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據The Block 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Gary Gensler 週三向記者表示,根據美國法律,權益證明代幣應被視為證券。 Gensler 認為,代幣持有者從質押中獲得的回報表明,這些代幣是證券,需要根據美國法律進行註冊。 Gensler是在被問及對上周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Rostin Behnam的聲明有何反應時發表上述言論的。 Rostin Behnam當時表示,以太幣是一種大宗商品。 Gensler 此前曾表示,權益證明協議可能受美國證券法管轄。此外,紐約總檢察長Letitia James在針對加密公司KuCoin提起的訴訟中表示,以太幣是一種未註冊的證券,包括Vitalik Buterin在內的創始人違反了美國證券法。 (來源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