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由無界AI工俱生成
來源:上觀
作者:紅星新聞
來勢洶洶的ai正在各行各業掀起一場變革。
有人驚喜於ai可以解放生產力,也有人認為ai的強大能力來源於它的“原罪”——自強大能力出現的那一天起,ai本身就擔負了“罪”。
以ai繪畫產品為例,在產品的成長階段,往往需要“投餵”大量圖片進行訓練。有畫手認為,這實質上是把創作者的作品拆解到細小單位,再由ai拼湊產出內容,是“縫合物”。
有業內人士向紅星資本局透露,其所在公司對ai的訓練模式分為兩種,除了自有素材外還會用市場上的內容作為訓練物料,“可能會存在侵權。”
現在,對於ai持有不同觀點的人已在網絡上相遇。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有人因為抵制ai而放棄經營多年的平台,也有畫手因為抵制ai而遭遇網暴,不得不暫時躲避風頭。
平台上線ai頭像功能,部分畫手因此轉移陣地“跑路”
當ai刷新各行各業的認知時,也有一群人堅決地反對aigc。
(注:aigc,指ai-generated content,人工智能生產內容)。
其中,國內大規模的反對起源於網易旗下lofter平台推出的“老福鴿畫畫機”功能,用戶可以通過這一功能設置關鍵詞從而自動生成ai頭像。
需要說明的是,lofter平台的定位是泛興趣社區,且聚集了大量的寫手和畫手。在該功能上線後,lofter的部分用戶表示反對此功能,甚至懷疑平台使用了用戶的作品訓練ai。
有畫手把ai產出的圖片稱為“縫合物”,他們認為ai沒有創作能力,只是在拼湊他人的作品,“ai繪畫就是把人們餵給它的畫拆解、再拼接,一個縫合怪。”
3月6日、7日,lofter連發兩封說明解釋稱,相關功能沒有使用用戶的作品數據進行訓練等,而是來自於開源數據,甚至承諾“如確有侵權,每張圖片我們將賠償原作者1萬元。”
不過,lofter的部分用戶並不認可這一說法,甚至選擇了停更、銷號或出走平台。
部分lofter用戶已停更且更換為抵制ai的頭像
3月16日,lofter發道歉信稱,其已於3月8日下線相關功能,“(新功能)沒有考慮到創作者群體的感受,引起了巨大的不滿。此行為傷害了很多一直支持我們的創作者,我們深感抱歉,在此向大家表達誠摯的歉意。”
有lofter用戶告訴紅星資本局,平台的態度並未能讓用戶回心轉意,在她的關注列表中,至少有十位“太太”(對創作者的尊稱)因為此次風波離開lofter,有的在留下其他平台的聯繫方式後不再更新,有的甚至直接銷號。
紅星資本局在lofter平台內搜索“停更”發現,部分lofter用戶的動態停在了3月中、上旬,最後一條動態幾乎都是指明自己在其他平台的賬戶,頭像也多更換為“反ai”標誌。
事實上,“反ai”的浪潮自3月以來逐漸蔓延,不再局限於lofter平台,不少畫手都在微博、b站等平台發聲明稱,“本人在此聲明:禁止ai使用和學習我的作品。”
部分創作者在社交平台發布的個人聲明
有畫手因抵制aigc遭“人肉”,平台:封禁18名用戶,開啟保護
過去,科幻小說在暢想ai的發展時,往往把矛盾設置在人類與ai之間。然而,在ai邁出關鍵步伐的今天,紛爭卻首先從人與人之間蔓延開。
有畫手反對aigc,但ai技術也有擁躉,甚至因此引發了一場對畫手的網暴。
b站up主@茶冷_channel(下稱“茶冷”) 是虛擬藝人團體virtuareal的成員,也是一名畫手,平時會在b站直播自己的畫畫過程
3月27日,茶冷發動態稱,在世界範圍內相關版權和規定明確之前,她將抵制ai和ai衍生物在任何作品中的使用,包括但不僅限於改圖(能接受畫畫時運用ai作為參考,前提是看不出參考來源)。
“並非抵制ai技術本身,而是抵制無版權煉丹(指訓練ai)。技術沒有善惡好壞之分,有好壞善惡的永遠都是使用技術的人類。”茶冷認為,ai繪畫只能成為工具,無法替代創作本身。
在發表上述對aigc的觀點大約五個小時後,茶冷再發動態稱,“(我)被開盒了(指被人肉),情況是除了個人信息被曝以外,目前一口氣收到了二十幾個各種高利貸和機構的註冊短信。”
另據網友截圖,茶冷曾發動態稱,在被“人肉”後,有網友向她的學校發送郵件,虛假舉報她。不過,紅星資本局目前在茶冷的主頁已無法找到此條涉及舉報的動態,疑似刪除。
截圖自b站
紅星資本局通過郵件向茶冷發出採訪請求,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复。
3月30日,b站官方賬號@嗶哩嗶哩社區小管家發文稱,在接到此事的反饋後立刻展開相關核查與處理,已處理違規評測101條,封禁用戶18名,並為up主開啟私信防騷擾保護。
同時,嗶哩嗶哩社區小管家公佈了部分封禁賬號及理由,封禁理由包括嚴重侵犯他人隱私、傳播多位用戶隱私信息、造謠誹謗、私信傳播他人隱私並惡意辱罵他人、惡意曝光他人住址並大肆傳播等。
“焦慮中被迫學習使用”,某產品:訓練素材可能存在侵權
有人旗幟鮮明地抵制aigc,也有人或主動或被迫地學習ai技術。
