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從六方面解讀香港虛擬資產交易新規

5月23日,香港證監會宣布,從6月1日起,《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正式實施,接受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申領牌照。虛擬資產交易持牌平台將可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預計最快今年下半年將有平台獲發牌照。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執業律師吳文謙,就上述指引接受Techub.News採訪,分析其對虛擬資產市場的影響。

吳文謙是TKX 資本的合規合夥人, Mulana Capital 合夥人,他曾領導火幣和 OKX 加密交易所法律和合規職能,並為累計籌集超過 2 億美元的加密項目和加密基金提供諮詢。

吳文謙分析稱:

1、 VASP平台可以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但需要有特別的知識和風險容忍度評估。專業個人投資者也需要這個評估。

2、不提供交易虛擬資產的衍生品,不提供量化交易、algo交易、收益/產出、借貸等服務。

3、上市:

– VASP平台在接納每個代幣上市前必須對其進行盡職調查。

– 上市前需要有至少12個月的track record。

– 上幣前需要第三方進行智能合約審計。

– 給散戶交易的交易對必須是合格的大盤虛擬資產,包括在至少兩個獨立的指數供應商發布的可接受的指數中。

– 需要證明上的幣是完全符合香港法律。

– 穩定幣不能用於散戶的交易對。

4、錢包及賠償安排

– 最少98%的客戶虛擬貨幣需要存放在冷錢包中,並有50%的保險或賠償範圍。最高2%的客戶虛擬資產需要存放在熱錢包或其他庫房,保險或賠償範圍為100%。

– 用於賠償的儲備資金可以包括虛擬資產,也可以是活期存款或短期限的定期存款。

– 增加了香港銀行的銀行擔保,作為一種可能的賠償安排。

5、保管和安全要求

– 不允許使用第三方託管人

– 所有種子和私鑰都需要安全地儲存在香港,並有適當的認證,如硬件安全模塊。

6、證監會將對第1類、第7類牌照和VASP牌照採取簡化的申請程序,這樣只需提交一份綜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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