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高院碰撞AI產業:拒絕受理AIGC專利聲索,重要裁決還在後頭


來源:財聯社

編輯史正丞

圖片來源:由無界AI工俱生成

綜合多家媒體報導,當地時間週一,美國高院駁回科學家Stephen Thaler申請再審“AIGC專利申請權”案,算是為AIGC作品的專利和版權問題給出了一個判例。

可能是地球上最早一批玩計算機神經網絡和“大模型”的人,Stephen Thaler在1995年創辦了Imagination Engines,並在同年實現使用“創意機器”學習過往曲譜來“創作”旋律。用今天的話來說,這就是上世紀90年代的AIGC。同一年,微軟剛剛推出Windows 95,谷歌更是要等兩年後才誕生在加州的一個車庫裡。

總而言之,許多讀者可能今天才頭一次聽說Stephen Thaler的大名,證明這公司主攻賽道的時候過於超前了。不過對於當今如火如荼的AIGC產業來說,Stephen Thaler倒是很應景地貢獻了一個判例。

AI的“創作”無法申請專利、版權?

本文提到的案子並不麻煩,Stephen Thaler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提出申請,他認為自己的“統一感知和自主引導設備”(簡稱DABUS),在沒有外界干預的情況下自行設計了一款飲料架和一個應急標誌,應當擁有專利的所有權。但美國政府在去年2月做出決定,由於“法定文本、司法先例和版權局的長期實踐”,拒絕為“不是人”的AI系統授予專利。

隨後Stephen Thaler便開始從地方法院一路打官司到最高院的過程,最終在周一蓋棺定論。此前,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同樣拒絕重審此案。

整個案子還有一個背景:Stephen Thaler曾試圖作為AI系統的發明人,在美國、歐盟、英國多地為系統生成的AIGC作品申請專利,也遭到拒絕。

Stephen Thaler目前與美國專利及商標局還有另外一個案子在審。 Stephen一紙訴狀告到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要求推翻專利及商標局關於“他的AI藝術作品不受版權保護”的決定。

更大的看點還在後面

很顯然,Stephen Thaler在全世界各地的官司,並不只是為了申請版權,而是給AI爭奪“成為權利人”的先例,背後牽扯著重大的經濟利益。

相較於如何申請版權,美國高院將在未來兩個月內做出判決的一樁案子,將決定AIGC產業還“能不能做”。這個案子財聯社之前也報導過,ISIS巴黎恐襲案的受害者將谷歌旗下Youtube告上法庭,要求互聯網巨頭為平台上的恐怖主義內容,以及定向推薦這些內容承擔責任。

這個案子背後,涉及的正是被稱為“互聯網平台保護傘”的通信改革法案230條款,即網絡服務供應商只要沒有主觀惡意,就無需為平台上的第三方內容被追責。

雖然這個案子乍一看只與有“用戶生成內容”(UGC)的平台有關,但科技和法律圈均認為,230條款的命運與ChatGPT、Bard等一系列AI產品息息相關。除了這些聊天AI可能會面臨侵犯隱私、誹謗等訴訟外,它們通過檢索互聯網信息生成內容的邏輯,其實與Youtube的推薦算法相似。

根據慣例,美國高院將在今年6月底前作出判決。

在今年2月的庭審中,AI產業其實已經“中了一槍”。雖然本案並不直接涉及AI,大法官尼爾·戈薩奇直接提及,人工智能工具不應該享受230條款的保護。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8BTC。版權歸作者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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