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快推動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行動方案(2023—2024年)》

舉全市之力打造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和國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

來自:深圳發布

中共深圳市委辦公廳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加快推動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行動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各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市直各單位,市各人民團體,中直駐深各單位:

《深圳市加快推動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行動方案(2023—2024年)》已經市委和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深圳市委辦公廳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5月31日

深圳市加快推動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行動方案(2023—2024年)

為全面系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及關於發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要論述,以更大熱情擁抱創新,打造最好生態,推動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和全方位各領域高水平應用,舉全市之力打造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和國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努力創建全球人工智能先鋒城市,為全市高質量發展助力賦能,制定方案如下。

一、強化智能算力集群供給

(一)建設城市級智能算力平台。整合深圳市算力資源,建設城市級算力統籌調度平台,實現“算力一網化、統籌一體化、調度一站式”,全市可統籌的公共智能算力及相關網絡帶寬保持國內領先水平。鵬城雲腦Ⅲ項目2023年年底前啟動建設。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等)

(二)打造大灣區智能算力樞紐。加快實施“智能算力網絡關鍵技術體系研究及驗證”項目。積極有序集聚政府、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的智能算力資源,與周邊城市加強智能算力合作,謀劃共建粵港澳大灣區智能算力統籌調度平台。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創新委、市國資委等)

(三)建設企業級智能算力平台。聯合香港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打造深港人工智能算力賦能中心。實施軟件雲服務應用示範扶持計劃,鼓勵有關單位採購智能算力雲服務。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創新委、市前海管理局等)

二、增強關鍵核心技術與產品創新能力

(四)加強科技研發攻關。聚焦通用大模型、智能算力芯片、智能傳感器、智能機器人、智能網聯汽車等領域,實施人工智能科技重大專項扶持計劃,重點支持打造基於國內外芯片和算法的開源通用大模型;支持重點企業持續研發和迭代商用通用大模型;開展通用型具身智能機器人的研發和應用。實施核心技術攻關載體扶持計劃,支持科研機構與企業共建5家以上人工智能聯合實驗室,加快組建廣東省人形機器人製造業創新中心。 (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

(五)支持創新產品研發。鼓勵大模型企業聯合生態夥伴加強大模型插件及相關軟硬件研發,推動大模型與現有的操作系統、軟件、智能硬件打通、互嵌。鼓勵企業在垂直行業領域主動佈局,積極拓展應用場景。鼓勵企業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或海外研發中心,研發基於國際主流大模型的創新產品,積極拓展國際市場。發揮粵港澳大灣區製造業優勢,開展人形機器人規模化應用。實施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扶持計劃,採取“揭榜掛帥”方式鼓勵共性通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遴選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產品納入軟件首版次、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目錄,對納入目錄的產品給予支持。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化事後補助扶持計劃,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應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產業化項目。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等)

三、提升產業集聚水平

(六)規劃建設產業集聚區。發揮各區特色優勢和資源禀賦,選擇條件成熟的區域打造人工智能產業集聚區,認定一批人工智能產業領域的市級軟件名園。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鏈接香港及國際資源。 (責任單位:各區、市前海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七)大力培育企業梯隊。支持本地龍頭企業加大人工智能投入,推動國內外龍頭企業在深設立人工智能子公司,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孵化千億級龍頭企業。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打造一批專精特新、單項冠軍、獨角獸人工智能企業。開展人工智能企業定向招商,對新引進且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大力支持。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等)

(八)搭建生態孵化平台。依托鵬城雲腦搭建城市級人工智能生態孵化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低成本智能算力資源,以及算法、工具集、模型庫、適配認證等支持,賦能生態夥伴開展聯合創新。實施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扶持計劃,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人工智能公共技術服務平台。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等)

四、打造全域全時場景應用

(九)搭建供需對接平台。依托“深i企”平台建設人工智能服務專區,面向全社會徵集並公開發佈人工智能創新產品、市場化項目需求、應用場景需求。積極打造可應用人工智能的各類場景,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實現業務流程創新和再造。鼓勵各區在公共服務和城市治理等領域先行先試,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全域全時人工智能應用示範。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等)

(十)推進“公共服務+AI”。民生訴求平台嵌入民意速辦AI機器人,提高平台響應服務效率和質量。在醫療衛生機構探索開展臨床輔助決策、醫學影像輔助診斷、醫用機器人等人工智能應用試點。依托口岸、機場、高鐵站、地鐵站、政務活動場所、科技文化體育場館、公園、旅遊景區等公共場所,搭建人工智能體驗場景。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口岸辦、市國資委、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科協等)

