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lockBeats 消息,3 月27 日,根據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發布的訴訟文件,文件中提到比特幣、以太坊和萊特幣等數字資產被認定為商品,並非證券。但亦提到某些數字資產被定義為虛擬貨幣,可以作為價值的數字表現,並可以作為交易媒介、計價單位或儲值工具,但這些資產也可以是商品或其他法定貨幣或金融工具的衍生品。因此,具體情況可能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和解釋。
巴比特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