代幣的法律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行長付喜國在2023 年兩會上擬提交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建議。他表示,近年來,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發生重大變化,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黨中央、國務院對人民銀行的職能也進行了相應調整,現行法律規定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發展和人民銀行履職的客觀需求,有必要進行修改。
付喜國建議,一是確立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者的法律地位;二是完善監管職能體系,強化履職法律基礎;三是規定數字人民幣形式,明確發行法律依據;四是強化金融違法行為規制,完善相關法律責任。
他認為,應完善人民幣管理職責,重新對法定人民幣的表現形式和製作方式等內容在法律規定中進行界定,賦予數字人民幣與實物人民幣同等的法定地位;根據數字人民幣的特性,全面詳細規定數字人民幣的發行方式、流通方式、監管方式等內容。
在防范金融風險領域,他還建議要防範虛擬貨幣風險,明確製作和發售數字代幣的法律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吳益強:發揮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在刺激消費、教育服務業、免稅、外國人支付等方面的科技優勢。
全國政協委員、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行長吳益強建議,2023 年,可以發揮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在消費券精準發放、教育服務業預交費用監管、免稅商品銷售、外國人支付體驗以及遊輪母港應用等方面的科技優勢,大力度促進消費升級擴容,提升出行、商務、免稅等方面的便捷度。
全國政協委員皮劍龍:加快網絡虛擬財產保護專門立法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金台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擬向兩會提交《關於加快網絡虛擬財產保護專門立法的提案》。這一提案認為,當前對網絡虛擬財產保護進行專門立法的條件已基本成熟,建議全國人大盡快將《網絡虛擬財產保護法》列入立法規劃,啟動相關立法進程。
他解釋到,網絡虛擬財產目前處於法律監管真空地帶,需要盡快立法治理,為其構建合適的法制框架,明確網絡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地位及救濟機制等,保障相關產業安全穩定發展。
許多國家以及歐盟均高度重視虛擬財產的發展,並且紛紛制定相關法規。資產數字化,是發展新型數字經濟的必然選擇,第3 代互聯網將數據與虛擬財產列為重要支撐,認為下一代互聯網會是價值網,而區塊鏈、智能合約、預言機、元宇宙、人工智能等科技,是資產數字化的重要科技。
加快網絡虛擬財產保護的專門立法,既是加強國家競爭力的需要,也是保護民眾權益的需要,同時也是加強監管的需要;中國的虛擬財產需要發展自己的科技以及製定符合中國國情的法規,提升我國在下一代互聯網與新型數字經濟領域的國際競爭力。
全國人大代表馮帆:應盡快啟動數據與網絡虛擬財產專門立法
全國人大代表、國浩律師(南昌)事務所主任馮帆表示,當前,數字經濟正成為接下來一個階段全球資源要素的新興戰略點,也是各國高度重視的發展領域;資產數字化,是發展新型數字經濟的必然選擇。由於國情不同,海外資產數字化的模式不適合在中國推廣,因此,中國的虛擬財產需要發展自己的科技以及製定符合中國國情的法規,需盡快啟動數據與網絡虛擬財產專門立法。
國家已有規範的舉措監管金融資產,但對於非金融虛擬財產,目前還是法律真空地帶。 2021 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是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進行後續專門立法的依據。但是,目前《民法典》的規定在解決具體爭議時,還無法將這一規定作為直接依據。馮帆建議,採取法律明確數據與網絡虛擬財產的定義與範圍;清晰界定數據與網絡虛擬財產領域相關主體的法律地位,對其行為進行規範,促進產業公開、良性發展。
「還可以鼓勵和支持地方政府出台’先行先試’的法規政策,地方立法先行,發揮改革試驗田的作用,加快中國特色非金融Web3 等元宇宙科技在各地的發展。」馮帆指出,引導相關團體與機構加快制定相關各類數據與網絡虛擬財產的技術標準(包括軟、硬件、服務等),通過規範技術規範數據與網絡虛擬財產業務與行為,推動自主科技創新,也能有力推動中國數字經濟發展。
此外,馮帆還建議國家建立多個網絡虛擬財產託管中心以及認證中心,對於購買國內網絡虛擬財產建立保障機制,支持消費者對國內網絡虛擬財產確權;同時推進以及鼓勵數字金融保險制度,維護非金融網絡虛擬財產發行方、交易平台、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元宇宙要防止「脫實向虛」引導技術規範化
全國政協委員吳杰莊:「引導元宇宙『脫虛向實』,服務實體經濟。」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吳杰莊,在今年兩會提交了一份《關於促進元宇宙產業健康發展的提案》。提議「元宇宙」發展不應過度強調打造消費級虛擬空間,要防止「脫實向虛」及資本熱潮下資源浪費;應鼓勵「元宇宙」發展願景下的數字孿生、3D 成像等技術在智能製造、智慧醫療、智慧城市等領域的應用,推動新興技術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進一步創新社會治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務智能化水平。
