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與CFTC 交戰:加密貨幣被稱為“商品”


針對幣安的新敵對行動——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已經習慣了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的騷擾。但這一次,成交量入其中的是美國的另一個金融警察: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現在,我們對Changpeng “CZ” Zhao 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監管機構提出的批評有了更多了解。

CFTC 突然指控幣安死刑

2023 年3 月27 日星期一,這是美國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領域的新打擊:幣安被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起訴。在構成CFTC 向伊利諾伊州北部地區法院提出申訴的法庭文件中,我們得知指控涉及“多次違反商品交易法(CEA)”。

該民事投訴涉及幣安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加密貨幣交易所前首席合規官(CCO) Samuel Lim 以及運營該平台的3 家實體,包括母公司幣安控股有限公司。

被描述為“故意不透明”的加密貨幣股票市場將“有意選擇忽略”CEA 的規定,因此與貨物(商品)交易所有關。但CFTC 尋求的首先是便士、小麥、金錢和酢漿草:“該機構正在尋求報銷、民事罰款(……)”。然而,更嚴重的是,還針對幣安尋求“永久禁止”與CEA 相關的交易和註冊。激進的。

加密貨幣:“商品”還是“證券”?應該知道

一個有趣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實際上是令人不快的)事實是在美國盛行的絕對法律模糊性的連續性。兩位金融警察騷擾和指責加密貨幣參與者和項目,甚至沒有從最基本的方面入手:為數字資產定義一個地位和一個清晰明確的監管框架

因此,雖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希望將所有加密貨幣絕對視為其管轄範圍內的證券,但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剛剛通過表達完全相反的方式攻擊了幣安。

事實上,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投訴中,發現比特幣(BTC)、以太坊(ETH)、萊特幣(LTC) 被視為商品,這與SEC 不同。甚至連Tether 的USDT 和Paxos/幣安的BUSD 等穩定幣也被視為商品

CFTC 將加密貨幣視為商品,而SEC 則不這樣認為。CFTC 對幣安的投訴摘錄(第9 頁)——來源:cftc.gov

結果,幣安發現自己陷入了兩場大火之間,無法就最終定義什麼是加密貨幣及其監管達成一致。至少,那些足夠去中心化的不會被明顯(或自願)歸類為安全令牌。與此同時,面對CFTC 對他們的“令人失望和意外”的攻擊,趙長鵬開始為他的加密貨幣股票交易所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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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幣安與CFTC 交戰:被稱為“商品”的加密貨幣首先出現在Journal du Coin 上。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JOURNALDUCOIN。版權歸作者Rémy R.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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