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州日報報導,近日,市大數據委、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推動福州市區塊鏈產業發展的三條措施》。包括支持優質企業落地、支持創新示範應用以及支持產業平台和人才建設。其中在支持優質企業落地方面,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入駐福州軟件園、東南大數據產業園、物聯網產業創新發展中心,租用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每年每家企業或機構給予1000 平方米以內最高60 萬元的租金補貼,按年以先繳後補的方式實施。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 萬元、1000 萬元、2500 萬元的,分別給予6% 的營業收入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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