(十一)推進“城市治理+AI”。持續推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在市容巡查、環境衛生領域適度超前佈局市容巡查機器人、掃地機器人等應用。在消防監管、食品安全監管、建築施工安全等領域,開展圖像識別、視頻分析、監測預警等人工智能應用。在房屋建築工程中探索開展基於建築信息模型的“智能審查+人工確認”的審圖試點。在重大建築單元與重點片區的建模渲染中探索應用人工智能技術,豐富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數實融合特效場景應用。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建設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

(十二)推進“千行百業+AI”。實施人工智能軟件應用示範扶持計劃,鼓勵金融、商務、工業、交通等行業企業基於人工智能技術對現有生產、服務和管理方式進行升級。推動人工智能在設備故障檢測和故障診斷、基於視覺的表面缺陷檢測、智能分揀等製造業領域的應用。加強製造業數據的採集、利用、開發,探索建立企業數據“標註+訓練”閉環機制,儲備高質量數據集,孵化高度智能化的生產機器人。加快推進低空智能融合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推動低空經濟產業創新發展。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五、強化數據和人才要素供給

(十三)培育高質量數據要素市場。 2023年年底前出台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制定公共數據開放計劃。搭建全市公共數據開放運營平台,建立多模態公共數據集,打造高質量中文語料數據,利用隱私計算、數據安全流通等技術,將教育、醫療等行業的數據與企業數據融通使用。研究出台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政策措施,進一步做大深圳數據交易所交易規模,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平台型企業提供高質量數據產品和專業化數據服務,引導企業發掘數據資產、開放數據資源、參與數據交易,打造一批企業數據品牌。加快存用分離、計量交易、安全流通等技術研發,重點培育數源商、數據開發商、數據服務商、平台服務商等多元主體,推動數據的採、存、洗、標、訓等業務全面發展。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

(十四)打造高水平人才匯聚高地。組建深圳市AI教育聯盟和AI講師團,支持學校與企業、科研機構等聯動開設“第二課堂”,推動人工智能進校園,加強人工智能通識教育。加強高校人工智能學科建設,支持高校、企業圍繞通用大模型等領域開展人才聯合培養。探索推出企業人才匯聚計劃,推動人才向人工智能產業集聚。支持高校與企業合作建設人工智能人才實訓基地,在服裝、珠寶等時尚創意產業領域開展人工智能應用崗位實操培訓。通過舉辦高水平賽事,發現、匯聚和引進優秀人工智能團隊和人才。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創新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等)

六、保障措施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工作專班,建立統籌協調機制。推動成立市人工智能產業聯盟,整合社會各界資源。設立市人工智能戰略諮詢委員會,開展前瞻性、戰略性重大問題研究。鼓勵機關事業單位開放人工智能應用場景,鼓勵市場主體積極投入,建立包容審慎、容錯糾錯機制。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各部門)

(十六)加強資金保障。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重點支持人工智能創新和應用。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作用,統籌整合基金資源,形成規模1000億元的人工智能基金群。鼓勵人工智能企業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股權融資,支持風投、創投機構加強對人工智能初創企業的投資併購,在每月8日舉行的深圳創投日活動中設立人工智能專場。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中小企業服務局等)

(十七)營造最好氛圍。推動《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落細落小落地落實,按年度持續更新和發布政策措施,及時更新發布“城市+AI”應用場景等清單,持續營造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應用的最好氛圍。高標準舉辦人工智能峰會、展會、學術會議等品牌活動,依托市工業展覽館規劃建設人工智能體驗展示平台。加大人工智能研發成果、創新產品和應用場景的發布和宣傳力度。探索建立人工智能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出台後按季度發布相關數據。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市科協、市委宣傳部、市統計局等)(http://www.sz.gov.cn/zfgb/2022/gb1258/content/post_10166373.html)

(十八)加強安全監管。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人工智能監管體系,依法依規、包容審慎開展監管,圍繞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科技倫理、就業促進等領域建立風險防範和應對機制,防範和打擊違法行為,引導人工智能相關企業和組織健康發展。強化人工智能產品和系統的網絡安全防護,堅持安全可信和創新發展並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科技創新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

附件:“城市+AI”應用場景清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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