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為已在香港運營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提供為期1年的過渡期安排

PANews 5月10日消息,據香港特區政府投資推廣署公眾號消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6月1日將正式落實虛擬資產服務商新發牌制度。為給現時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提供合理足夠時間,以便申領牌照或以有序方式結業,香港政府於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內提供過渡安排。但須符合《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附表3G所載列條件。計劃在2023年6月1日後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公司,則須事先向SFC申請並獲發牌照。虛擬資產交易所應同時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及《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向SFC獲取雙重發牌及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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