某公司從事遊戲設計的美術負責人孫先生告訴紅星資本局,他對ai繪畫保持開放的態度,ai其實只是一種工具,能提升從業者的工作效率、縮短工作時間。
而成都潛在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美術顧問楊亮告訴紅星資本局,他所在的公司已經在使用ai繪畫產品,這一度讓他和他團隊的伙伴非常焦慮。
不過,楊亮的焦慮現在已經有所緩解,“因為我覺得我站在ai的前面,我開始拿它去創作了,它幫我解決了很多需要花時間的東西(如明暗交界線、畫面的成交量感),我只需要回歸核心的設計就好。你把它當工具用,你去學會它,你就不焦慮了。”
當問及ai繪畫產品涉及的版權問題時,楊亮稱,作為美術從業者,他非常看重版權,如果一秒鐘就能挪用別人的心血,這對整個行業都不好,不能讓ai氾濫地“創作”一些涉及他人版權的內容。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目前,在ai繪畫領域,爭議主要聚焦於“投餵”ai的圖片是否侵權。
紅星資本局搜羅了市面上的五款ai繪畫產品,並仔細閱讀了其用戶協議、服務協議、常見問題匯總等內容,這些產品幾乎都未明確表明其在訓練ai時“投餵”的圖片來源於哪裡。
有某ai繪畫產品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向紅星資本局透露,其所在的公司對ai的訓練模式分為兩種,一種是用自有的素材內容作為訓練物料,一種是用市場上的內容進行。
“用市場的(素材)訓練,並且產出內容,可能會存在侵權;用自己的素材訓練並產出內容,一般不會侵權。”該負責人稱,具體看使用兩類素材的佔比了,“如果非常明顯可能會被追責。”
aigc不受版權保護,律師:除非有一天決定立法保護ai
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國家版權局國際版權研究基地研究員陳紹玲告訴紅星資本局,在對ai的能力進行訓練時,“投餵圖片”可能會構成侵權,這侵犯了他人作品的複制權。
據《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多項人身權和財產權,其中,複製權是指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陳紹玲認為,不管ai產出的圖片是否盈利,在未得到創作者的允許時,複製也是侵犯著作權的一種表現,“二十四條有例外,比如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不算侵權,但ai不算個人學習。”
據《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在某些情況下(如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不過,北京云嘉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對此持有不同觀點。
趙占領告訴紅星資本局,《著作權法》的基本原則是只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向ai“投餵圖片”是否構成侵權要分兩種情況進行討論,智能化較低的ai、高度智能化的ai。
對於智能化較低的ai,趙占領認為,如果通過ai生成的圖片與他人的作品構成實質相似,“那這就不是’學習’的問題了,而是構成著作權侵權。”
而對於高度智能化的ai,它在表達上與他人作品不構成實質相似,而是思想有相似的地方,“比如只是模仿風格、特定的取景角度和光線,這僅僅是拍攝方法,而從畫作的表達形式來看,如果並不構成實質相似,則這種情況不構成侵權。”
那麼,ai生產出來的圖片是否能受到版權保護?
趙占領表示,目前,部分高級智能ai軟件可以根據用戶的指令輸出帶有一定獨創性的結果,雖然這符合《著作權法》對作品的獨創性的判斷標準,但缺少了著作權人這一權利主體的存在。
“著作權人一定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即使著作權人是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但作品一定是由自然人創作的。作為ai軟件,哪怕它輸出的結果有一定的獨創性,也不能成為受版權保護的作品”。趙占領開玩笑稱,除非有一天決定立法保護ai了,把ai本身視為著作權的權利主體。
據《著作權法》第十一條,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視為作者。
陳紹玲也告訴紅星資本局,ai生產出來的圖片不算作品,不受版權保護,“(這)是機器的勞動成果,而不是人的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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