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管會指導原則草案:業者可發行代幣;交易所上下幣需有審查機制

Odaily星球日報訊據鏈新聞根據多個消息來源,獲取的台灣金管會指導原則草案內容(非定案版本)顯示,共有十三條原則,以及相關附則。今年(2023) 九月將公佈的指導原則,將讓本土業者更明確了解合法行為以及罰則:海外業者若沒有在台合規,將不得進行廣告與招攬業務。受到指導原則監管的業者可以發行虛擬資產,但須要有充分資訊揭露的白皮書,例如:發行人資訊、發行數量、認購條件等,甚至有必要揭露採用的共識機制是否會對氣候產生重大影響。但是業者不可以發行穩定幣; 金管會認為,穩定幣若成為普遍支付工具,可能會影響國家主權貨幣; 台灣金管會參考「歐盟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以及「銀行辦理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自律規範」,要求交易所上下幣需要設立審查標準程序,並記錄作業流程; 金管會要求業者要做好「公司資產」與「用戶資產」的分離保管; 業者與銀行往來時,應配合銀行在執行確認客戶身分,以及交易監控等洗錢防制工作上之相關要求; 金管會指導原則要求交易所業者應明定冷熱錢包部位比例,以及相關政策與程序,來保護用戶資產’ 金管會明文表示,不得非法經營以虛擬資產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或具證券性質之虛擬資產業務,否則處7 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三百萬新台幣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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