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法院解釋比特幣徵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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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最高法院已確定出售比特幣屬於應稅事件的情況。這在國家機構的官方網站上有說明。

法官考慮了兩個從數字資產中獲利的案例。第一個涉及從第三方購買比特幣的組織,第二個涉及礦工。

對於該公司,法院裁定他們的購買是投機性的。根據當地法律,此類交易不得免稅。

至於礦工,他們獲得比特幣的方式被歸為收入,所以如果他們出售比特幣,他們必須納稅。

“最高法院認為,收到的比特幣應被視為為後續流通目的而獲得的資產,作為業務的一個組成部分,”該裁決稱。

這兩個先例都發生在2011 年至2013 年之間,銷售發生在2017 年和2018 年。法院在做出裁決時參考了丹麥國家稅法。

早些時候,意大利當局批准對因數字資產交易而獲得的資本收益徵收26% 的稅。

2023 年3 月,美國總統拜登提議修改加密貨幣交易的稅收。根據他的計算,這將使該行業的預算收入增加到240 億美元。

回想一下,2 月份,幣安比特幣交易所推出了一項免費服務,用於計算加密貨幣交易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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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kLog 時事通訊:密切關注比特幣行業的脈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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