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wn Rudnick合夥人&數字商務部律師Preston Byrne;編譯:比推BitpushNews Mary Liu
我因懷疑在美國銷售加密貨幣的合法性曾被加密社區集體聲討,尤其是在2017 年攻讀法學碩士學位時期,我寫過不少文章,那時有很多的空閒時間和自由度來寫作。
與前政府律師John Reed Stark等最新一批加密批判者不同(他似乎在市場低迷時樂此不疲地黑這個行業),當加密還沒被大眾熟悉且非常小眾的時候,我就扮演了“批評者”的角色, 例如CoinTelegraph 2014 年7 月9 日的文章“減輕在加密賬本上發行證券的法律風險”提到了我說過的話,當時我說:“[几乎] 沒有人在正確的做事。迄今為止,我還沒有看到一種結構合理的加密證券。 ”
Joel Dietz 與SwarmFund
當時人們認為我瘋了,其他人可能認為我是個純噴子,事實可能介於兩者之間。當然,請記住,在2014 年,“首次代幣發行”(ICO) 的想法並不存在; Joel Dietz等企業家將他的“Swarm”眾籌代幣宣傳為“加密股權”進行營銷,這個術語遭到了以太坊等更複雜項目的冷遇,在我被CoinTelegraph 文章引用僅一個月後,以太坊就進行了ICO。但即便如此,它也不被稱為ICO。根據他的律師給Joe Lubin 的任何建議,那是“為以太坊網絡出售的加密燃料”,或者正如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在針對KuCoin 的訴訟中描述的那樣,這是一種證券。
以太坊隨後在2017 年爆發,隨之而來的是一千個模仿者和其他類似的仿盤項目,美國監管機構反應遲緩。
Bill Hinman
當時的SEC 主任Bill Hinman 發表了他著名的“Hinman 演講”,為ICO 熱潮再添一把火,演講中提出(現已名譽掃地的)“充分去中心化”排除在Howey 測試之外。這讓風險投資家們普遍假設:他們已經成功說服了SEC辦公室,以太坊是下一個互聯網,政府最好的辦法就是讓開,讓以太坊證明這一點。
我認為可以肯定地說,五年後,以太坊還沒有解決它成為下一個互聯網所需要做的許多擴展問題。鑑於這些承諾被違背,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對KuCoin 提起訴訟也就不足為奇了。
混亂和奇怪的執法案件
Bill Hinman 演講之後發生的事情只能用混亂來形容。在Hinman 演講之前,SEC 實際上只在明顯和臭名昭著的欺詐案件中打擊加密業務。
我記得的第一個案例是SEC 訴Trendon Shavers 和Bitcoin Savings and Trust(龐氏騙局)以及SEC 訴GAW Miners、Joshua Homero Garza 等人(另一個龐氏騙局,涉及出售“挖礦合約”和名為“paycoin”的20 美元的穩定幣)。
在非欺詐執法方面,2018 年末,也就是Hinman 演講發表僅幾個月後,SEC 開始以和解方式宣布其第一批執法行動,涉及多個與代幣相關的項目。 2018 年11 月8 日,SEC與早期去中心化交易所或“DEX”的創始人EtherDelta 宣布了第一個此類和解,SEC聲稱EtherDelta 正在經營一家未註冊的交易所,這暗示SEC認為EtherDelta 上的某些資產——即以太坊和ERC20——是證券。十天后,SEC宣布了其與Airfox 和Paragon 兩個ICO 項目的首次和解; 兩方被告都同意將他們的代幣註冊為證券(據我所知這似乎沒有發生)。
接下來的一年發生了一系列奇怪的和解,這些案件未能阻止進一步的ICO 發行以及一系列奇怪的交易,項目方試圖以他們的方式遵守Bill Hinman 發布的非指導性指南。
例如,EOS 在2017 年Consensus大會期間在時代廣場的巨型廣告牌上為其產品做廣告,並籌集了超過40 億美元的加密貨幣(按當時估值),但不知何故被允許通過支付2400 萬美元的罰款與SEC和解——甚至不需要註冊!
