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ke Simmons,BITCOINIST;編譯:松雪,金色財經
對於瑞波幣投資者來說,這是一個重大進展,來自加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的聯邦法官菲利斯·j·漢密爾頓(Phyllis J. Hamilton)在Zakinov與Ripple Labs Inc.的集體訴訟中對一類投資者進行了認證。首席原告聲稱,Ripple沒有將其數字資產XRP註冊為證券,違反了聯邦和州法律。
法官的命令使成千上萬的XRP購買者能夠對Ripple及其子公司XRP II和首席執行官Bradley Garlinghouse提出證券索賠。據Bitcoinist報導,XRP投資者針對Ripple的集體訴訟的最後一次聽證會發生在兩個月前。
首席原告Bradley Sostack 提出一項動議,要求成立一個由全球所有購買並現在持有XRP 或虧本出售XRP 的XRP 所有者組成的團體。
這項裁決對瑞波幣和瑞波幣投資者意味著什麼
負責此案的美國地方法院高級法官漢密爾頓(Phyllis Hamilton)於6月30日發布了集體認證令,確認了美國投資者尋求法律追索權的權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辯護律師成功地將案件限制在美國投資者身上,儘管Ripple的影響力遍及全球。
Hamilton法官承認圍繞加密貨幣的法律環境不斷變化,並強調不同國家正在努力解決數字資產的分類問題。她表示有必要允許其他司法管轄區執行自己的加密貨幣法規,並指出:“鑑於這一領域不斷發展的法律環境,法院不願意將加州法律適用於全球XRP購買者。”
這一裁決對於主要原告及其法律代表Susman Godfrey和Taylor-Copeland Law來說是一次重大勝利。 Sostack聲稱,他在2018年出售XRP後遭受了118,100美元的損失,原因是Ripple對該代幣關於證券地位的誤導性聲明。這一決定為其他XRP投資者加入集體訴訟並為他們所謂的損失尋求賠償鋪平了道路。
不出所料,Ripple和Garlinghouse的辯護律師辯稱,團隊成員對Ripple是否應被視為一種證券持有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這種分歧會在內部造成衝突。
然而,Hamilton法官駁回了這一論點,指出任何分歧都可以通過標準的選擇退出程序來解決,允許持不同意見的集體成員退出訴訟。
展望未來,Susman Godfrey律師事務所的尼克·斯皮爾(Nick Spear)對法院的裁決表示滿意,並期待下一階段的訴訟。另一方面,Ripple的一位發言人強調了拒絕原告提出的“全球分類”要求,並強調了允許其他國家以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監管加密貨幣的重要性。
通過這項裁決,法院還表示願意等待SEC 與Ripple訴訟案的結果,然後再繼續提起這起訴訟,該訴訟由專業原告律師提起,旨在從美國未能提供監管明確性中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