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解讀香港虛擬資產新規:超預期的彈性監管,未來將依據現實情況動態調整

作者:Nancy,PANews

香港曾是加密企業的大本營,但政策的搖擺不定使其在加密浪潮中逐漸掉隊。而隨著陸續出台的加密政策及開放積極的姿態,香港向外界展示了“競爭全球虛擬資產中心”的決心,讓各大加密機構開始“重倉”香港市場。特別是,近期香港證監會(SFC)發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諮詢總結,宣布將於6月1日開始接受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並提供了清晰的監管及指引,這也意味著香港已開啟加密交易合法化進程。

政策暖風頻吹之下,包括OKX、BitgetX、BitMEX、Gate.HK和Huobi HK等交易平台均推出了香港站。那麼,加密交易機構如何在香港新規下獲取牌照?香港加密監管相比他國有何吸引力?對普通投資者又有何影響? PANews對話歐科雲鏈、香港投資推廣署、Matrixport、Beosin、君合香港律師事務所的業內專家,看他們如何解讀香港政策。

香港加密監管趨於保守和嚴謹,但仍超過預期

今年2月,香港證監會宣布就有關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規定展開諮詢,文件意見徵求期於3月31日結束,以配合在6月1日可以正式生效新的發牌制度。根據此前PANews對這份諮詢文件解讀,香港證監會主要圍繞著“是否允許交易平檯面向散戶投資者、散戶可以參與哪些資產交易、安全保護和反洗錢”等問題向業界諮詢。

在長達一個多月的諮詢期間,香港證監會共收到152份意見書,來自業界和專業組織、專業及諮詢公司、市場參與者、持牌法團、個人及其他持份者,比如Binance.com、OKX Hong Kong、歐科雲鏈、Amber Group、Ripple Labs和Beosin等。

從這些機構的意見書來看,絕大部分回應者均支持香港證監會進行持牌管理,且主要意見關乎零售投資者使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代幣納入準則、針對與保管客戶虛擬資產所涉及的風險而設的補償安排、虛擬資產衍生工具的交易、實施細節以及過渡安排。

“作為建言方之一,SFC的回應修訂是超出我們預期的。歐科雲鏈的建言在此次諮詢總結文件的定稿正文的修訂更新部分均有體現,尤其是在安全解決方案和風險管理這兩大塊,包括分散存儲種子密鑰、多重確認和建立自己的鏈上防火牆(如態勢感知)等。這次發布的諮詢總結也體現了香港證監會的開放態度和透明的監管思路,從香港證監會多處強調對於安全問題的科技解決方案並特意舉例區塊鏈分析工具並積極吸納各方對於風險的一個補充例如關聯交易的跨地區問題、鏈上鍊下的問題,可以看出將虛擬資產交給更懂的運營者,用科技手段解決科技問題是香港證監會選擇的合適路徑。不過保護創新的同時也更要強調風險,歐科雲鏈也針對虛擬資產交易平颱風險方面提出了看法和分析,涉及監管、安全和風險方面的建議非常重要,可以幫助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運營者和金融機構更好地遵守監管要求和保障用戶安全。而從修訂稿件也能看出香港證監會在措辭上更加嚴謹、也更加強調風險管理與安全保障措施。”歐科雲鏈研究院首席研究員Hedy在與PANews的對話中表示。

“香港的監管要求屬於比較全面的,Beosin針對上幣安全審計、交易所資金安全保管等給出了自己的意見。其實我們可以看到,香港證監會對科技解決方案並不熟悉,因此採取了比較保守的態度去了解了市場上的主流方案,且該機構並沒有明確表明哪種技術方案符合合規要求,這也讓它的監管更具彈性。”區塊鏈安全審計公司Beosin的BD負責人Alvin Lu指出。

香港監管部門也認識到監管和創新之間良性互動的重要性。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早前就表示,“提供清晰的監管期望方能促進負責任的發展。香港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從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持創新。”

隨著新規6月1日正式落地,這將成為香港加密資產經營的分水嶺,所有機構必須“持牌經營”。機構需要在6月1日之後的九個月內提出申請,得到證監會批准後方可繼續在港運營。而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著手以有序方式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

香港監管框架吸取多國經驗,建議同時申請虛擬資產和證券牌照

從整體來看,全球正加強對加密資產的審慎監管,大部分監管主體均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須該獲得許可、註冊和授權。與此同時,加密資產的監管整體呈現趨嚴態勢,比如新加坡增加零售加密貨幣交易的阻力並減少運營加密業務許可,美國監管機構的頻繁出手一度讓不少加密從業者開始逃離,這也給香港發展Web3提供了機遇。

多角度解讀香港虛擬資產新規:超預期的彈性監管,未來將依據現實情況動態調整

那麼,相比其他國家,香港在整體監管框架和實施細節上有何異同? “從歐科雲鏈與美國專家約談了對香港和新加坡的監管情況來看,新加坡的加密貨幣監管政策相對開放,香港一直是採取先進且較為謹慎的監管,而美國目前暫未有一個全面的監管架構,因為監管機構的搶奪話語權而產生的不確定性以及在不同的州和聯邦機構之間存在著差異和復雜性。不過,這些地區的監管機構都在探索對加密市場的監管方式,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維護市場秩序。”Hedy還透露,接下來歐科雲鏈將在香港地區著重推廣新的產品線,該產品數據覆蓋40+條主流公鏈全面解析,支持全景式合規分析、鏈上安全檢測、態勢感知預警監測等等,可全面助力金融機構及相關企業滿足相應的合規及安全需求。

