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SEC 官員表示,Ripple 的決定“在多個方面都存在麻煩”


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官員約翰·里德·斯塔克(John Reed Stark) 公開反對最近對Ripple Lab 案件的裁決,並在LinkedIn 的分析中稱該裁決“在多個方面都存在麻煩”。

Stark 駁斥了法官Analisa Torres 從7 月13 日起的決定,審查了她在2020 年SEC 提起的訴訟中做出對Ripple 有利的裁決的理由,聲稱該公司的XRP (XRP) 代幣是一種證券。

關於SEC/Ripple 決定的一些想法。 https://t.co/A94kHlGI9N pic.twitter.com/lcwWML49kO

— 約翰·里德·斯塔克(@JohnReedStark) 2023 年7 月14 日

托雷斯法官的判決指出,XRP 代幣在出售給機構投資者時是一種證券,但在“程序化銷售”中它不是一種證券 [public sales] 以及“其他類型的銷售”,例如向員工分配代幣。 Ripple 還面臨因涉嫌違規行為的處罰,以及機構投資者的撤銷——據報導,機構投資者的銷售額涉及7.2 億美元。

在判決中,Torres 法官認為,機構投資者“合理地預期Ripple 將利用其銷售所得的資金來改善XRP 生態系統,從而提高XRP 的價格”,而使用交易所購買XRP 代幣的投資者“可以不合理地期望相同。”

對於斯塔克來說,該決定根據購買代幣的投資者的複雜程度建立了“歧視性的准證券類別”。

“Ripple 決策認為,同一個代幣有時可以是證券,但有時則不是證券。散戶投資者的無知和故意失明越多,散戶投資者獲得的保護就越少。有關代幣的披露也就越少。” ,那麼代幣發行者的責任就越少。這是不對的。 ”

斯塔克還指出,這一論點似乎違反了投資者保護原則,該原則規定,投資者的保護水平不應因其是否閱讀與購買資產相關的材料而受到影響。 “證券法是專門為保護個人投資者而設計的,其基礎是個人投資者無法自力更生。 […]。 Ripple 的決定徹底顛覆了這一觀念,”斯塔克指出。

斯塔克在SEC 執法部門擔任律師超過18 年,他認為,“該決定的基礎不穩固,很可能(而且成熟)上訴,很可能會導致逆轉。”

“總結是:股票始終是股票——它不能變成’非股票’。 因此,我的看法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向第二巡迴法院上訴Ripple 的裁決,而第二巡迴法院將推翻地方法院有關’程序化’和’其他銷售’的裁決,”他指出。

托雷斯法官的裁決被加密貨幣社區和Ripple 視為勝利。該公司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 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可能會面臨一個漫長的程序,然後才有機會對該決定提出上訴。此外,加林豪斯稱機構出售決定是訴訟中“最小的一部分”,並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零售出售裁決的上訴只會支持托雷斯的裁決。

收集本文作為NFT,以保存歷史上的這一時刻,並表達你對加密貨幣領域獨立新聞業的支持。

雜誌:加密貨幣監管——SEC 主席Gary Gensler 有最終決定權嗎?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OINTELEGRAPH。版權歸作者Ana Paula Pereira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Total
0
Shares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