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發布投資者警示:謹慎對待加密資產證券

PANews 3月23日消息,美國SEC今日發布投資者警示稱,謹慎對待加密資產證券。根據聯邦證券法,公司不得發行或出售證券,除非證券發行已在SEC註冊或可獲得註冊豁免。同樣,法律要求證券經紀自營商、投資顧問、另類交易系統(ATS)和交易所等各方在SEC、州監管機構和/或自律組織(SRO)(例如FINRA )註冊。此外,涉及借貸或質押的實體和平台加密資產可能受聯邦證券法的約束。證券發行登記要求發行人向公眾披露有關公司、發行和證券的重要信息。加密資產證券的未註冊發行可能無法提供投資者做出明智決策所需的關鍵信息。

  1. 那些提供加密資產投資或服務的人可能不遵守適用法律,包括聯邦證券法。
  2. 對加密資產證券的投資風險極高,而且往往波動較大。
  3. 欺詐者繼續利用日益流行的加密資產來引誘散戶投資者進行詐騙,往往導致毀滅性的損失。
  4. 制定投資計劃以及了解您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時間範圍,對您的投資成功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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