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SEC 7 月7 日發給地區法官的一封信,Coinbase 知道聯邦證券法可能適用於其業務,並公開告知股東在其平台上交易的資產可能被歸類為證券。
監管機構的回應中寫道:“自成為上市公司以來,Coinbase 已多次告知其股東,在其平台上交易的加密貨幣資產可能被視為證券,因此其行為可能違反聯邦證券法。”
根據SEC 的說法,Coinbase 是一個“由經驗豐富的法律顧問提供諮詢的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實體”,它故意“無視Howey 統治下超過75 年的控制法”,試圖“構建自己的投資測試”合約。 ”
7 月7 日SEC 對法庭的回應截圖。來源:CourtListener
這封信是對Coinbase 之前提交的文件的回應。 6月28日,交易所通知法院擬提起判決動議。根據康奈爾大學的說法,如果一方認為案件中的重要事實不存在真正的爭議,則可以提出判決動議。
在上一封信中,Coinbase 提到了SEC 主席加里·詹斯勒(Gary Gensler) 在國會露面的情況,據稱他聲稱“這些加密貨幣交易所沒有市場監管機構”,“只有國會”才能授予監管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權力。 ” Coinbase 還指出,上市兩年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對監管機構和公眾“詳盡描述”的活動提出了指控。
公司和證券律師Roland Chase 在接受Cointelegraph 採訪時解釋說,“國會授權SEC 做的所有事情就是審查公開文件並提供評測和提出問題,以努力改善公司對潛在投資者的披露。”管理“上市”流程的聯邦證券法是以信息披露為基礎的。 “這意味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不會、事實上也不能僅僅因為認為投資該公司是一個壞主意而拒絕一家公司公開上市,”他說。
證券監管機構於6 月6 日指控Coinbase 涉嫌自2019 年以來提供未經註冊的證券。該案的動議前會議定於世界標準時間7 月13 日下午2:00 舉行。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對Coinbase 聲稱監管機構沒有起訴該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管轄權的說法做出了回應。
雜誌:加密貨幣監管——SEC 主席Gary Gensler 有最終決定權嗎?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OINTELEGRAPH。版權歸作者Ana Paula Pereira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