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幣安訴訟案的美SEC律師:“對於讓幣安繼續經營業務持開放態度”

負責處理幣安訴訟案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律師Jennifer Farer 在當地時間本週二告訴哥倫比亞特區地區法院Amy Berman Jackson 法官,“對於讓幣安繼續經營業務持開放態度。”而Binance.US 公司代表則表示,他們主要是希望獲得正常的運營資金,而不願意接受以資產凍結為代價的“死刑”。 Jennifer Farer 補充稱,之所以緊急提出限制令動議,是因為Binance.US 關於如何持有加密資產和資金的說法一直在變化,起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曾希望與幣安達成協議,但Binance.US 卻告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相關協議不可操作,之後該“無法操作的協議”就被擱置了。 (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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