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被歸類為證券的加密貨幣做什麼?

作者:Daniel Kuhn,CoinDesk;編譯:松雪,金色財經

根據最新統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執法部門已將至少68 種加密貨幣列為證券。名單上包括Solana 的SOL 和Cardano 的ADA 在內的“藍籌”代幣,以及數十種其他具有各種效用的資產,SEC 其實是說資產總價值超過1000 億美元(即約佔加密貨幣總額的10% 市值)的加密貨幣被非法交易。

更不用說SEC 主席加里·詹斯勒(Gary Gensler),他已表明自己的觀點,即幾乎所有加密貨幣都在他的職權範圍內,除了比特幣(BTC),也許還有以太坊(ETH)。如果按價值計算,第二大區塊鏈使用的主要資產和按活躍用戶數量計算的頂級網絡能夠更加清晰,那會更好嗎?顯然是的。儘管Gensler 抗議規則很明確,但加密貨幣目前的監管狀況卻無法被確定——至少在美國是這樣。

只提出一個合理的問題:用戶可以用標記為“證券”的加密貨幣做什麼?在某種程度上,如果區塊鏈真的“足夠去中心化”,那麼無論法律如何規定,用戶都應該能夠交易其加密貨幣並使用其開源代碼。畢竟,這些是無狀態自動配置網絡。那麼用戶可以用作為證券的加密貨幣做什麼呢?在它被宣佈為證券之前,你可以用加密貨幣做一切。

然而,這種理解將忽略這樣一個事實,即世界上許多加密貨幣用戶訪問這些網絡並使用中心化交易所和及他們的服務購買這些資產。而中心化交易所和服務提供商一般都必須遵守規則。如果用戶無法操作加密貨幣,那麼關於“無狀態配置加密貨幣”和開源訪問的討論對很多人來說都是沒有意義的。那麼用戶可以用作為證券的加密貨幣做什麼呢?可以做一切或什麼都不能做,取決於SEC 設定的限制。

根據合規友好型交易和獎勵平台Bakkt 的總法律顧問Drastic 的說法,將加密貨幣歸類為證券有兩個主要影響:它影響公司需要向潛在投資者提供的信息披露以及資產的交易方式。這可能會限制可以合法提供資產的平台類型,例如註冊經紀交易商、證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系統,以及是否有“合格投資者”可以交易加密貨幣。

“我們不認為分類會嚴重影響這些加密貨幣的用例,”D’Annunzio 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然而,像Robinhood、Coinbase 和eToro 這樣的公司是否想要提供對加密貨幣的訪問以及他們是否可以合法地這樣做顯然很重要。在這裡,可能值得重新表述這個問題:我們是否正在走向一個美國公民無法交易ADA 或SOL 的世界?

如前所述,這是SEC 最近針對Coinbase 和Binance 的訴訟中被命名為證券的兩種代幣,也是一些(但不是全部)交易平台決定下架的兩種代幣。至少在我看來,Solana 和Cardano 與大多數其他區塊鏈一樣被認為是去中心化的,但SOL 和ADA 的交易有可能在美國受到嚴格限制。

2020 年,SEC 對Ripple 提起訴訟,Ripple 可能是與XRP 關係最密切的公司實體。 SEC 指控XRP 是一種證券,Ripple 非法出售了價值超過10 億美元的代幣。 SEC 的論點本質上是XRP 符合所謂的“Howey 測試”的資格,即20 世紀30 年代製定的確定資產是否為“投資合約”的標準之一。如果一項資產是對一家普通企業的資金投資,並期望從其他人的努力中獲得利潤,則該資產通過(或失敗,取決於您的觀點)。

根據這個定義,加密貨幣通常看起來至少類似於證券。說實話,大多數人購買加密貨幣,是因為他們希望通過其他人構建和維護的某些網絡或應用程序的成功來獲利。即使代幣通常具有其他效用(或者在不可替代代幣的情況下,與藝術品相關的“內在價值”),這是無法迴避的。

然而,在很多情況下,加密貨幣的用途不僅僅是投機,而且還有很多原因值得考慮加密貨幣的新穎屬性,這些屬性將它們與股票、債券和交易所交易基金等傳統資產區分開來。

這裡重要的是,在SEC 表示XRP 是一種證券之後,美國的大多數交易所都將該加密貨幣退市。如果你今天看看CoinMarketCap,你會發現XRP 仍然表現良好。在SEC 首次起訴Ripple 三年後,它成為市值第六的加密貨幣。儘管您會注意到幾乎所有XRP 交易都在離岸交易所進行——除了在美國的Kraken 的微不足道的交易量。

在某種程度上,如果任何加密貨幣被認定是一種證券,這可能是您所期望的最明顯的例子:考慮到當前的交易所生態系統,美國用戶可能無法訪問它,但可以在世界各地進行交易。使用Bithumb、Bitstamp 或KuCoin 帳戶(在美國,如果您有VPN)。精明的讀者可能會注意到,我將迄今為止美國最大的交易所Binance 排除在名單之外。這不僅是因為它目前正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而且是為了說明下一點。

如今,幣安的XRP 交易活動比其他所有交易所的總和還要多(不過,如果SEC 可信的話,也存在大量洗盤交易)。然而,如果幣安不存在,交易活動就會轉移到其他地方。區塊鍊是開放的,並且它們的加密貨幣總是可以通過正確的技術進行點對點交易,因此,如果有足夠的需求,人們總是會嘗試找到一種輕鬆提供這些加密貨幣的方法。

我想更進一步地說,即使在地球上每個國家都禁止加密貨幣的災難性情況下,這也可能是這種情況,原因有很多——包括歐洲和香港最近的監管進展以及博弈論。某個地方的某個國家可能希望成為一個利潤豐厚的行業的唯一監管者——這種情況不會發生。更有可能的情況是,一些地區對加密貨幣友好,而另一些地區對加密貨幣持敵對態度,因此加密貨幣總會有一個家。

加密貨幣的監管不確定性部分源於該行業最重要的是技術的普及。由於加密貨幣的一部分功能就像無限的自然資源(例如開採煤炭或彎曲河流),因此許多人認為整個行業應該不受監管機構的限制,或者像地球上的商品一樣對待並置於其管轄範圍內。

例如,Bakkt 在2023 年初收購了一家經紀交易商實體,因為它“對於發行那些被確定為證券的代幣很有用,”D’Annunzio 說。其他幾家公司也採取了類似的方法,包括BitGo 和Coinbase。這些許可證滿足了SEC 一直要求的一些監管準則,但它並不是解決所有加密貨幣監管不確定性的完整方法。究竟誰應該起草加密貨幣的風險披露?僅在一種情況下,是SOL 的驗證者還是Solana 基金會?

加密貨幣律師加布里埃爾·夏皮羅(Gabriel Shapiro) 認為,加密貨幣本質上是集體所有(通過代幣持有者)和員工經營(礦工或驗證者)非營利公司的股份。他寫道,加密貨幣是“在不屬於任何人的網絡中最接近獲得股權的代幣”。然而,加密貨幣與股票等完全不同的是,該技術在設計上始終是開放的。可能存在限制提供交易服務的入口能力的規則,但網絡本身是超監管的。

“在確定哪些代幣可能是證券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似乎對Howey 測試的解釋很寬鬆,”D’Annunzio 說。 “雖然這些問題最終可能會通過訴訟或聯邦立法得到解決,但SEC 的觀點在當前形勢下肯定是與之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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