吳杰莊表示,當前,元宇宙產業發展中存在著挑戰。一方面,先進技術「雙刃劍效應」凸顯,傳統信息安全與意識形態保護受到挑戰。另一方面,目前對元宇宙資本運作方式、虛擬世界金融支付、NFT 缺乏成熟的監管。目前,美國元宇宙發展速度較快,我國在理念上與之接近,並具有較大市場,日、韓等國也在積極推動元宇宙發展。
為此,吳杰莊建議我國以「數字貨幣」發展為前車之鑑,充分重視元宇宙發展與治理問題,積極推動支撐元宇宙發展的技術進步和基礎設施建設,同時關注元宇宙前瞻治理問題。
他特別提出,「元宇宙」所構建的豐富數字虛擬願景需堅實底層技術作支撐,需防止「元宇宙」概念下資金過度向應用層集中,導致未來「元宇宙」上層應用仍建立在美國企業技術基礎上。
提案中還建議開展面向「元宇宙」的安全治理體系預研;加強對元宇宙發展的監管和引導,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鼓勵國內企業突破「元宇宙」技術瓶頸。
全國人大代表閔衛東:建立標準化流程,確保元宇宙的各項技術互相兼容
全國人大代表、南昌大學元宇宙研究院院長閔衛東在兩會上提出關於進一步推進人工智能領域立法的建議,並對元宇宙發展表態。
「元宇宙在未來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會變得更加真實、自由、廣泛、完善和智能化,元宇宙可廣泛應用於遊戲與娛樂、虛擬商城和購物、社交網絡和聊天、教育和培訓、健康醫療、建築和設計、金融服務、智慧城市、元宇宙數據價值挖掘等,能給民眾提供豐富的服務和體驗,也能產生新的業態和模式。」
「元宇宙的發展還有技術瓶頸,在元宇宙頭顯、近眼顯示、自然交互、大規模場景生成等存在許多有待解決的核心技術。」閔衛東提出,目前元宇宙技術的標準化和規範化工作還比較薄弱,需要加強標準化工作,確保元宇宙的各項技術能夠互相兼容。
此外,元宇宙的普及和推廣需要提高參與到元宇宙市場的人數,也要製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來保障元宇宙中的虛擬經濟及應用涉及的數據、信息和財產的安全。
針對元宇宙未來的發展,閔衛東表示,通過核心技術創新以及建設和完善虛擬生態體系,支撐更加真實的虛擬體驗、更加智能的交互方式、更加自由的社交互動、更加廣泛的應用場景、更加完善的虛擬經濟體系。
明確數字藏品監管有效引導文旅產業
全國人大代表馮琪雅建議:明確數字藏品監管主體,對數字藏品平台實施准入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鑫灜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馮琪雅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在數字藏品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當前的監管還是以行業自律和地方性規章為主,缺乏多部門協同的自上而下的監管體系,對數字藏品的法律定性還不清晰。
她表示,在數字藏品的發行環節,文化和版權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對數字藏品的版權保護和市場准入管理,確保數字藏品的真實性和版權合法性。對交易和流通等重點環節,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對數字藏品平台進行監管,重點打擊非法投機、炒作行為,嚴防數字藏品金融化、證券化傾向。
針對目前我國數字藏品行業缺乏相應准入門檻這一問題。馮琪雅建議:設立准入機制,對數字藏品平台實施准入制度。對可能涉及數字藏品的發行、流通、買賣等環節,可先建立白名單機制,以探索的方式進行逐步創新。此外,開展數字藏品業務的平台應取得區塊鏈的信息服務備案,並取得相應資質。
此外,她還倡議,建立數字藏品交易信息公開平台,公開發行流程、發行價格等信息,方便投資者了解市場行情和風險情況。積極鼓勵平台公司開展創新行為,針對數字藏品行業建立相關產業聯盟,推動行業自律,制定自律規範,加強行業自律和監管。
全國人大代表閻美蓉建議:出台數字藏品相關法律有效賦能文旅產業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民盟山西省委會副主委、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閻美蓉近日受訪時建議,儘早出台數字藏品相關法律法規,有效引導文旅數字藏品開發和產業健康規範發展。
閻美蓉表示,當前,中國數字藏品在文旅融合應用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相關部門對數字藏品認識不充分、相關政策支持缺位,缺乏市場化手段和激勵機制;文旅數字化產品及相關文化資源未能有效挖掘、利用,同質化嚴重,產品創新不足,缺乏地域文化特色和相關既懂技術又懂文旅知識的開發專業人才。
「數字藏品+」與旅遊、博物館、非遺方面的創新融合,此舉可把旅遊產業「帶起來」,讓博物館( 院)「活起來」,使城市IP「亮起來」,將傳統文化在年輕人中「傳起來」。
為此,她建議,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出台關於「數字藏品+ 旅遊+ 文物+ 非遺」的實施方案,並將城市數字化IP 列入城市發展戰略規劃;對發行平台、產品質量等加強監管,強化對藏品的內容和價值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