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齊聚加密貨幣這是已做出的決定


距離6 月僅剩數週時間,加密貨幣投資者熱切期待香港採取的措施。中國自治區將為公民投資加密貨幣提供便利這一事實是這種興奮的基礎。但是,中國尚未開始將加密貨幣視為在大陸合法。上次高等法院會議包含重要細節。

中國加密貨幣監管

中國最高法院在會後發布了最終草案,其中包括對加密貨幣金融法的評測和要求。會上表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交易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嚴重危害人民財產安全。為防控加密貨幣交易投機風險,國務院有關部門多次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宣布加密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禁止與加密貨幣相關的開發和參與。企業、本地加密貨幣投資和代幣宣布已清算並禁止發行融資平台。

人民法院在審理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糾紛時,將認真審視不同時期國家金融監管、行業監管等公共政策法規,準確認定當事人實施的與加密貨幣相關法律行為的效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寫。

加密貨幣支付案例

當事人約定以小額加密貨幣補償因相互交易所、業務服務等必要關係產生的債務的,人民法院應認定合約有效,但有其他無效理由的除外。一方當事人請求另一方當事人履行交付數字貨幣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此外,草案還就如何解決有關該問題的爭議作出如下規定:

“如果支付加密的一方因相關政策限製或其他原因實際無法履行合約,賠償範圍可按合約簽訂時同意支付加密的一方接受的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簽。 當事人以基礎交易合約為幌子,將加密貨幣作為法定貨幣的常規支付方式或者交易所實物的,人民法院將裁定該合約無效。”

加密貨幣挖礦案例

礦業糾紛也是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該國有太多的加密貨幣礦工,他們在2021 年禁令後因各種原因被起訴。雙邊合約糾紛等諸多問題導致中國法院表現出不同的態度。中國最高法院的最新草案指出:

“人民法院認定,2021年9月3日以後,當事人約定買賣、租賃、維護或者提供經營管理、技術開發等附加服務的合約無效。 訴訟過程中,一方起訴確認合約有效並請求繼續履行合約,另一方主張合約無效的,或者一方起訴確認合約有效並要求繼續履行合約的,返還財產,對方當事人宣告合約有效的,人民法院向原告闡明變更、追加債權或者同時履行給被告的抗辯理由,最終解決糾紛。 當事人根據解釋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答辯的,人民法院將其歸納為本案爭議焦點,組織當事人充分舉證、質證。”

關於加密貨幣代幣發行的爭議

中國多年前就決定禁止發行加密貨幣。關於這個問題,法院草案包括以下內容;

“用戶在《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通知》(2017年9月4日)下發前在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註冊並參與加密貨幣交易,交易平台未履行服務約定造成損失的,將依法對用戶違約承擔責任。 如果用戶對造成損害也有過錯,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害賠償數額。 用戶在《關於防范代幣供應融資風險的公告》(2017年9月4日)發布後註冊參與加密貨幣投資,並以交易平台或加密貨幣發行方存在違法行為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未履行清算義務造成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OIN-TURK。版權歸作者Fatih Uçar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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