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粉絲網紅被造黃謠後“教科書式維權” 區塊鏈能解網暴之痛嗎?

來源:潮新聞

近日,在抖音平台擁有數百萬粉絲的網紅小雪被惡意造黃謠,相關不實信息在全網流傳。 7月11日,小雪就此事發聲,稱已向法院起訴,將通過合法合規的路徑讓造謠者擔責。

在發聲視頻中,小雪講述了自己被造黃謠後報警、取證及保全證據的經過。小雪提到,進行取證時自己曾花費12元進入爆料群,發現有人散佈謠言並牟利。對此,她使用了“區塊鏈取證”的方式保全造謠證據。

一直以來,網絡暴力都是網絡治理亟待解決的難題,而取證難成為其中最大的痛點。 7月13日,幾位資深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區塊鏈取證”是治理網絡暴力的一大創新作法,可以為受害人後續維權行為提供保障,將有利於推動解決網絡暴力維權取證難的痛點。

網紅小雪回應視頻截圖

百萬粉絲網紅被造黃謠後勇敢維權

小雪的丈夫張百喬是坐擁抖音千萬粉絲的頂流網紅,二人因分享搞笑幽默的夫妻日常視頻深受網友喜愛。事件從7月9日開始發酵——在小雪丈夫張百喬賬號視頻評論區中,突然出現大量諸如“求瓜”“已看過”“真的是你啊”的言論,暗示“小雪不雅照”,並且誘導網友有償加入“吃瓜群聊”。

小雪表示,一開始她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後來她逐漸發現矛頭針對的似乎就是自己,“甚至連我的家人同事朋友都跑過來問我,那個人是不是我,這個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可能被人造謠了。”

隨即,小雪開始核查整件事情。她發現,事情的起因是有一名女生自拍上傳了不雅照片,因該名女生的樣貌與自己過於相似,一些不懷好意的人便開始對自己進行惡意造謠並大肆宣傳,甚至以此來牟利。

7月11日,小雪就被造黃謠一事向警方報案,並同時聯繫專業律師對相關證據信息進行保全。小雪稱,為了取證她付費12元進入所謂的“吃瓜群”,被動地看完了“黑料”。小雪表示,她並不認識事件中的女主角,也不想去追究這名女生的責任,“因為她跟我一樣是受害者,任何女性都不應該是被用來滿足私慾的工具和談資。”

小雪提到,在取證的過程中她使用了“區塊鏈證據保全”的方式保全造謠證據,對那些曾私信辱罵、攻擊過她的個人賬號以及營銷號機構等都作了證據保留,也通過合理合法的手續獲取了那些已將賬號設置為私密的人的個人信息,並同時去公證處作了公證,“你們的這些所作所為都沒法刪掉,我會對你們異地起訴、追責。” 小雪表示。

據紅星新聞7月13日報導,小雪表示, 維權當前已進展到下一步,進度則不太方便透露。截至目前,已經查到以此牟利的賬號和機構22個,評論區傳播散佈謠言並明確獲利的大概300多人,“維權已經全部交給了律師處理,估計1年左右會有結果。”

小雪曬出的受案回執

“教科書式”維權普通人能複制嗎?

小雪面對造謠和網暴所作出的一步步行動得到網友力挺,被稱為“教科書式”維權。對此,小雪表示,這次發聲不光是為了她自己,也是告訴所有女生,在遇到類似事情時不要怕,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而小雪在事件中所採用的“區塊鏈取證”做法也因此走進大眾視野。究竟什麼是“區塊鏈取證”?

7月13日,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茅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區塊鏈證據這個概念對於很多人來說還比較陌生,但其實早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就已經明確——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鍊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台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也就是說,區塊鏈證據的法律地位早已被法律所承認,通過區塊鏈技術取得的證據本質上就是電子證據,只不過它是當事人通過司法區塊鏈平台或其他組織組建的第三方區塊鏈平台,收集、固定的一種新型電子證據。”

那麼普通人能複制小雪的維權經歷嗎?茅瑩律師表示,區塊鏈證據僅是證據的一種形式,與其他證據並無實質區別,“無需刻意’拔高’,普通人也可以輕鬆利用區塊鏈技術取證。”

以杭州互聯網法院為例,其早在2018年就上線了全國首個電子證據司法區塊鏈。打開證據平台中的“第三方存證”,可以看到證據類別中包括“網絡購物類證據”“侵害民事權益類證據”“金融借款類證據”等,用戶通過該電子證據平台就可以形成區塊鏈證據,並提交訴訟。

相關證據截圖

“區塊鏈取證”或推動解決網絡暴力

記者註意到,近些年來網絡暴力事件頻繁發生,究其原因多在於網絡暴力維權難、行為成本低,導致一些網絡用戶抱著“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以匿名賬號為擋箭牌,肆意對他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踐踏。

今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佈了《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表明了依法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立場。

茅瑩律師介紹,網絡暴力案件之所以取證難,首要原因是行為主體難以查明。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徵求意見稿明確了被害人就網絡侮辱、誹謗提起自訴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被害人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同時,茅瑩律師認為,加強網絡暴力治理,還需要進一步壓實平台責任,充分發揮平台信息內容管理第一責任人作用。如果發現侵權行為,平台應當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及時刪帖、封號,並積極配合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以抵製網絡暴力,肅清網絡環境。

由於侵權行為屬於民事範疇,而侮辱、誹謗罪絕大多數情況下又屬於刑事自訴案件,都需要被害人先提供侵權人的基本信息、侵權事實與侵權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等證據。而事實上,被害人依靠自己的力量難以取得上述證據,這使得網絡暴力的維權難度極大。

“區塊鏈技術具有可追溯、全流程留痕的特點,很好地發揮了穩定和強化電子證據關聯性的作用。”茅瑩律師表示,具體來說,當網絡暴力事件發生時,被害人可以第一時間運用區塊鏈技術進行取證,對存證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認證、對數據的來源和流傳過程進行連貫性記錄等,這就使得被害人可以在互聯網環境下,及時將“我”在“什麼時間”被“誰”實施了“何種”網絡暴力行為的全過程固定下來,為後續維權行為提供保障。

上海博和漢商(杭州)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邵斌律師向記者表示,對於遭遇網絡暴力的人,如果打算用區塊鏈的方式保留證據,首先要確保存儲證據的平台是合法公正的,在這個前提之下,受害人如果直接通過相關手續去調取“區塊鏈證據”使用,從證據效力上來講,相比其它證據會更強。

“遭遇網絡暴力的人維權取證一直是個難點,因為網絡信息更新得很快,很多數據沒有及時保存就會被刪除或者覆蓋,事後去收集是很難的。如果有平台可以為這些遭遇網絡暴力的人提供一些網絡證據保存,這些證據又具有公信力和證明力,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是具有重大意義的。”邵斌律師表示,保留“區塊鏈證據”這種做法目前尚未普及,但他認為這是一個創新,將有利於推動解決網絡暴力維權取證難的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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