Alvin Lu則認為香港監管的明確性會促使不少項目選擇落戶。 “從美國監管環境來看,對於很多美國加密項目而言,該國監管的不確定性給對他們的業務帶來了很大的風險,特別是美國證監會跟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之間爭奪加密監管的話語權。另外,雖然之前新加坡對加密貨幣持有開放態度,但FTX、LUNA等事件讓政府收緊了相關監管政策。其實,從日本幾年前在虛擬資產上的監管來看,也是隨著交易的成熟而逐漸放鬆了監管政策,因此我們也可以預期香港在定義監管定後,隨著市場接受程度越來越高,零售投資者的教育越來越多,監管也可能會越來越寬鬆。”

而在Matrixport首席合規官Christopher Liu看來,香港的監管新規吸取了新加坡等地的經驗教訓,在交易平台申請牌照後不僅會受到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監管,同時也受到反洗錢打擊洗錢條例的監管。其實,香港證券會在諮詢文件中也明確要求,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連同負責人員和持牌代表)應同時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現行製度及《打擊洗錢條例》才能申請雙重牌照。即便此前如虛擬資產交易平台OSL Exchange和HashKey Pro已發放了牌照,也需要重新申請。

香港投資推廣署金融科技高級經理Terry Chan則建議稱,“虛擬資產和證券產品有著相同屬性,所以香港證券會在製定風控、資本要求和牌照等監管上參考了一些現有的證券監管框架。我建議大家在申請虛擬資產牌照的同時,也可以去申請下證券方面的牌照,原因在於某些Token會有證券屬性。”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證監會也指引中提出,香港證監會會持續的關注虛擬資產市場的發展,並根據需要對指引進行修改或者是更新。

對此,君合香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喬喆沅律師在採訪中也指出,“SFC會根據市場的接受度和了解程度,以及行業各類型玩家的商業需求去不斷調整監管和風控等措施。比如穩定幣、金融衍生品等,其中對於衍生品,雖然證監會不允許持牌運營者就虛擬資產期貨合約或相關衍生工具進行銷售、交易或買賣,但理解業界對虛擬資產衍生工具的興趣,因此未來可能會在適當的時候有個獨立的審視。”君合香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喬喆沅律師指出。

持牌平台有更多施展空間,但圈外資金吸引有限

隨著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申請即將於6月1日開放,香港散戶有望下半年在持牌的交易平台買賣虛擬資產。根據香港新規,零售投資者只可允許交易的是BTC和ETH等主流加密貨幣,暫時禁止穩定幣、自營交易和借貸等服務,且零售投資者必須了解虛擬資產投資所涉及的風險,在作出任何類型的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了解相關特點和風險,並做好接受損失的準備。

同時,香港證監會也強調稱,批准某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納入某虛擬資產以供零售買賣,並非推薦或認可該虛擬資產,亦非對該虛擬資產的商業可取之處或表現作出保證。香港證監會將繼續與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針對投資者進行有關虛擬資產及其交易各方面的教育工作。當然,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在向零售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前,應遵從一系列涵蓋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管治、披露以及代幣盡職審查和納入的妥善投資者保障措施。

對此,Terry Chan認為,香港政府主要是在為所有零售投資者提供保護的同時,也給專業投資者更多的自由。雖然目前可被允許的投資產品不多,但從長遠來看,監管部門會根據現實情況做做出調整,也會慢慢和傳統金融那樣提供各類型產品。

“香港天然有著一個非常好的土壤,因為有很多金融機構,這也成為合規交易所可以大展拳腳的天地。”喬喆沅律師指出。

與此同時,Alvin Lu則認為,香港獲准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僅能在一定程度上會吸引圈外資金,“其實在政策落地之後,香港散戶是可以進行交易的,此次政策的落實只是意味著散戶的交易行為將被監管,投資有一定保障。同時,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情況之下,大陸的個人投資者想要在香港這邊開戶也是不太可能的。”

對此,Hedy也認為散戶在資金體量上的影響可能並不能激起太多水花,她解釋稱,“傳統金融機構其實會為了追求更高收益,尤其是現在資產荒的情況下更會盯著這個(虛擬資產)這個機會,不過僅投資角度來看可能其影響力度會相對較小,反而是傳統金融機構由此開展什麼業務可能更具有吸引力。當然,傳統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作為散戶可能也會參與到加密市場,但大家也都清楚,如果從市場體量來看的話,機構體量將會遠大於散戶。例如A股按人數:80%為散戶,20%為機構,按資金:80%為機構,20%為散戶。”

實際上,香港新政也表明大陸用戶不被允許參與其中,持牌平台被要求需確保其客戶有沒有通過“翻牆”進行交易,並確保IP地址是否來自不能買賣虛擬資產的地區,強調需要遵守相關地區的規定。

整體來看,香港通過多重監管措施盡可能減緩實際和潛在風險,在極大程度保障投資者利益和金融市場穩定的同時,確保虛擬資產創新的可持續發展。未來政策落地後的平台發展情況,PANews會持續跟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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