其他項目就沒那麼幸運了。 Kik Interactive、Telegram 和Ripple Labs 推出了規模龐大的ICO; Kik 和Telegram 在聯邦法庭上都輸得很慘,我不認為Ripple 有機會。同樣,據我所知,位於新罕布什爾州且比EOS 早幾年的規模小得多的LBRY 項目並未與SEC達成和解協議,或者允許他們的業務繼續運營; 我能夠為此找到的唯一合乎邏輯的原因是,SEC的波士頓辦公室缺錢了,而在新英格蘭,你唯一能找到一家加密初創公司的地方就是新罕布什爾州。
並不意外
這讓我們想到了Coinbase 的訴訟,任何2018 年之後在美國執業的律師都不會對此感到意外。訴訟列出的條例很多,SEC 指控Coinbase 違反了1933 年證券法關於其託管股權發行的註冊要求。
它還指控Coinbase 違反了《交易法》的註冊要求,該條款要求任何進行證券交易的人進行註冊並接受委員會的監督。此外,Coinbase 被指控作為未註冊的經紀自營商和作為未註冊的清算機構運營,是“何在與證券或交易有關的付款或交付或兩者中充當中介的人,或者為比較有關證券交易結算條款的數據提供便利”。
本文不會詳述有關經紀自營商註冊要求的章節,也不會對投訴中提到的許多代幣進行詳細的Howey 分析——包括Solana、ADA、Matic、Filecoin、SAND、AXS、CHZ、FLOW、ICP、NEAR、VGX、DASH 和NEXO。這裡的重點是,作為一種補救措施,SEC 正在尋求永久禁止Coinbase 經營無牌交易所的禁令。如果他們能抓住任何一種代幣並在訴訟中獲勝, Coinbase 的核心業務或許將被完全關閉。
令我驚訝的是它花了這麼長時間。早在2017 年,我就假設有一天會發生一件事:執法部門將“在主要交易所以及主要ICO 發起人的住所和辦公室同時進行突擊搜查,並且不同國家的監管機構協調行動”。很難說現在是否正在上演,但如果SEC 正在追查Coinbase,那麼Coinbase 業務中沒有人是安全的。
現在怎麼辦?
然後問題轉向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加密貨幣不會消失,我認為答案是“沒有背負所有這些監管包袱的新交易所。” 以下是我目前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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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2012 年之外,可能沒有比今天更好的時機來啟動加密交易所了。也許自比特幣誕生以來,合規成本第一次低於不合規成本。現有的行業巨頭有很多他們需要解決的法律技術債務,這會分散他們的注意力並花費大量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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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不會消亡。在它增長最快的市場,尤其是拉丁美洲和非洲,既沒有政治意願也沒有統一的執法能力來關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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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Coinbase 這樣的公司將加密代幣視為老式證券,就像我們像監管道路交通一樣監管太空星鏈(Starlink)。同樣,期望美國政府讓加密自由發展是不可能的,美國加密巨頭加大遊說力度和對妥協持開放態度,這將推動美國走一條中間道路,這將在未來五年內使加密業務更規範(也許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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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公司將擁有不包括美國的增長戰略,然後需要準備好在法規有利時轉移到美國。或者,換句話說,他們需要開發一家像INX 一樣運營的子公司,並獲得適當的監管批准。我懷疑監管最終會放鬆,以便像INX 這樣的公司可以像今天的Coinbase 和Gemini 那樣運營。為了實現規模,初創公司需要在擁有大量講英語的加密用戶的國家建立立足點,這些國家不禁止ICO 並允許交易所進行現貨加密貨幣交易,而無需作為經紀自營商或清算機構對其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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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想到的滿足這些標準的唯一G20 國家是英國。英國應該被用作進入英語語言的非洲和印度市場的起點,同時美國遊說者齊心協力,(可能)讓美國政府對加密改觀。
所以。加密貨幣並沒有消亡,它只是需要進行一些合法的調整,願最優秀且最合規的初創公司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