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員Cynthia Lummis 於8 月11 日提交了一份非當事人意見陳述,支持Coinbase 駁回針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訴訟的動議。這位參議員提請人們關注旨在監管加密的《魯米斯-吉利布蘭德負責任金融創新法案》,他表示國會已經就加密貨幣監管展開了持續的辯論。
因此,以支持加密貨幣而聞名的Lummis 指出,法院應該駁回SEC 的案件,並讓國會制定適當平衡的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不能通過執行來立法”
她寫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既沒有權力也沒有國會委託它監管加密貨幣。簡報指出:
“憲法授權國會(而不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這一具有深遠經濟和政治意義的領域進行立法。”
她進一步指出,國會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保護投資者方面都有共同利益。然而,她指出,大多數正在討論的立法法案寧願將加密貨幣市場的大部分監督委託給另一個機構。簡報補充道: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此並不滿意,試圖繞過政治程序,為自己奪取這一權力。”
Lummis 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直試圖通過對“投資合約”一詞的“新穎解釋”將加密貨幣納入“投資合約”的定義之下。國會從未允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重新構想”證券的定義,以將其影響力和權威擴大到國會設定的範圍之外。
因此,簡報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大多數加密貨幣是證券只是一種攫取權力的企圖,違反了立法程序。
她堅定地宣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不能通過執法來立法”,並補充道: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試圖將全新的資產類別硬塞到現有的’證券’定義中,從而增加國會列舉的定義,這超出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權力,侵犯了國會的立法,並違反了權力分立。”
權力分立或重大問題原則規定,只有國會才能就具有國家和經濟重要性的重大問題制定法律。
為了強調她的觀點,她補充道,“國會為自己(而不是SEC)保留了確定哪些類型的資產屬於SEC 職權範圍的基本任務,而國會是製定加密貨幣資產監管框架的適當機構。 ”。
雖然國會可能授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必要的權力來監管加密貨幣資產,但這是國會做出的決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不能自行篡奪該決定,”她寫道。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反對正在進行的立法努力
Lummis 指出,通過針對Coinbase 的案件,SEC 正試圖對國會已經辯論的問題產生影響力。
國會目前正在考慮幾項加密貨幣監管法案。這些法案大多數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們建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外的機構來監管加密貨幣市場份額。
因此,Lummis 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其對新行業擁有管轄權的說法“與積極的立法努力不同步”。
簡報指出:
“雖然一些懸而未決的法案可能有所不同,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其自身權力的廣泛而新穎的解釋與大多數懸而未決的法案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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