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的持續戰爭中,Coinbase 與其首席執行官布萊恩·阿姆斯特朗(Brian Armstrong) 的聲明相矛盾。該交易所與阿姆斯特朗的聲明保持了距離,阿姆斯特朗的聲明表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要求所有非比特幣加密貨幣資產下架。
週一,阿姆斯特朗在媒體互動中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提出了廣泛的要求。他補充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告訴交易所,它認為所有非比特幣加密貨幣資產都是證券,並告訴Coinbase“需要[ed] 將除比特幣以外的所有資產下架。 ”
令人驚訝的是,Coinbase 否認SEC 提出過任何此類要求。該公司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媒體報導“對事實的不准確表述”。 Coinbase 繼續解釋道:
在訴訟之前,SEC 從未要求Coinbase 摘牌任何特定資產……英國《金融時報》今天早些時候發表的採訪忽略了我們與SEC 對話的重要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Coinbase 還證實了《金融時報》原始文章中引用的SEC 發言人的聲明。據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言人斷然拒絕了他們的機構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下架任何特定資產的說法。
在阿姆斯特朗發表評論後,SEC 發言人也否認該機構曾要求Coinbase 下架任何特定資產。
然而,該交易所正式承認,在調查期間,個別工作人員可以就哪些活動符合證券法提出並分享自己的看法。該公司承認,任何有關除名請求的斷章取義的引用都可能是“故意或由於疏忽”而發布的。
雖然這些指控是成立的,但SEC 確實於6 月初對Coinbase 提出了指控,指控他們違反聯邦證券法。儘管該文件指出該交易所至少交易了13 種未註冊證券,但並未聲明所有非比特幣資產都是證券,也沒有要求該公司將被描述為證券的資產摘牌。
相反,它尋求讓Coinbase 支付罰款並遵守尚未確定的禁令。隨後,Coinbase 發表了開庭聲明,否認了其案件所依據的指控基礎。它還聲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選擇”採取執法行動。
SEC 在回應中表示,將反對Coinbase 提出的任何判決動議,並要求法院駁回Coinbase 關於該訴訟違反重大問題原則和其他擔憂的論點。它還指控Coinbase 故意違反法律。
然後,在動議前聽證會上,SEC 辯稱,僅僅因為它批准了一家公司的S-1 申請,並不意味著該公司沒有運營,或者不會“違法”運營。對此,主審法官對SEC的聲明提出了猜測,並承認由於不明確,她感到很困惑。最近,法院還為雙方在正在進行的訴訟中遵循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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