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29日消息,據Antara報導,巴厘島政府將打擊外國遊客在酒店、餐館、旅遊目的地、購物中心和其他地方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巴厘島州長Wayan Koster表示:“外國遊客行為不當、從事簽證許可中不允許的活動、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以及違反其他規定的行為將得到堅決處理。嚴厲的措施包括驅逐出境、行政制裁、刑事處罰、關閉營業場所和其他嚴厲制裁。”
Koster表示,印尼禁止使用印尼盾以外的貨幣作為支付手段,是指2011年第7號貨幣法。根據該法律,如果使用印尼盾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貨幣,則可處以最高一年的監禁和最高2億印尼盾(約合13,300美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